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利潤構成

項目利潤構成指擬建項目產品銷售利潤和利潤總額的構成內容。自從第二步利改稅以後,國營企業產品銷售利潤是每年的產品銷售收入扣除全部成本(包括工廠成本和銷售費用)及產品銷售稅金(包括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後的餘額。如果項目需要支付技術轉讓費,也應扣除。

因此,項目的產品銷售利潤為:

產品銷售利潤=產品銷售收入-銷售工廠成本-銷售稅金-銷售費用-技術轉讓費

項目的利潤總額為:

利潤總額=產品銷售利潤+其他銷售利潤-資源稅+營業外收入一營業外支出

在項目評估時,預測項目的利潤總額可暫不考慮其他銷售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其計算公式可簡化為:

利潤總額=產品銷售收入-銷售工廠成本-銷售稅金-銷售費用-資源稅-技術轉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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