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
到目前為止,病因還不是很清楚,多數醫生認為是胚胎在早期時受到外,外因素影響而引起發育異常導致畸形.也可能與胎兒時腳在子宮外位置不正常有關.
臨床表現
剛一出生,一側或雙側腳就表現出不同程度的畸形,表現為程度不等的腳向外側翻,下垂.病情較輕的只表現為腳前部下垂,向外側偏斜,外側面出現皮膚皺褶.
等到小孩開始學走路時,畸形變得明顯,表現為走路時只有腳的外側緣著地,同時步態不穩,跛行.隨著時間延長畸形進一步加重,腳部和小腿肌肉之間的平衡不協調,出現肌肉痙攣,再加上體重增加,足外翻下垂加重,嚴重者足背著地行走,腳著地處出現滑囊和胼胝,小腿骨也跟著變形.
診斷
足外翻畸形明顯時,一出生就可以根據外形確診,但如果剛出生時足外翻,下垂不明顯,就需要仔細檢查.最簡單的檢查方法是用手握住小孩的腳前部,將腳向各個方向活動,當腳活動至向外側翻時,如果感覺有阻力,就有可能存在畸形,需要進一步檢查.到了晚期,畸形更加嚴重,X光片檢查可發現腳部骨骼已經出現排列異常.
鑑別診斷
本病容易診斷,但有時需與神經管閉合不全所致的麻痹性仰趾外翻足,先天性垂直距骨相鑑別。
(1)麻痹性仰趾外翻足有小腿三頭肌、脛後肌或趾長屈肌肌力減弱,X線檢查可發現腰3、4以下椎板裂。
(2)先天性垂直距骨是距舟關節脫位引起凸形外翻足。因距骨頭向足跖側移位,可在足底觸及骨性隆起X線側位片可發現距骨呈垂直狀態,距骨的中軸線位於骰骨的後側和跖側。
治療
先天性馬蹄外翻足的治療以矯正畸形為主,應該從一出生就立即開始治療,因為愈早治療,效果愈好,如果早期能及時治療,腳部功能都可以恢復.治療方法根據年齡和畸形程度而有所不同.
1, 手法矯正
這種方法只適合於六個月以外的患兒,六個月以上一歲以下的患兒如果畸形較輕也可以使用.治療愈早愈好,最好是從一出生就開始進行,而且要反覆多次進行.
矯正的手法應由醫師教會母親或其他照顧患兒的人,矯正時手法應輕柔,以免引起損傷,同時注意矯正到適度就可以,不要過度.矯正時應將小孩患足向外側翻,向腳背方彎曲,每天矯正兩次,每次可在餵奶前進行.這種治療應持續到滿一周歲後,即使治療不能使畸形完全矯正,也可使痙攣的軟組織變得鬆弛,為進一步治療打下良好基礎.
2, 石膏管形外固定矯正
這種治療用於一到三歲的患兒.小孩在全身麻醉的狀況下,將腳掰至正常位置,然後用管狀的石膏固定.一到二歲的小孩,每兩星期更換一次石膏,二~三歲的小孩,每個月更換一次石膏.
以上兩種方法,治療不會引發新的損傷,而且對於輕型足外翻,只要能嚴格按要求治療,大多可以完全矯正.
3, 手術治療
通過手法矯正,石膏固定矯正治療失敗的患兒,或錯失矯正治療機會的患兒,可以通過手術的方法治療.三到十五歲的患兒,可用軟組織松解手術治療.十五歲以後的患兒,手法矯正,軟組織松解手術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或嚴重足外翻下垂沒有做過治療的小孩,可以通過三關節融合手術治療,手術後一直用石膏固定至腳部跟距,距舟,跟骰三個關節融合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