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城市農業局

項城市農業局,是主管全市農業、農業技術推廣和農村經濟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單位概況

近幾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業務部門的具體指導下,項城市農業局全體幹部職工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一號”檔案和省委“四號”檔案精神,堅持以服務“三農”為宗旨,以科技技興農為主導,以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增加農民收入為目的,積極引導我市農業結構調整,示範帶動農民種糧積極性,科技提全市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為我市農村經濟發展、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先後被農業部定為優質食糧生產基地,被省農業廳評為農業結構調整先進單位、農業產業化先進單位、農業技能培訓先進單位等榮譽。

機構職能

農業局是主管全市農業、農業技術推廣和農村經濟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農業局設9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機關文秘、政務信息、新聞宣傳、機要、保密、信訪、檔案、督查催辦、接待、後勤管理、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農業法規、規章和辦法的起草、貫徹實施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二)人事股(老幹部股)
根據職責,農業局設9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機關文秘、政務信息、新聞宣傳、機要、保密、信訪、檔案、督查催辦、接待、後勤管理、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農業法規、規章和辦法的起草、貫徹實施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二)人事股(老幹部股)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幹部考核、任免、專業人才的職稱評聘、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承辦工人技術等級考核、職工調動、勞動保險、農業系統人事勞動統計和工會工作;負擔全局系統離、退休老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財務股
負責局管各類資金和固定資產管理,編制預、決算;對局管理資金和所屬企業事業單位和收支及經濟效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指導全市農業系統的財務工作;參與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農村信貸、農村稅收與財政補貼等政策研究制定和協調工作。
(四)科技教育股
擬定全市農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與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協調農業科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管理農業科技術成果;負責農業科技宣傳、協調農業幹部培訓、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民職業教育以及農民體育工作。承辦農用地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和管理、協調、監督工作。
(五)生產股
研究所出全市種植業的發展規劃、重大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提出耕地的保護、補償與改良政策措施;負責農業生產情況統計和通報;指導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提出全市農業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建立農業項目庫,負責農業項目的申報與管理,組織重點項目的實施。
(六)農業機構調整辦公室
調查農業生產結構情況,研究農業生產結構政策,制定全市農業生產結構調整布局和方案,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和農副業資源的合理配置,最佳化品種質結構,組織實施品牌農業發展占略和高效示範園區建設,推動全市農業產業化經營,引導農民發展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擬定全市農業產業化經營政策和措施,指導全市農業產業化經營工作。組織化肥、農藥、種子等產品的質量監督、檢驗、登記,組織農業植物內檢工作,宣傳落實國家棉花生產政策,制訂全市棉花生產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
(七)水產股
擬定全市漁業的發展、規劃、政策和技術進步措施;對水產品質量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管理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協調處理漁事糾紛;負責水生動物的防疫工作,管理全市水產品、生產、加工、流通和漁船、漁機、網具製造,代表市政府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監督管理權。
(八)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
負責宣傳減輕農民負擔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審核涉及農民負擔的政策檔案及農民及負擔的項目,對農民負擔情況進行監測,監督管理農民負擔工作,查處涉及農民負擔的重要事件。
(九)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
管理全市農業資源及其區劃工作;組織全市農業資源和農業生態環境的調查評價工作,協調農業資源調查評價分類與技術規章;組織監測全市農業資源消長動態;編制全市或區域性的農業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區域開發治理實驗區工作;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下屬機構

直屬機構
(一)項城市農業技術推廣站
宣傳貫徹《農業技術推廣法》和河南省《農業技術推廣法實施辦法》;負責全市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網路建設的管理,指導鄉村農技推廣工作的開展;組織全市農業技術推廣規劃和計畫;積極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農作物栽培新技術;組織開展農業科技知識宣傳普及,種植業項目技術培訓,種植業技術承包,向農民提供信息、技術和產前、產中、產後服務工作。
(二)項城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負責制定全市土壤改良、科學施肥地力的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宣傳貫徹農業部《肥料登記管理辦法》;負責全市土壤、肥料的監測、檢驗和分析評價,為全市科學施肥提供技術指導和諮詢服務;總結並推廣農民知土、用土、改良土壤的先進經驗,提供土肥技術開發、土肥水技術承包和土肥水技術信息服務;負責引進先進肥料和培肥地力的先進技術,並進行試驗、示範和推廣。
(三)項城市農業技術諮詢服務站
宣傳貫徹農業法律、法規和政策,為農民民眾提供農作物栽培技術和新品種、新農藥方面的諮詢服務;宣傳普及科技知識,為全市農村經濟發展提供諮詢服務。
(四)項城市農業廣播電視學校
貫徹落實上級農業廣播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舉辦農業中專學歷的教育,為全市培養合格的中初級農業技術人才和懂技術善經營的新型農民;負責全市農業廣播電視教學的招生、教務、教材、考務、評卷和學籍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各鄉鎮教學班的收聽、收看、教學輔導,對教學業務進行監督、指導和評估,做好農民“經色證書”教育。
(五)項城市種子管理站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作物種子法》及其有關種子管理的方針、政策;負責制定全市農作物種子繁育、引進、選育、推廣計畫和布局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農作物新品種區域度驗和農作物新品種審定;負責農作物種子生產、質量檢驗、認證和質量標準化管理;負責培訓種子執法管理技術人員,指導種子執法執法監督隊伍建設執法監督業務;負責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管理,查處違章生產、經營種子的單位和個人,承擔國家長上級業務部門下達的抽檢業務。
(六)項城市農業化驗室
負責全市土壤肥力監測,確切了解全市土壤肥力升降情況,為全市提供配方施肥的科學依據;負責全市化肥市場的鑑定化驗工作,為全市購進優質化肥提供服務;承擔全市鄉鎮土壤樣品、有機肥樣品和化肥樣品的化驗服務工作。
(七)項城市經濟作物技術推廣站
負責制定全市經濟作物的生產計畫,指導經濟作物的生產和結構布局調整;負責經濟作物栽培新技術和名、特、優新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做好經濟作物“一優雙高”開發和技術措施的實施及經濟作物商品基地建設;指導農民搞好瓜果、蔬菜的儲藏保鮮;搞好集約農業、高效園區和庭院經濟的指導工作。
(八)項城市農藥管理站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負責農藥生產、質量和市場的監督管理;受理農藥登記審查,發放農藥登記證書;負責農藥質量市場抽查檢驗、農藥殘留監測、農藥質量檢測、農藥環境影響檢測、農藥毒理測定、農藥檢測業務指導;承擔農藥檢測與使用技術增訓和農藥測人員技能培訓;負責農藥廣告審查。
(九)項城市農產品質量檢驗監測中心
據國家農產品質量標準和法規,制定我市實施方案,健全農產品質量檢測體系,實行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制度,積極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及生產基地認定和產品物殘留、水果產品的農藥殘留和生長激素濫用問題。實行市場準入制度,從源頭上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大力推進無公暫存器產品行動計畫,為農產品進入國際市場和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創造良好環境。
(十)項城市植物保護檢疫站
負責農作物病蟲害動態和農作物病蟲抗藥性監測;研究開發家作物病蟲害測報技術,發布農作物病蟲害測報信息;研究開發農作物病蟲害綜合防治技術,制定防治措施;負責新技術和藥、械的試驗、示範、監測、推廣和農用經械登記管理及農用藥械廣告審查工作;負責植物保護的技術諮詢、技術培訓、技術服務;負責農業植物疫情管理、農業植物檢疫審批、農業植物調運檢疫,查處違章調運事件。
(十一)項城市種子公司
負責全市的種子生產和種子基地建設;負責全市所需優良品種的組織、採購、調進、精選、加工、儲藏和調運工作;負責全市種子餘缺調劑,參與種子內、外貿經營服務活動。
(十二)項城市原種場
負責引進優良品種的試驗種植,取得在本地栽培的技術數據;負責經試驗鑑定可在本市推廣的作物品種的原種繁育工作,給全市提供優良原種。
(十三)項城市農村經濟管理總站
根據農業部賦予農經系統的工作職能,項城市農經總站的主要職責是:1、負責全市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財經政策,加強對鄉村兩級集體財務的管理、監督及規範化建設,加強對鄉村兩級集體資產的有效管理,增加集體積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2、負責農業承包契約管理工作,重點做好農業土地承包契約管理工作,圍繞貫徹落實和好中央(2001)18號檔案精神,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係。3、負責農村財務審計工作,重點是農民負擔審計,有效監督和指導鄉村財務活動,嚴肅財經紀律,維護農村集體和農民合法權益。4、指導農業產業化工作,把農業產業化提高到一個新水平。5、指導農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促進農業服務體系穩定和創新。6、指導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工作,通過扶持、引導,逐步規範。7、開展好農村經濟統計,為各級領導做好巨觀決策提供依據。8、做好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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