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閣職

北宋前期三館﹑秘閣中學士至校理﹐元豐改制以後的秘書省中秘書監至正字﹐通稱館職,政和以前的集賢殿修撰﹑直龍圖閣和直秘閣﹐政和以後的集英殿修撰至直秘閣﹐通稱閣職,明清時期﹐收藏圖籍﹑編修國史等事務轉由翰林院掌管﹐故亦稱翰林院為“館閣”。

北宋前期三館﹑秘閣中學士至校理﹐元豐改制以後的秘書省中秘書監至正字﹐通稱館職。政和以前的集賢殿修撰﹑直龍圖閣和直秘閣﹐政和以後的集英殿修撰至直秘閣﹐通稱閣職。
宋沿唐制設三館﹐改弘文館為昭文館﹐其次為史館﹑集賢院。太平興國三年(978)﹐新建三館成﹐總名為崇文院。端拱元年(988)﹐於崇文院中堂建秘閣﹐藏善本書和字﹑畫。
宋真宗趙恆初年﹐建龍圖閣﹐藏宋太宗趙炅御書﹑文集。末年﹐又建天章閣﹐藏自己的書籍與文集。以後歷朝都為先皇帝建閣藏其御書﹑文集等。諸館﹑閣還負責編修國史等事務。
元豐官制改革以前﹐宰相都帶館職﹐分兼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集賢殿大學士。此外﹐昭文有學士﹑直學士﹑直館﹐史館有修撰﹑編修﹑校勘﹑檢討﹐集賢有學士﹑直學士﹑修撰﹑直院﹑校理﹐秘閣有直閣﹑校理﹐崇文院有檢討﹑校書等﹐又直龍圖閣等也寓直於秘閣﹐通稱為館職﹐一般只稱修撰﹑直閣以下為館職。除史館修撰等外﹐館職亦許其它官員帶職﹐稱為貼職﹑職名﹐簡稱職。
北宋前期三館是儲備人才的地方﹐館職選任較嚴﹐文官入任館職﹐成為升遷中央要職的捷徑﹐其它官員亦以帶職為榮。
元豐官制改革﹐以三館職事歸秘書省﹐設監﹑少監為長官﹐下設丞﹑著作郎﹑著作佐郎﹑秘書郎﹑校書郎﹑正字。元佑元年(1086)﹐復設館職﹐後雖經反覆﹐而上述官員亦被稱為館職﹐其選任與被重視的情況﹐與元豐改制前的館職相近。
政和六年(1116)﹐設集英殿修撰﹐改集賢殿修撰為右文殿修撰﹐設秘閣修撰為三等﹐又於直龍圖閣後增直天章閣至直徽猷閣﹐加直秘閣為六等﹐南宋又於直徽猷閣後陸續增設直敷文閣至直顯文閣六等﹐仍以直秘閣為直閣的末等﹐通稱為閣職﹐亦稱貼職。
此外﹐觀文﹑資政兩殿設大學士﹑學士﹐端明殿設學士﹐稱為殿學士﹐為宰相﹑執政資格所帶職名。龍圖等十一閣﹐除直閣外﹐又設學士﹑直學士﹑待制﹐為侍從資格所帶職名﹐卿監以下帶修撰﹑直閣。這些形成殿學士﹑閣學士﹑直學士﹑待制﹑修撰﹑直閣諸等級﹐成為各種資格的內外文官所帶的相應職名。通常待制以上稱職名﹐修撰以下稱貼職﹐但常以職名﹑貼職通稱自學士至直閣諸職﹐其它館職也是官員們常帶的職名﹐是文官的榮譽職稱。
此外﹐宋代閣門之職也稱為閣職﹐如閣門通事(宣贊)舍人﹑閣門祗候﹐為武臣的帶職﹐也稱為貼職。這是武臣之清選﹐比於文臣的館職清流﹐為武臣進取之基。
明清時期﹐收藏圖籍﹑編修國史等事務轉由翰林院掌管﹐故亦稱翰林院為“館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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