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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果凍,現行標準號為GB 19299-2015 ,該標準代替了原GB 19299-2003 果凍衛生標準(現已廢止)和GB 19883-2005 果凍(現已廢止)。該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發布,適用於果凍,自2016年11月13日起開始實施。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果凍。
術語和定義
果凍
以水、食糖等為主要原料,輔以增稠劑等食品添加劑,添加或不添加果蔬製品、乳及乳製品等原料,經溶膠、調配、灌裝、殺菌、冷卻等工序加工而成的膠凍食品。
含乳果凍
添加乳或乳製品,且蛋白質含量不低於1%的果凍。
凝膠果凍
內容物從包裝容器倒出後,能基本保持原有形態,呈凝膠狀的果凍。
杯形凝膠果凍
以杯形材料包裝,且杯口用蓋膜經熱封的凝膠果凍。
其他凝膠果凍
除杯形凝膠果凍以外的凝膠果凍。
可吸果凍
內容物從包裝容器倒出後,呈半流體凝膠狀,能夠用吸管或吸嘴直接吸食的果凍。
技術要求
原料要求
原料應符合相應的食品標準和有關規定。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
項目 | 要求 | 檢驗方法 |
色澤 | 具有產品應有的色澤 | 將內容物倒入白色瓷盤內,在自然光下肉眼觀察色澤及異物,鑑別氣味,品嘗滋味 |
滋味、氣味 | 具有產品應有的滋味和氣味,無異味 | |
狀態 | 無正常視力可見外來物 |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應符合GB 2762 的規定。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應符合表2的規定。
項目 | 採樣方案a及限量 | 檢驗方法 | |||
n | c | m | M | ||
菌落總數/(CFU/g) | 5 | 2 | 100(1000) | 1000(10000) | GB 4789.24 |
大腸菌群/(CFU/g) | 5 | 2 | 10 | 100 | GB 4789.3 |
黴菌/(CFU/g) | 20 | GB 4789.15 | |||
酵母/(CFU/g) | 20 | ||||
註:括弧內數值只適用於含乳型果凍。 | |||||
a:樣品的分析和處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4執行。 |
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營養強化劑
1.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 GB 2760 的規定
2.食品營養強化劑的使用應符合 GB 14880 的規定
其他
1. 杯形凝膠果凍杯口內徑或杯口內側最大長度應≥3.5 cm;其他凝膠果凍淨含量應≥30 g 或內容物長度≥6.0 cm。
2. 凝膠果凍應在外包裝和最小食用包裝的醒目位置處,用白底(或黃底)紅字標示警示語和食用方法,且文字高度不應小於3 mm。警示語和食用方法應採用下列方法標示:“勿一口吞食;三歲以下兒童不宜食用,老人兒童須監護下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