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零報告

飲酒零報告,是濟寧市公安局針對全市公系統實行的違禁問題制度,要求每位民警下午上班後都要簽注“今天中午我未飲酒”字樣,每周五下午4時前簽注“本周我未違禁”字樣,以示違禁“零報告”。於2009年7月10日上午,濟寧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並實施。

實施

飲酒零報告,是濟寧市公安局針對全市公系統實行的違禁問題制度,要求每位民警下午上班後都要簽注“今天中午我未飲酒”字樣,每周五下午4時前簽注“本周我未違禁”字樣,以示違禁“零報告”。於2009年7月10日上午,濟寧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並實施。

效果

“禁酒令”在公安系統執行算是比較嚴格的,收到了一定的效果。進一步嚴格執行,確實需要制度完善與創新。從這個層次上講,“今天中午我未飲酒”、“本周我未違禁”以及“零報告”等,是執行相關禁令的“創新”。正如濟寧市公安局所解釋的,每天實施“零報告”制度就像每個民警給自己敲警鐘一樣,達到築牢防線、守住底線、遠離“高壓線”的目的。

弊端

對於飲酒零報告的實行,第一天簽“今天中午我未飲酒”,有點新鮮,也是能夠給自己敲一記警鐘。但如果天天簽同樣的字,可能將這幾個字寫得“很熟練”,無論在未飲酒的清醒情況下,還是在飲過不太清醒的情況下,拿筆就來,不加思索,決不會寫錯。有些“警鐘”敲多了,也會讓人麻木,形成一種本能反應與條件反射。“今天中午我未飲酒”,很可能成為濟寧公安民警的本能反應和條

飲酒零報告 飲酒零報告

件反射,極有可能淪為一種“形式”。

如果“熱衷”於這類“花拳繡腿”,用很多心思、花很大精力,也練不成“真功夫”。學拳腳功夫是這樣,執行禁令亦是如此。這樣的“零報告”,只能收穫“零效果”。標新立異的“零報告”,又有“形象工程”之嫌。

讓人擔心的是,一些制度在完善與創新過程中,由於添加了“酒精”,把制度“灌醉”。這說明,任何一項制度既需要與時俱進的創新,又需要防範標新立異的“偽創新”。其實,制度的創新,可以事先徵求意見,相信民眾的智慧,讓民意民智成為制度創新的“清醒劑”。

目的

對於實行這條制度,我們不僅是要求寫在紙上,更重要的是落實在行動上。嚴格執行相關禁令,關鍵在於嚴格監督、嚴格問責。雖然這只是表現在紙上的一種形式,其意義在於能引起警示、提醒之意,久而久之,使之形成一種習慣,歸結為一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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