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負責區委、區政府和辦公室日常文電的處理,審核、草擬以區委、區政府和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檔案;負責區委、區政府舉辦重要會議會務工作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上級黨委、政府檔案的收發、保密、歸檔工作。負責區委、區政府聯席會議、區委常委會、區長辦公會秘書工作。
(三)根據區委、區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區委、區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政策性建議。
(四)協助區委、區政府協調區委、人大、政府、政協的關係,組織辦理人大議案(建議)、政協提案;組織協調區委、區政府各部門、雙管單位、直管單位、各民眾性組織以及各鎮(街道)之間的關係,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五)負責區政府政務公開,指導、協調全區政務公開工作。
(六)負責政府法制工作,組織區委、區政府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發布前的法制調研和合法性審查,專題研究法律性、政策性的重大問題,為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行政事務的處理提供法律參考意見。
(七)負責辦理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的具體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辦理區政府行政應訴事務;協調處理區政府重大民事行為的有關法律事務。
(八)協助區委、區政府領導組織處理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九)負責全區的保密和機要工作,組織和監督保密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負責密碼電報、內部傳真等文電及其他明密信息的譯、傳、辦和全區機要通信的業務培訓指導和監督工作。
(十)統籌組織全區體制改革工作。
(十一)根據區委、區政府安排進行決策諮詢並提供決策支持;就全區性重大決策、政策提出綜合意見,提交區委、區政府聯席會議作為決策參考;對全區性的重點、焦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題調查研究,向區委、區政府提出專題報告、政策建議。
(十二)負責應急管理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制定本區金融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負責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推動企業上市等工作;負責指導、協調金融工作,開展金融對外交流合作,配合有關監管部門整頓規範金融秩序。
成員分工
周馭洪秘書長:兼任區委辦公室主任、區政府辦公室主任、區委決策諮詢和政策研究室主任、區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主持區委區政府辦公室(區委決策諮詢和政策研究室、區政府法制辦公室、區金融工作辦公室、區應急管理辦公室、區接待辦公室)全面工作。
盧偉傑副秘書長:兼任廣東順德清遠(英德)經濟合作區管理委員會籌建委員會主任。
黎勁康副秘書長:兼任區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分管區金融工作辦公室。協調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聯繫區金融、證券、保險單位。
黃建雄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處理區委、區政府後勤工作。負責小汽車定編、對口扶持和辦公室財務管理工作。分管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檔案局。
劉濤副秘書長:統籌辦公室辦文辦會,負責信息公開、《順德政務》編辦、人事政工、機要保密工作。分管秘書科、城建政策科、機要保密科。協調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公用事業管理局、氣象局工作。
周旭副秘書長:兼任區應急辦主任、信訪局局長。負責協調開展綜治、維穩、信訪、應急管理工作。分管法政綜合科、區應急管理辦公室(總值班室)、信訪局。協調區紀委(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區委宣傳部(區文體旅遊局)、組織部(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政法委(區司法局)、區公安局。聯繫區人大辦公室、政協辦公室、武裝部、法院、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