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強險

食強險

食強險,即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食品企業出現的食品安全問題造成消費者的損失,在約定的責任範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主要針對食品生產企業、餐飲業、食品流通業三大領域。2014年12月,湖南省長沙市正式啟動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試點。

簡介

食強險食強險

食強險,即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食品企業因疏忽或過失發生的食品安全問題造成消費者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約定的責任範圍、賠償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目的

“食強險”針對食品生產企業、餐飲業、食品流通業三大領域,將企業的非故意、非惡意、無法控制、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損失納入保險賠償範圍,同時還承擔食品消費者健康受損後的身體檢查和產品檢測費用。

影響

“食強險”的推出,相當於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將多了份保障,有利於消費者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得到及時的救治和補償,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消費者索賠無門的局面將不再出現;另一方面還可轉嫁食品企業的責任風險,同時還有助於減輕政府事故善後的財政壓力。

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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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試點企業還涵蓋了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藥店、部分生產企業和學校,並將逐步推廣到食品藥品各個領域。

1.食品生產企業

疏忽過失或食品混有異物;被保險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原材料遭受土壤、大氣、水等環境污染以及核輻射、核爆炸等放射性污染,出現重金屬、污染物質、放射性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被保險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國家暫無相關行業標準,致使其生產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等情況。

2.餐飲業及流通領域

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消費者的人身傷亡和醫療費用;因餐飲企業購買的食品原材料存在隱患,導致消費者食用後造成人身損害;因第三者的故意行為使得被保險人提供的食品存在隱患,導致消費者食用後造成人身損害;發生食品安全責任事故後,經法院判決的精神損害賠償費用;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的訴訟費用。

3.食品流通領域

食品流通企業因在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過程中,因疏忽或過失致使消費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消費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區法律)應由被保險企業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契約約定負責賠償。

承保方式

根據該險種的承保方式,對食品生產企業來說,因五種原因或情形致使消費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由涉食企業承擔相關經濟賠償,其中包括食品生產企業疏忽過失或食品混有異物;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原材料遭受土壤、大氣、水等環境污染以及核輻射、核爆炸等放射性污染,出現重金屬、污染物質、放射性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國家暫無相關行業標準,致使其生產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等。

投保額度

企業投保的金額根據其年銷售額來確定。保險公司每年支付的賠償金額累計不超過150萬元,同時規定每次事故賠付給每個消費者的額度不超過25萬元。在這150萬元中,又規定每次賠償的限額為最高50萬元。

索賠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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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外就餐或購買食品,都可以留心看看企業有沒有“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的參保標識。有了這個標識,消費者就可以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得到及時救治和補償,維護合法權益。

一旦發生食品安全問題,市民應注意保存證據,及時聯繫企業進行維權。投保企業撥打保險機構服務專線電話報案,或通知服務專員,並提供事故原因經過和損失情況等信息。投保企業將傷員送往醫院,保留就醫票據和資料,治療結束後向保險機構提交索賠資料。保險機構根據查勘情況、就醫資料和索賠資料核定損失後,支付賠償款。

開展情況

2014年12月,湖南省長沙市正式啟動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試點。消費者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每人最高可獲25萬元賠償。

截至2014年底,湖南全省已有843家企業或行業協會投保了食品安全強制責任保險,其中食堂類613家,食品生產企業200家,餐飲連鎖企業30家。

評論

李赤群強調,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以此為契機,提升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最終靠品質和誠信贏得市場,防止“一保了之”。而各級食藥監管部門要積極作為,實施最嚴格、全覆蓋的監管,防止以保險代替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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