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
頸部靜脈閉合性損傷多見於拳擊、勒縊,血管損傷後可引起血液循環障礙,從而出現脈搏細速、血壓下降等症狀。頸部靜脈開放性損傷多見於各種事故(如交通事故、生產事故、意外事故)、刀傷、槍傷等。
臨床表現
頸靜脈損傷可引起嚴重出血,但主要危險是發生空氣栓塞,尤其是頸根部的靜脈,其壁與頸部筋膜粘連,損傷後靜脈腔不易塌陷,使空氣進入靜脈,加之患者恐懼、呼吸急促,使大量空氣進入心臟,使心臟搏動停止,病人死亡。
檢查
無特異性檢查。可查血常規、尿常規、肝腎功能、電解質、血壓、血氧飽和度等,了解生命體徵及酸鹼平衡。
診斷
頸內靜脈、頸外靜脈和鎖骨下靜脈等頸部大靜脈的損傷,主要危險是發生空氣栓塞,而出血相對是次要的。傷員有恐懼、呼吸急促、脈搏快而不規則,以及胸痛、抽搐和瞳孔改變等。大量空氣進入心臟內,心臟搏動立即停止,傷員立即死亡。而在傷員仰臥和躁動時,這一危險就更大。如頸部大靜脈損傷合併喉或氣管損傷時,流出的血液中可混雜有氣泡。根據受傷病史和症狀即可確診。
治療
1.急救
頸部大靜脈損傷應立即用手指壓迫、紗布或繃帶填塞傷口,杜絕空氣進入靜脈。將傷員的頭、頸和軀幹上部降低,以防止腦氣栓發生。有休克者,積極抗休克治療。出血不多而心搏驟停,考慮空氣進入心臟時,立即行右心室穿刺,將空氣抽出或自頸內靜脈置入導管吸出空氣。
2.手術
手術時將傷員頭部降低,同時給予加壓呼吸。頸部小的靜脈損傷,可予以結紮止血。對頸內靜脈損傷原則上施行靜脈修復,包括端端吻合或血管旁路移植術。雙側頸內靜脈損傷時,至少要保留一側損傷較輕的血管。對一側的頸內靜脈、頸外靜脈和鎖骨下靜脈的嚴重破裂,可以將靜脈損傷處的上下予以結紮。對頸部大靜脈小的裂口仍應爭取修復血管,因為少數傷員的健側靜脈可有先天畸形,結紮傷側後可造成嚴重後果。缺損過大而無法吻合時,應爭取行血管旁路移植。若一側頸內靜脈已結紮,另一側行血管移植術,應保護移植血管不受壓以預防橋血管堵塞。
本病術後處理的好壞至關重要,若發生感染、血管痙攣、血栓形成等,可能導致嚴重不良後果。
(1)廣譜抗菌素
術後予以廣譜抗生素防治感染,並注射破傷風抗毒素。
(2)術後制動
血管修復後,有人用不同程度的制動,有人則鼓勵自動或被動性運動。比較一致的意見是:合併骨折者,術後要上石膏管型,將管型剖為兩半,再用繃帶包紮。對沒有骨折的病例,可只用石膏托固定2周。
(3)血管痙攣的處理
因挫傷、擠壓或撕裂傷引起的血管痙攣,手術暴露後可見管徑明顯變細,甚至呈白色條索狀,血流量明顯減少,或完全閉塞使血流中斷。
(4)防治血栓
血栓形成是手術失敗的重要原因之一。由於受傷修復後的血管極易發生血栓形成,故術後應常規使用抗凝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