餓死女童案

2013年6月21日案發,距離樂某的男友李某出獄,只有不到2個月的時間。 就在8月底,李某出獄時,聽到這個結果,情緒上很激動,連說了幾次“太狠了”。 南京市檢察院起訴的罪名是故意殺人,由於犯罪嫌疑人樂某被抓時已經發現再次懷孕,所以依據我國刑法,不可能被判處死刑。

經過

案件發生時孩子的父親因為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入獄六個月,家裡失去了頂樑柱,此時兩個孩子的監護人樂某,同樣因為沉溺吸毒,疏於對孩子的監護。孩子多次被遺棄在家中,無論是孩子的曾祖母、外祖母、社區幹部、片警等都曾積極的上門去照顧,但是在樂某缺席責任的時候,由於監護責任不明,沒有一個人能真正對孩子負責,最終滑向了最壞的結果。
2013年6月21日案發,距離樂某的男友李某出獄,只有不到2個月的時間。就在8月底,李某出獄時,聽到這個結果,情緒上很激動,連說了幾次“太狠了”。李某是否將出席旁聽還沒有得到確認。

一審

南京“餓死女童案”經南京市中院公開審理後於9月18日下午一審宣判,被告人樂燕故意殺人罪名成立,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焦點

法律界人士分析,樂某可能涉及的罪名有:故意殺人、遺棄、虐待、過失致人死亡等,他們核心區別在於,對於女童的死亡是否存在主觀上的故意或者放任。法庭辯論的關鍵點也將圍繞這一點來展開。
南京市檢察院起訴的罪名是故意殺人,由於犯罪嫌疑人樂某被抓時已經發現再次懷孕,所以依據我國刑法,不可能被判處死刑。據分析,樂某很可能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預計宣判將於今天中午進行。宣判之後南京中院還將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庭審信息進行發布。

問題

雖然案件還沒有出結果,但是案件中已經明顯暴露出兩個問題。首先,我國監護制度運行中,監護人疏於監護的時候,對被監護人的權利缺乏救濟。其二,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在案發當天就被抓獲,在審判前的三個月時間裡,儘管有多名律師聯名寫信要求,公開相關案件信息,但是南京的公安、民政、區政府、街道辦,一律噤聲,讓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效果存疑。
希望案件不要隨著樂某被判決而塵埃落定,通過這件悲劇,能讓公眾更加關注吸毒人員和類似缺乏有效安全監護的幼兒的生存狀況,完善我國的監護制度,督促政府加強信息公開,才能讓悲劇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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