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略軍事改革
正文
古代羅馬軍事家和政治家G.馬略(公元前 157~前86)推行的以僱傭兵製取代公民兵制為主要內容的改革。公元前 2世紀末,由於羅馬奴隸占有制的發展、土地兼併和連年戰爭,小農紛紛破產,公民兵制的基礎遭到破壞。公元前 111年羅馬與篡奪努米底亞王位的朱古達發生戰爭。因羅馬軍隊腐敗,指揮無能,以致戰事曠日持久。公元前 107年馬略首任執政官(公元前104~前100、前86年,他又 6次當選執政官),受權征討朱古達,並開始推行軍事改革。他於公元前 105年取得了這次戰爭的勝利。繼而在公元前104~前103年在高盧(今法國一帶)南部和義大利北部與日耳曼人的金伯爾和條頓諸部落的戰爭中取得勝利,同時完成了軍事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①突破按財產資格服役的限制,將徵集公民兵改為募兵制,招收窮苦公民服役。②規定士兵服役期為16年。服役期間由國家供應裝備、給養和支付軍餉。退役士兵由國家分給土地。③擴充軍團人數,由4500人增至6000人;實行新編制 ,1個軍團包括10個聯隊,1個聯隊下轄 3箇中隊,中隊下分2個森圖里亞(又譯“百人隊”);採用不同武器、兵種和訓練程度為基礎的戰鬥隊形,以增進作戰的靈活性和指揮效能;增加工兵和機械裝備。④加強軍紀和訓練。
馬略的軍事改革對羅馬歷史發展有深遠影響。改革擴大了兵源,增強了軍隊戰鬥力,同時使軍隊性質逐漸發生變化,成為社會、政治鬥爭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