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標準按照GB/T 1. 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修訂。
本標準代替HG/T 2944-1984(1997)《食品容器橡膠墊片》,與HG 2944-1984 (1997 )相比,主要技
術變化如下:
—將標準的範圍進行了修改(見本版的1,1997年版的第1自然段);
—增加了規範性引用檔案及相關標準(見本版的2);
—刪除了“結構”(見1997年版的1.1);
—增加了製造墊片用矽橡膠、丁基橡膠膠料的物理性能要求與指標(見本版的表2,1997年版的表2);
—將表3中“不允許”修改為“不應”,“10mm”修改為“2mm”;
—增加了N一亞硝基胺的含量和試驗方法(見本版的3.5,4.5);
—將“檢驗規則”進行了修改(見本版的5,1997年版的4);
—修改了“標誌”的內容(見本版的6.3,1997年版的5. 1)
—刪除了“裝卸時禁止使用鐵鉤”(見本版的6.3,1997年版的5.3);
—刪除了條款5.5(見1997年版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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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由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橡膠與橡膠製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膠乳製品分技術委員會(SAC/TC 35/SC 4 )歸口。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深圳市醫療器械檢測中心、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肇慶皓明有機矽材料有限公司、廈門麥豐密封件有限公司、中國化工橡膠株洲研究設計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入:王曉煒、劉洪偉、章若紅、徐德佳、江艷、羅斌、武可遷、鄧一志、王金英。
本標準歷次版本發布情況:
—HG/T 2944-1984;
—HG/T 2944-1984(1997)。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食品容器橡膠墊片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於以橡膠為主要原料製成的各種食品容器用的橡膠墊片(以下簡稱墊片)。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檔案的套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檔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檔案。
GB/T 528-2009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拉伸應力應變性能的測定(idt ISO 37:2005)
GB/T 531.1-2008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 壓入硬度試驗方法 第1部分:邵氏硬度計法(邵氏硬度)(idt ISO 7619-1:2004)
GB/T 2828.1一2003計數抽樣檢驗程式 第1部分:按接收質量限(AQL)檢索逐批檢驗抽樣計畫(idt ISO 28591:1999)
GB/T 2941橡膠物理試驗方法試樣製備和調節通用程式(idt ISO,23529:2005)
GB/T 3512一2001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 熱空氣加速老化和耐熱試驗
GB 4806.1 食品用橡膠製品衛生標準
GB/T 24153 -2009橡膠及彈性體材料 N-亞硝基胺的測定
HG/T 2198硫化橡膠物理試驗方法的一般要求
技術要求
規格及尺寸
墊片的規格及尺寸應符合表1的規定。
物理性能
墊片用硫化膠料的物理性能應符合表2的規定。
外觀
墊片的外觀應符合表3的規定。
衛生性能
墊片的衛生性能應符合GB}}}}.的規定。
N-亞硝基胺含量
墊片中N一亞硝基胺不應檢出。
試驗方法
規格及尺寸的測量
墊片的規格及尺寸的測量用百分厚度計測量。
物理性能的測定
試樣的製備
每批墊片用硫化膠料物理性能試驗的試樣製備按GB/T 2941和HG/T 2198的規定進行。
拉伸強度、拉斷伸長率、扯斷永久變形的測定
拉伸強度、拉斷伸長率、扯斷永久變形的測定按GB/T 528-2009進行,採用1型裁刀裁取試樣。當試樣厚度未達到測試方法標準時,按試樣實際厚度試驗。
硬度的測定
硬度的測定按GB/T 531.1-2008進行。
熱空氣老化試驗
熱空氣老化試驗按GB/T 3512-2001進行。按式(1)計算老化係數Kj。
......................(1)
式中:
——試樣老化前的拉伸強度,單位為兆帕(MPa) ;
——試樣老化後的拉伸強度,單位為兆帕(MPa);
——試樣老化前的拉斷伸長率,以%表示;
——試樣老化後的拉斷伸長率,以%表示。
外觀檢查
外觀檢查採用目視法,藉助於精度為0.2mm的遊標卡尺進行測量。
衛生性能的測定
墊片衛生性能的測定按GB 4806.1進行。
N-亞硝基胺含量的測定
墊片中N-亞硝基胺含量的測定按GB/T 24153一2009進行,檢出限為0.5mg/Kg,N-亞硝基胺的檢驗清單見GB/T 24153-2009的附錄A。
檢驗規則
檢驗分類
產品檢驗分為型式檢驗和出廠檢驗。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按照表2、表4中全部項目要求進行。
有下列條件之一時,必須進行型式檢驗:
a)原材料、配方或生產工藝有重大變化時;
b)新辦工廠首批生產或停產三個月以上,恢復生產時;
c)正常生產時,每六個月不得少於一次型式檢驗;
d)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的要求時。
出廠檢驗
除衛生性能、N一亞硝基胺含量外,出廠檢驗按表2、表4中規定的項目要求進行。
抽樣與組批
抽樣
按GB/T 2828.1-2003中規定的正常檢驗一次抽樣方案和表4中規定的檢驗水平進行抽樣。
組批
膠料以同班同種膠料為一批,墊圈用膠料的物理性能試驗,每批按本標準3.2條表2規定的項目進行檢驗。產品檢驗除另有規定外,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批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每次提交的檢驗批應為同一配方,採用相同工藝連續生產的產品。
合格判定
膠料的物理性能檢驗結果符合表2的要求時,則該批膠料為合格。物理性能檢驗結果如有一項不合格時,應雙倍抽取試樣對該項進行複試,複試結果如有一項不合格,則該批膠料為不合格。產品檢驗結果符合第3章的要求和表4中規定的接收質量限(AQL)時,則判定該批產品為合格。檢查結果若有一項超過表4規定的AQL值時,對不合格項目按加嚴檢驗一次抽樣方案進行再次抽樣檢驗,如仍不合格,則該批或該時期產品為不合格。衛生性能、N-亞硝基胺的檢驗結果如有一項不合格時,則該批產品為不合格。
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
標誌
單個包裝
包裝上的標誌除另有規定外,應包括下列內容:
a)製造商、供應商的名稱和商標;
b)產品名稱、規格及標準號;
c)使用的橡膠材料;
d)數量;
e)生產日期和/或批號;
f)"食品用橡膠製品,保持清潔”字樣;
d)有效期。
多單位包裝
多單位包裝即是預先確定數量的同一規格的墊片的單位包裝的一箱產品,目的是便於安全運輸和貯存。多單位包裝按單個包裝加以標註,並標明數量。
包裝
包裝材料和數量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直接接觸產品的包裝材料應符合相關衛生包裝材料要求。
運輸
產品在運輸過程中應有遮蓋物,應避免雨淋、日曬,保持產品清潔。
貯存
產品應貯存在通風良好的倉庫內,倉庫溫度保持在(0~37)℃、相對濕度不大於85%。
不得與酸、鹼、油類及其他有害於橡膠或人體的物質接觸,避免產品受污染。
墊片不能重壓,置放離地面10cm以上,距離熱源1.5m以外,並避免陽光直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