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義區財政局

(十) (十一) (十三)

機構簡介

北京市順義區財政局是負責財政工作的順義區政府組成部門。局機關共設定辦公室、國庫科、農業科、教科文科、社保科、政府採購管理科、財政監督科、預算科、人教科、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行政政法科、綜合科、城建科、企業科、會計科、金融管理科、行政事業資產管理和績效考評科、監察科等18個行政科室;下設財政監督檢查所、政府採購中心、信息中心、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財政教育培訓中心、投資引導基金管理中心、財會培訓中心等8個科級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北京市順義區財政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編制本區中長期財政計畫;執行市與區、擬訂區與鎮政府與企業的財政分配政策;完善公益事業發展的財政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稅收工作。
(二)承擔本區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編制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批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三)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
(四)貫徹執行中央、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
(五)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對本區的貸款業務;對區屬金融機構實施財務監管;擬訂政府防範債務風險的措施。
(六)擬訂本區政府採購政策並監督管理;負責黨政機關、財政撥款事業單位汽車定編工作。
(七)負責制定並執行本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八)依法收取區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本區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承擔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本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編制本區社會保障預算、決算草案。
(十一)負責管理本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十二)研究建立本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法制科)
負責機關的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議案、建議、提案、安全保密、宣傳、接待聯絡等工作;研究財政政策,組織做好調查研究工作;負責起草有關重要文稿;承擔機關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制訂本區財政法制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財政行政執法監督及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機關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
(二) 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擬訂本區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工會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三) 預算科
編制本區年度財政預算並組織執行,匯總年度地方預決算;負責財政收支綜合平衡工作;研究提出財政管理體制、管理制度和轉移支付制度的建議;管理預算部門指標;匯總審定本區部門各項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建立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配合相關部門搞好稅源、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的調查工作;監督鎮級財政體制和鎮級財務管理。
(四) 國庫科
組織實施本區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財政性資金的撥付和調度;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辦理財政性資金收支結算;匯總編制區本級財政決算;統一管理行政事業單位財政銀行開戶;管理財政專戶存款。
(五) 社會保障科
參與研究本區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政策;審核本區社會保障預決算,並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人力社保、民政、衛生等部門的經費;管理財政預算涉及的勞動就業、醫療保險(包括公費醫療)、社會救濟、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方面的財務和資金,並擬訂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按照有關規定對政府公共財產進行管理和監督。
(六) 農業科
研究擬訂本區財政支農的財務管理制度;擬訂農業企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審核有關部門的年度預決算,並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涉農部門事業經費;辦理有關支農專項資金業務,並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監督、指導農業企業財務;按照有關規定對政府公共財產進行管理和監督。
(七) 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研究擬訂本區農業綜合開發的財務管理制度;參與研究擬訂農業綜合開發的政策和發展規劃,確定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辦理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撥付業務;監督、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
(八) 政府採購管理科(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
執行政府採購方面的制度、法規;指導本區政府採購工作;擬訂規範政府採購機構行為的辦法;監督政府採購機構依法實施政府採購;負責本區黨政機關和財政撥款事業單位汽車定編等項工作。
(九) 行政政法科
負責擬訂並執行本區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辦法;負責行政、公檢法等部門的經費、事業費及有關專項資金的管理;審核有關部門的年度預決算,並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辦理國家規定統一著裝的有關事項;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政府公共財產進行管理和監督。
(十) 教科文科
負責擬訂並執行本區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管理文教、科學等部門的經費;審核有關部門的年度預決算,並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按照有關規定對政府公共財產進行管理和監督。
(十一) 會計科
貫徹和組織實施國家會計制度;管理本區會計工作;擬訂會計工作的有關制度規定;負責會計人員的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的考核和評定工作;按照相關規定,辦理代理記賬審批及年檢手續。
(十二) 行政事業資產管理和績效考評科
組織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有關政策、制度和辦法;監督管理本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參與提出有關年度預算計畫;負責審批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負責行政事業單位產權界定、清查登記、劃轉、轉讓等工作;擬訂本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有關政策、制度、辦法以及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擬訂評價項目計畫;實施對績效評價工作的監督、檢查;依據評價結果提出核定和調整部門預算的意見。
(十三) 綜合科
貫徹執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負責審批行政性收費項目並參與標準的確定,管理收費立項和標準;執行彩票管理有關規定辦法,管理財政票據。
(十四) 企業科
負責管理本區糧食、副食品等專項儲備經費和糧食儲備部門的事業費;管理糧食、副食品風險基金、城市公用事業等政府各專項資金和專項補貼;管理經濟和信息化、交通等部門的經費;審核有關部門的年度預決算,並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負責研究擬訂本區企業財務管理辦法,監管國有企業財務;依法負責本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相關工作,收取區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研究政府與企業分配關係改革,參與擬訂有關政策;管理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基金等;按照有關規定對政府公共財產進行管理和監督。
(十五) 城建科
負責對財政性投資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擬訂財政投資管理制度;組織對重大基礎設施項目過程概、預、決算的評審;負責對財政性投資項目的財務管理;管理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的經費;審核和批覆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本區政府住房基金相關工作,參與制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管理國有土地收益等工作。
(十六) 財政監督科
研究擬訂本區財政監督檢查工作規劃和實施方案;針對財政資金運行的重要情況及對財政收支的影響,提出有關的建議或措施;組織協調重大專項財政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及財經紀律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監督機關在預算編制和執行過程中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的情況;監督所屬各單位財務收支管理情況;組織實施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的程式和內容的監督。
(十七)金融管理科
對本區金融機構(包括非銀行金融機構)財務進行監管;負責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對本區的貸款業務;研究制定政府融資管理辦法,參與制定政府防範債務風險的措施。
(十八)監察科

下屬單位

1、北京市順義區財政局信息中心
制定全區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建設和管理全區財政系統信息網路的建設工作,負責局內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和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承擔局內各科室辦公自動化設備的配置和維護工作,會同有關科室組織全區財政系統幹部的計算機信息技術培訓工作,為全區財政系統提供信息服務等工作。
2、北京市順義區政府採購中心
接受政府採購辦委託,按照政府採購法規及其他有關政府採購政策,組織實施政府採購工作實際操作有關事宜。
3、北京市順義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接受有關業務科室的業務指導,承擔財政性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的概(預)、決算的標底的審查工作,配合部門預算的編制工作,研究提出財政專項投資項目的綜合定額和項目評審的收費標準,組織中介機構參與財政投資評審工作,制定投資評審操作規程和指標體系,跟蹤財政重點投資建設項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項目后綜合評價等。
4、北京市順義區財政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保障聯合辦公樓內正常辦公和提供職工正常生活服務,承擔局機關受權管理的行政事務性工作,負責本局車輛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綠化衛生、房屋及水電的維修,負責四個局級單位的一伙食管理,負責七個局級單位的供暖、維護及局機關其他服務工作。
5、北京市順義區國有資產經營中心
通過國有資產的有效經營和管理,確保國有資產的完整和增值,提高國有資產的運營效益,以實現全區的資源合理配置和結構調整,促進經濟健康發展。
6、北京市順義區財政監督檢查所
協助財政局機關對本區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和其他單位執行財政、財會稅收等法律、法規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依法提出處理、處罰建議;對市級專項資金進行檢查;對本區各單位進行會計信息質量檢查,並提出整改建議;對財政資金撥付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控。
7、北京市順義區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
協助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財政支付中心專項資金賬戶、工資統發專戶;負責辦理財政直接支付及財政工資統一發放業務;負責將財政授權支付額度下達代理銀行,並進行資金清算;負責支付中心會計核算及財政支付額度管理;負責管理支付與清算信息及信息反饋;協助有關科室對預算單位會計財務進行監督指導。
8、北京市順義區財政績效考評中心
承擔區級財政支出績效考評方面的事務性、輔助性工作,負責績效考評的選定、分行業指標的設定和研究工作,負責績效考評結果的統計匯總以及相關培訓和諮詢服務工作等。
9、北京市順義區預算編審中心
受區財政局委託,負責部門預算審核,擬訂部門預算編審標準和公用經費定員定額標準;建立財政支出項目庫,提出年度資金安排建議;對年度中重大項目資金的追加提出初審意見等。
10、北京市順義區投資引導基金管理中心
(一)按照引導基金投資項目評審規程,面向社會公開徵集引導基金合作創業投資機構;推薦專家參與對創業投資機構申報的、擬與引導基金公共設立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方案的評審;組織實施區政府審定通過的投資方案;
(二)向參股創投企業派駐經區政府認可的董事、監事人選;代表引導基金以基金出資額為限對參股創投企業行使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三)管理引導基金投資形成的股權,適時提出股權推出方案,報經區政府批准後,負責實施股權推出工作;
(四)組織社會中介機構對參股創投企業進行年度專項審計,監督參股創投企業的運作情況,定期向區政府匯報。
11、北京市順義區財政教育培訓中心(北京市中華會計函授學校順義區分校)
負責本區財政系統幹部教育培訓;開展面向社會的財會人員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北京中華會計函授學校順義區分校的管理。
12、北京市順義區土地整理儲備所
經區編委2009年第一次辦公會研究決定,成立順義區土地整理儲備所,為我局所屬相當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其工作人員的使用及管理由國土資源局負責。
13、北京市順義區財會培訓中心
為本區黨政群機關和有關部門提供會議服務;為全區財會人員業務培訓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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