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和執行國家有關計畫生育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綜合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擬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協助有關部門制定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社會經濟政策和社會保障制度,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二)研究和提出全縣人口發展的短期計畫及長遠計畫,使人口發展與經濟發展相適應,推動社會的全面發展。
(三)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四)依法管理縣計畫生育和生殖健康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健康服務規劃與規範,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優生優育和出生性別比治理工作,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避孕藥具管理和發放。
(五)調查研究全縣計畫生育情況。總結經驗、檢查指導全縣計畫生育工作,及時向縣政府反映情況,提出可行性建議。
(六)嚴格執行國家《統計法》,並監督檢查《統計法》的落實和執行,準確統計人口報表,為領導決策提供真實的人口數字。
(七)負責對全縣各鄉鎮及城鎮居民委計畫生育社會撫養費的收繳工作。
(八)做好信訪和計畫生育手術及併發症、病殘兒鑑定的組織管理工作。
(九)按照現行計畫生育政策和《黑龍江省計畫生育條例》,審批生育指標,發放準生證及獨生子女證;
(十)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引導廣大民眾走計畫生育與農村市場經濟相結合,與勤勞致富相結合,與建設幸福文明家庭相結合的路子。為我縣的經濟環境發展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十一)負責培訓全縣從事計畫生育工作的業務人員,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
(十二)完成縣政府交給的其他工作。
內設科室
內設機構:辦公室、發展規劃股、政策法規股、流動人口管理股。
直屬事業單位:計畫生育協會,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指導站,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站。
內設機構職責
1、辦公室
綜合協調各股(站)和有關單位共同完成全局性工作;負責起草本局工作計畫、總結等綜合性檔案、材料;負責機關檔案處理、印信、檔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及全縣避孕節育技術服務費的核撥工作;協調局領導和財政審計等部門對全縣計畫生育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和審計;負責計生系統人事、勞資、幹部考核和年終考評工作;負責或配合有關部門查處計生幹部違紀案件;負責機關公產公物配備管理;負責機關車輛管理;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發展規劃股
研究提出人口發展戰略規劃;編制人口與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計畫生育人口項目統計工作;承擔省、市下達的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和專題調查任務;參與分析研究和匯總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數據資料;負責計畫生育信息系統管理,計算機網路建設及培訓指導;負責審批全縣二胎生育指標,發放生育證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負責計畫生育目標責任制的制定、考核與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