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杭區教育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按照科教興區的戰略,研究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

主要職能

(二)依據本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研究制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檢查教育規劃和計畫的實施,審批學校的設定、撤併。

(三)綜合管理全區的教師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核定教職工編制,組織對教師的培訓、考核,指導本區師範類畢業生就業,負責教職工退休、退職、調動、辭退、獎懲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教育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和聘任。

(四)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區直屬學校領導幹部和鎮(鄉、街道)中心學校、國中、中心國小、中心幼稚園、成人文化技術學校領導的培養、考察、任免及培訓。

(五)管理全區教育事業費、教育基本建設、教育費附加,督促檢查鎮(鄉、街道)改善辦學條件,審計教育經費使用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籌措教育經費的辦法,歸口管理國外、境外及社會力量對我區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

(六)歸口管理全區的學歷教育及其考試、成人自學考試,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組織實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專業學校、普職高的招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規劃、指導各類繼續教育和承擔全區職工教育工作。

(七)組織和指導各類教育、教學研究工作,檢查、評估、督導學校教育教學情況。

(八)指導全區校辦產業,勤工儉學和學校後勤社會化工作。

(九)負責制定落實全區教職員工的職業道德規範,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全區各類學校的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抓好本機關幹部職工的思想、組織、業務和作風建設。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局長 沈洪相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柴燕萍

黨委委員、副局長 胡錫良

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 錚

黨委委員、紀檢組長 王 翔

黨委委員、副局長 鮑志法

副局長 周建忠

調研員 舒鳳全

副調研員 連 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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