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 長:魏江萍
副組長:陳忠祥 任遠平 吳 銀
成 員:萬文強 朱成斌 楊先禮 李兆明 劉 武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萬文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報考條件
1、餘慶戶籍或餘慶生源地的應往屆全日制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且城鎮居民戶口(不含委培生)、復退軍人(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者);
2、年齡在18周歲(1992年5月31日以前出生)至35周歲(1975年5月31日以後出生);
3、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無殘疾、無口吃、無紋身;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
三、崗位設定
公安局指揮中心6人(女)、警民聯調室4人、白泥鎮15人、龍溪鎮4人(女1人)、大烏江鎮3人(女1人)、敖溪鎮2人、松煙鎮4人、構皮灘鎮3人、關興鎮2人、龍家鎮2人、刑偵江北中隊(敖溪)2人、看守所3人(女2人)。
四、報名、考試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0年5月17 日— 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餘慶縣勞動就業辦公室。
3、報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畢業證書(驗原件,交複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驗原件,交複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
4、資格審查:
由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抽派人員對報考人員統一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考試。
5、准考證發放時間:2010年5月 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領取准考證地點:餘慶縣勞動就業辦公室。
6、考試時間:2010年5月29日9:00—11:00。
7、考試地點:城關中學
五、考試內容及成績
考試形式為筆試,筆試採取閉卷考試。考試範圍:《公務員公共基礎知識》、《治安管理處罰法》。
考試成績實行100分制。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後面一位數。
六、體檢
筆試結束,成績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考計畫數的,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
七、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體檢結果,由縣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體檢結束後的5個工作日內,確定擬聘用人員,並在餘慶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入口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對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按相關規定進行調查。
八、聘用
(一)經筆試、體檢、公示合格者,按公益性崗位聘用程式辦理聘用手續。
(二)未盡事宜由縣招考領導小組解釋。
九、紀律與監督
整個招考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監督。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招考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工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餘慶縣就業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
二0一0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