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通報
經查,南昌市江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私設兩個“小金庫”,合計金額566.7萬元,馬愛平負領導責任。經南昌市國資委黨委會研究決定,免去馬愛平江西華源江紡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職務,給予馬愛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馬愛平,江西華源江紡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南昌市江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
違紀通報
經查,南昌市江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私設兩個“小金庫”,合計金額566.7萬元,馬愛平負領導責任。經南昌市國資委黨委會研究決定,免去馬愛平江西華源江紡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職務,給予馬愛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