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尼拉開港

馬尼拉開港,西班牙於1834年宣布馬尼拉港正式向外國商人開放。這是西班牙在菲律賓貿易政策的重大轉變。原先西班牙實施許多排斥外國商人的條例。

簡介

不讓外人在菲居留和經商。但是,由於自由貿易經濟思潮的興起,大帆船貿易的衰落和拉丁美洲各處殖民地的相繼獨立,西班牙被迫逐步改變貿易政策。1789年,外國商船獲準運載亞洲出產的商品到馬尼拉。1814年,外國商行取得在菲貿易權利。馬尼拉港正式開放後,排外條例基本取消。外商於是紛紛湧入馬尼拉。到1850年該市已有18家外國商行。英、美等國在投資農業和農產品加工工業、控制菲律賓對外貿易和金融、交通事業等方面展開激烈的爭奪。隨後,西班牙迫於形勢又於1855~1873年接連開放怡朗、蘇阿爾、三寶顏、宿務、黎牙實比和塔克洛班等 6個港口,這些港口的商務也迅即有了大幅度的增長,如怡朗港的蔗糖出口額在1859~1863年的4年間增長了18倍多。馬尼拉和其他港口的開放導致菲對外貿易迅速發展。1835~1895年60年間,對外貿易額增長近10倍。出口商品以經濟作物為主。糖、麻兩項合占出口總額的80%以上,進口則以外商經營的機械及紡織品為大宗。
這些情況表明,菲原來自給自足的經濟已經逐漸轉變為商品經濟,菲成為歐美資本主義國家的原料產地和商品銷售市場。隨著外國資本的輸入,經濟作物大種植園的增多和菲律賓民族資本主義企業的出現,在菲社會產生新的階級-資產階級和工人階級,這對菲律賓的歷史發展具有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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