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顧春芳,女,1971年出生,江蘇常熟碧溪人,國中肄業,為蘇州凱維隆貿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長相貌美並在商界和官場左右逢源,被稱為常熟“第一美女老闆”。曾在常熟某著名服裝企業當過模特,是常熟城市宣傳片的唯一女主角。在常熟擁有一家名為“世界名品店”的服裝店和一個叫“芳集”的高檔美甲店。
2012年2月底至3月初,常州警方連續接到市民反映,常熟鯉魚門酒店董事長周思揚、蘇州凱維隆貿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顧春芳在欠下巨額債務的情況下,相繼不知去向。
2012年3月29日,常熟官方發布訊息指出,顧春芳從2008年起以經營煤炭生意急需資金周轉為由,以年息25%至30%的高額利息或高額利潤為誘餌,分別向顧某、李某等20餘人借款達達4億多元人民幣,其中有一人借給顧春芳1億多元。另外還查明,顧春芳在銀行有貸款1億多元,貸款是用其商業房產抵押,房產價值超1億。
2012年3月29日,江蘇常熟市公安局披露,顧春芳失蹤後,曾有去過新加坡的出入境記錄,後又回到上海。27日晚,警方在顧春芳上海的租住地將其抓獲,抓捕過程中,顧春芳有自殘行為,沒有生命危險。
涉案
顧春芳於2008年至2012年3月間,在背負巨額債務、明知無法償還的情況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以高額利息為誘餌,通過偽造虛假證明檔案以及指使他人冒充高幹子弟等手段,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總計人民幣176864.12萬元,至案發時,尚有人民幣45902.9625萬元不能歸還,數額特別巨大。
2011年8月至10月,被告人顧春芳在沒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虛構做煤炭生意的事實,並提供虛假煤炭買賣契約等證明檔案,騙取他人簽訂保證契約提供擔保,向常熟市某農村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等幾家單位貸款總計人民幣4000萬元,主要用於歸還他人借款及支付利息,至案發時尚有人民幣3900萬元不能歸還。
2008年9月1日,被告人顧春芳借款200萬元,以陳某、顧某為掛名股東的名義進行虛假註冊驗資。公司註冊成立後即將註冊資本全部抽逃用於歸還他人借款。2009年2月5日,被告人顧春芳以本人為股東及陳某、顧某為掛名股東進行虛假增資驗資。增資驗資結束後即將上述增資註冊資本800萬元全部抽逃用於歸還他人借款。
獲刑
2013年10月,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顧春芳集資詐欺、契約詐欺、抽逃出資案作出一審宣判。
以集資詐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以契約詐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
以抽逃出資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