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有關房地產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本市房地產管理政策和實施辦法,並負責指導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要求,負責編制全市房地產業和城市住宅建設及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發展規劃、計畫,指導全市住宅建設;協調住宅建設的相關政策落實,參與經濟房價格審核;負責全市住宅產業化推進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市房地產行政和行業管理,指導市轄縣房地產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房地產權屬登記和權證管理工作;擬定房屋產籍管理技術規程,負責房屋產籍檔案管理工作。
(五)負責房地產市場和各類房屋的買賣、租賃、抵押等交易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抵押等經營管理,參與城鎮土地出讓管理;負責房地產中介機構、經紀人等資質和房地產市場服務體系的管理。
(六)負責、指導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負責市黨政機關及其事業單位職工的貨幣化分配對象的審定和補貼資金髮放。
(七)負責全市房屋拆遷安置、白蟻防治和直管公房的經營管理工作;負責拆遷、白蟻防治等資格審核(批)工作。
(八)負責全市物業管理及物業企業資質管理;負責全市房屋安全使用及房屋安全鑑定管理工作;負責住宅小區配套公建設施權屬管理及使用監督。
(九)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管理及開發企業資質的審核(批)工作,參與小區建設規劃方案的制定,並監督實施;負責商品房預售管理和商品房成交價格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房地產政策和直管公房及市財政投資購建房屋及小區公用配套設施權屬管理;負責市政府購房和舊房的分配、調整工作;負責城鎮私建住房申請登記的審批工作。
(十一)負責代征代收房地產有關稅費;負責全市物業維修基金的繳存和使用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房地產行政執法管理工作,依法對各種違法違章行為進行處罰,調處房地產權屬糾紛;負責房地產行政複議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房地產和房改等信息、檔案、綜合統計和宣傳等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員資格、註冊的初審工作,指導全市房地產協會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的科學研究、技術進步、職工教育、專業培訓和隊伍建設;管理所屬企事業單位的有關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典型案例
馬鞍山市和縣第三中學申報虛假項目,騙取國家項目資金。”2011年度,和縣第三中學利用近年來國家加大對教育投入機會,將1棟兩層上下20間的女生宿舍謊報成危房,實施了“加固”;將20間(平房)校辦工廠用房(一直使用至8月份),謊報成久遠的危房宿舍,拆除重建,項目已獲批,該校正在實施。9月初,將20間平房拆除,在沒有通過規劃審批,工程建設許可的情況下,9月13日開工。令我們百姓感到可悲的是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喊了這么多年,就算學校的工程、政府的工程、民生工程亦應取得相關的行政審批和許可,可學校作為教書育人的地方,卻如此膽大妄為,家長擔心!社會擔心!好在縣城管行政執法局在接到舉報信,當天即勒令其停工。其實,和縣第三中學高中部不足500名學生(國中部幾乎無住宿生),住宿生不足20%,現有男女宿舍各1棟,各20間,滿足學生住宿綽綽有餘!加之新項目宿舍的地址,東、北兩面緊鄰街道近30戶居民住房,相隔僅不足8米左右,如此狀態下,學生和居民的影響是相互的,學生何以得到很好的休息,居民何以得到寧靜的生活。另據學校內部人員稱該項目承包商為學校領導親戚;10月8日上午,該項目又開始施工。像和縣第三中學這樣弄虛作假,投機取巧,百姓不能容忍 !這種情況下當地政府該予以重拳出擊,有關部門儘快調查核實!如果調查屬實,祈盼相關部門取消該項目,收回項目資金,以減少國家損失,同時要追究相關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