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馬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馬強,男,1966年12月出生,漢族,吉林四平人,1995年1月入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研究生畢業,法學博士,研究員。 現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人物履歷

馬強 馬強

1985.09-1989.07 遼寧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

1989.07-1993.09 通遼鐵路運輸法院經濟庭 書記員、助理審判員。

1993.09-1996.09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商法專業,師從王利明教授攻讀民商法碩士學位。

1996.09-1999.07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商法專業,1999年獲民商法博士學位。

1999.07-2000.11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 書記員

2000.11-2002.07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 助理審判員

2002.07-2003.08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 主任助理、審判員

2003.08-2004.09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 副主任、審判員

2004.09-2006.07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 副主任、審判員

2006.07-2007.07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 代主任、審判員

2007.07-2007.09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 主任、審判員

2007.09-2009.10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 主任、審委會委員、審判員

2009.10-2009.12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辦公室 主任、審委會委員、審判員

2009.12-2009.12 北京市密雲縣人民法院 黨組書記、審委會委員

2009.12-2010.01 北京市密雲縣人民法院 黨組書記、副院長、代院長、審委會委員

2010年1月-2013年7月,任北京市密雲縣人民法院院長(副局級)、黨組書記、審委會委員。

2013年7月-2015年7月,任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任免信息

2013年6月27日擬任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擬推薦為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人選。

2015年7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任命馬強為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免去馬強的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社會兼職

兼任北京市法學會民商法學研究會、國際法研究會理事。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工商學院工商管理博士後流後站研究人員。

發表文章

《委託契約中的違約金條款的效力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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