人物生平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1930年中醫學有所成,開業行醫。對窮苦人特別關照,遇無力交付治療費用的患者免費。1933年一個當了多年村長的同姓人,由於貪污公款等問題嚴重,引起村民的憤怒。在大家的擁戴下,挺身而出,率領民眾開展清算鬥爭,取得成功。1934年有個叫高厚籍的稅官,在馮家川肆無忌憚勒索民財。便冒著危險,展開說理鬥爭,迫使其收斂。1936年初春因暗中抵制閻錫山部防共反共,被閻部駐馮家川營發現逮捕,欲加殘害。經村民奮力營救,終於獲得自由。1937年3月加入中共黨組織後,任保德縣馮家川村抗日動委會主任。同年冬任中共保德縣馮家川村黨支部書記。
抗日戰爭時期,1938年秋保德縣林遮峪區、村政府,在為潰退縣裡的部分國民黨軍籌派糧、款、夫役時,經請示中共區委同意後,帶領500多人向當局請願,要求及時解決。區、村官僚不但不予解決,還以武力相威脅,激怒了請願的民眾,一涌而上趕跑區長,打傷區兵和村長張世勤。一個月後被保德縣政府逮捕入獄,引起更大的反抗浪潮。中共地下保德縣委決定由犧盟會出面,支持馮家川民眾的鬥爭,半個月後獲釋。這就是保德縣“馮林事件”。事件後被調任中共區委組織科科長。1940年1月底縣的舊政權垮台,任第三、五區長,縣政府糧食科科長。1940年1月底縣的舊政權垮台,新的政權建立後,任第三、五區長,縣政府糧食科科長,中共保德縣委農民部部長。兢兢業業,勤勤懇懇,辦了許多好事、實事。
任職
解放戰爭時期,1945年秋被調中共晉綏邊區第二地委社會部,任中共府谷工委委員,做陝西府谷國統區的統戰工作。1947年夏被調二分區解放府谷隨軍工作團領導人,渡過黃河後,任中共府谷工委副書記。在解放陝北戰爭中支前、肅匪、建政、救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0月配合解放軍打擊竄犯府谷新解放區深焉、薛家焉的敵人。做好擔架、護理、維持社會秩序、物資供應等後勤工作,為戰鬥勝利提供後勤保障。後任府谷縣農會主席、中共府谷縣委組織部部長。經常深入農村調查研究,解決實際問題。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為培養與使用好乾部,費了很多心血。1949年6月榆林和平解放後,被調榆林專署,先後擔任衛生、工商、建設科長和監察處長,並為中共榆林地委委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2年夏參與“三反五反”案件複查工作。堅持實事求是,為保護幹部、避免冤假錯案起了決定性作用。
社會評價
馮太春逝世後,被授予革命烈士稱號,向遺孀馬玉梅頒發了毛澤東主席簽署的烈士證書。1960年12月29日,中共榆林地委為馮太春舉行了隆重的追悼大會,高度評價了他一生的革命功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