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餘光倬於道光十九年(1839年)考中己亥科舉人,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中式丁未科張之萬榜二甲第一百零二名進士,榜名汝侗。初授刑部主事,薦升郎中,為人機警敏銳,判案謹慎,不輕易置人於法。鹹豐九年(1859年),戶部鈔票獄起,冬至日,戶部稿庫發生火災,文宗降旨命宗令載垣會同刑部審訊。當時鄭王端華、戶部尚書肅順結黨營私,欲藉機清除異己,株連逮問者不下千人。光倬受命負責訊問,載垣等人以密奉聖旨相要挾,光倬不為所動,秉公執法,並拖延此案。辛酉政變後,載垣、端華、肅順皆死,有聖旨命刑部半月結案,光倬按期上奏,最終僅牽連商人馬錫祿問罪,其餘人都被釋放。
履歷
同治元年(1862年),原兩江總督何桂清因之前對陣太平軍時放棄常州城逃跑而最終押至京師,下獄論罪。餘光倬依據《大清律》“地方大吏逃奔蹶事”,認為應以斬監候加重懲處,上奏請擬斬立決。朝中高官多為何桂清故舊,紛紛表示不應加重治罪,以求延緩其死。唯有給事中郭祥瑞等再次上疏彈劾,請求速正典刑。此事再下大學士及六部九卿翰詹科道覆議,並由刑部主稿。光倬力陳何桂清罪責之嚴重,堅持將其立斬。同治元年六月十三日,奏上,旨改斬監候,秋後處決。同年十月,朝廷最終下特旨將何桂清斬首。光倬因此得罪何桂清舊部,接連被侍讀學士王拯、給事中博桂彈劾,雖然查無實據,但光倬也因屢被彈劾而受牽連,其京察一等、御史記名被撤銷。不久,王拯、博桂都獲罪降職,而光倬也因母喪歸里,再未復出。
清史記載
餘光倬,字省來,號幼冰,道光二十七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洊升郎中。光倬性警敏而慮囚詳慎,不輕麗人於法。鹹豐九年戶部鈔票之獄起,冬至日,戶部稿庫火,有旨使宗令怡王載垣會同刑部審訊。時步軍統領鄭王端華、戶部尚書宗室肅順朋比用事,意欲有所傾陷,株連逮問者不下千人。光倬承鞫斯獄,載垣等時以密奉聖旨相恫愒,光倬執正不阿,因遷延不竟其事。會穆宗毅皇帝登極,載垣、端華、肅順坐法誅,有旨限刑部半月速結。光倬勾稽剖決,依限奏上,僅坐商人馬錫祿以罪,余皆獲釋。同治元年,江督何桂清始就逮至京,光倬據《大清律》地方大吏逃奔蹶事,比照守邊將帥失守城寨斬監候律,擬斬監候,情罪重則擬斬立決,仍請上裁。時朝中大僚多為何桂清舊故,謂不當加重,冀緩其死。而給事中郭祥瑞等復交章論劾,請速正典刑。下大學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議覆,由刑部主稿。光倬草奏曰:已革兩江總督何桂清身膺疆寄,受國厚恩,豈不知軍旅之事,有進無退,守土之責,城存與存?況其時常州有兵有餉,並非不可固守,乃首先棄城逃避,致令全局潰敗。望亭為無錫至蘇州要衝,業經奏明截留長龍船,紮營於此,乃並未身經一戰、命殺一賊。忽於蘇州失陷之前一日,率師船退駐福山海口,是其撤兵遠遁,縱寇殃民,尤罪跡之昭著者。至刑部歷年審辦軍營失事成案,均視此為輕,惟餘步雲系由斬候加至斬決,情罪相等。雖帶兵提督與統兵總督稍有不同,然論疆寄,則文臣視武臣為重;論軍法,則逃官與逃將同誅;論情節,則聞警屢逃,非被攻被圍變出不測者可比;論地方,則全省糜爛,非一城一寨偶致疏防者可比。請仍照原擬,從重擬以斬立決。’同治元年六月十三日奏上,得旨改為斬監候,秋後處決。是日,有旨以內閣侍讀學士王拯奏劾光倬趨附迎合,苛刻鍛鍊,下刑部案治,皆不得其實。其年十月,何桂清竟奉特旨誅。二年,給事中博桂以部有劇盜越獄,復摭前事劾光倬,下部覆案,亦無實。坐屢被參劾,撤銷京察一等及御史記名。未幾,王拯以與人互糾,獲罪降調,博桂以風憲官賄賣參折遣戍黑龍江。而光倬亦以母憂歸。遂不復出。
小說中的餘光倬
這猶不算,到了第二天,就有清流上摺子了。這一次上摺子的還是御史餘光倬,上本章彈劾賽尚阿,翁心存,說他們身為本部堂官:‘遇事糊塗,為人畏葸(音喜),致使戶部庫丁全無顧忌,假借職務之便,以國家賦稅之銀填充自家!’
奏摺中對兩個人的彈劾詞鋒非常的辛辣,特別提到:“賽尚阿久經軍務,翁心存亦已於戶部多年,何以於此一節全無所知?臣以為:此二人皆深知此中情弊者,使其毫無所染,何難秉公稽核,立破其奸?乃甘心受其賄賂,為之掩飾彌縫。以主持國計之人,先為罔利營私之舉,何以責夫貪吏之藉勢侵漁,以國家度支重地行此無行之舉也?”
在奏章的最後他說:“請旨立賜罷斥賽尚阿,翁心存,”或者“照穆彰阿例,撤出軍機,一併聽候查辦。”
這是自從有軍機處以來從來沒有過的大事!軍機處重臣也曾經為人參核過,不過更多的都是一些失職、徇情之類的事體,如餘光倬這般公然指控賽尚阿‘受賄巨萬,’而且請求‘立賜罷斥’的,還是第一遭。
餘光倬憑藉一片彈章名滿天下自不必提,而且在稠人廣坐之間大肆談論此事,話中的矛頭除了對賽尚阿和翁心存以外,竟是連阿勒精阿和趙光也卷了進去。
周祖培卸任刑尚,以軍機大臣管部,趙光接他的遺缺,做了刑部尚書,阿勒精阿不用談,還是做他的滿員尚書。餘光倬在私下裡表示,若是刑部兩尚書在此事上不能秉公而斷的話,就連他們也一起參了!
阿勒精阿是個無能之人,聽到這話心中很有點恐慌,趙光卻不當回事:案情清晰無比,所謂的秉公而斷,就是看能不能從此事中挖出更多的內情。當下並不著急,抱定按部就班,公事公辦的宗旨,準備請旨之後,於近日開始審理此案。
餘光倬的彈章封上,賽尚阿和翁心存大為不安,這時候也沒有更好的辦法,只得表示請求解職聽勘。官樣文章照例要這樣做,其實希望大事化小,最好駁掉他的奏摺,來個‘應毋庸議’,無奈這話說不出口,就能出口,旁人亦未見得肯支持,倒不如放漂亮些。
皇帝最近有點犯懶,也不願意弄一些皮裡陽秋的文字,當下擬旨明發,說是‘……御史餘光倬所參奏……為朝廷體制,重臣名節所關,諒餘光倬不敢以無據之詞,率行入奏。著派祈雋藻、季芝昌,何汝霖,周祖培飭傳該御史詳加詢問,務得確實憑據,即行復奏。’
禎嬪鈕鈷祿氏是個厚道人,知道新入宮中的幾個姐妹年紀尚輕,很多禮制雖然在進宮之前在禮部已經演練過了,卻也難免會有遺忘和舛誤,在內院還好,若是真到了御前侍寢的時候做錯了事、說錯了話,便嚴重了。
所以,這幾天來,每一天都要到翊坤宮、道德堂等新進常在,答應居住的殿閣來,借著說閒話的功夫,把一些在宮中應該注意的地方向幾個人宣講。她是一片好心,蘭常在葉赫那拉氏,瑜常在赫舍哩氏,瑛常在費莫氏,珍常在旺察氏,還有一個瑾常在阿魯特氏——也就是賽尚阿是幼女——自然感同身受,幾天的時間下來,幾個女孩子已經成了閨中密友,很可以一解初入宮中的寂寞淒涼和畏懼惶惑之感。
蘭常在居住在翊坤宮,這裡在明朝叫萬安宮,向為妃嬪所居,宮殿占地面積很大,一明兩暗的架構,只有一個蘭常在居住,顯得空蕩蕩的。
禎嬪雖然年紀比蘭常在還要小兩歲,卻是‘嬪’的身份,比她要高得多,而且比她進宮也要早得多,所以,後者按照定製要稱呼她做‘姐姐’。
步入翊坤宮,蘭常在趕忙從東廂的慶雲齋迎出大門,兩個人在廊下相遇,蘭常在一揚手絹兒,笑呵呵的雙腿彎曲,請了個‘蹲兒安’:“姐姐。”
“妹妹睡得可好?”
“多承姐姐動問,妹妹一切安好。”蘭常在和禎嬪拉起了手,兩個人腳下踩著‘花盆底’,風擺楊柳一般的步入慶雲齋:“姐姐請上座。”
禎嬪也不用客氣,坐定下來,拉著蘭常在的手,讓她坐在自己身邊,輕聲的問道:“見過皇上了嗎?”
“還不曾有幸瞻仰天顏。”蘭常在老老實實的回答,她的年紀是這一次入選的秀女中最年長的,在人情世故上也懂得很多,說話自然是非常的得體,禎嬪聽出來了,故意展顏一笑:“皇上國事繁忙,再等上幾天吧?”
“是!”
“可還想家嗎?”
十幾歲的女孩兒驟然離家,給送到這如同監獄一般的所在來,全然不知未來如何,又怎么會沒有思親之念?不過蘭常在很慧黠,抽出掖在腋下的手絹,拭一拭眼睛,嫣然笑道:“本來倒有些想,見了姐姐就不想了。”
明知道她是順口揀好聽的話說,禎嬪依然很高興,而且很奇怪的,對這個年長自己幾歲的‘妹妹’竟然很有一份憐愛之情,外帶著幾分佩服之意。這樣想著,便不由得有個想法:趁她還在‘待年’的時候,最好能讓她跟自己住在一起,朝夕教導指點。以她的聰明,不過一兩年的工夫,必能教得她禮制嫻熟,言行有法,如何保護自己,如何駕馭下人?這才不負自己的一片憐愛之心。
蘭常在見她怔怔望著窗外,不知道她在想些什麼?只是覺得局面有些冷澀,令人很不自在,急於想打開僵局,便從宮女手裡要過一桿方竹鑲翠的菸袋來,親自裝了一袋煙,遞到她面前。
“喔?”禎嬪呆住了:“妹妹好吸菸的嗎?”
蘭常在給她問楞了,想了一下才說道:“姐姐,可是不喜?那,可真是妹妹唐突了。”
“我倒也不是不喜,只是,皇上於此物並無半分好感,上一次在我的屋中看見了,沒有說什麼,倒是後來聽外面那些奴才們說,皇上不喜歡。”絮絮叨叨的說了半天,禎嬪笑了一下:“我想,如果妹妹……還是不要吸了的好。”
“喔,喔!”這是好言,蘭常在自然曉得,把個菸袋放下,紙媒也扔到了一邊的痰盂之中:“不吸了。”
她這樣的說話的和動作,倒讓禎嬪覺得怪過不去的:“妹妹若是想吸,吸一點也不妨事的。左右只有我們姐妹兩個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