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克法典

頭克法典又稱《七項法典》,哈薩克汗國法律,由頭克汗在位時(1680—1718)制定。內容分為7個項目,反映了遊牧封建 社會中階級鬥爭的激化與伊斯蘭教在哈薩克人社會生活中的合法地位。該法典一直施行到哈薩克汗國破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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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克法典】【tóu kè fǎ diǎn】
頭克法為頭克汗在位時(1680—1718)制定的哈薩克汗國法律。因其內容分為7個項目,又稱《七項法典》。以原有《哈斯木汗法典》5項條款為基礎,滲入伊斯蘭教教義,增補土地和償命條款,擴充為7項,史稱《頭克法典》。反映了遊牧封建 社會中階級鬥爭的激化與伊斯蘭教在哈薩克人社會生活中的合法地位。該法典一直施行到哈薩克汗國破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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