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務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區體育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動體育體制改革;
2、指導鎮、辦事處開展體育工作;協同各部門做好學校、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城市和農村的體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搞好轄區內體育設施建設布局;指導實施地區“全民健身計畫”;
3、對競技體育進行巨觀指導和管理統一規劃區競技運動項目設定和重點布局;指導業餘體育訓練工作;
4、負責在本區舉行的比賽和區以上綜合性運動會的組織管理及統籌安排;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性的體育競賽工作;
5、組織和指導體育科學研究工作,開展體育系統的培訓工作;
6、負責全區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管理和指導全區性體育和社團工作;
7、承辦區人民政府和市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任務,區體育局內設一個職能室,為正股級。
辦公室
1、組織擬訂體育發展規劃,研究提出體育工作和體制改革的方案;組織指導體育理論研究和體育發展戰略研究;負責文秘、信訪、調研、信息、檔案、機要保密等工作;負責資產管理、外事接待等政務工作;負責體育宣傳工作;
2、研究擬訂民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和有關規定、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全民健身計畫”的實施;監督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和協調各系統、各部門做好機關、企業、事業、社區、農村、老年人等體育工作;指導有關行業和部門的民眾體育項目協會的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全區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管理、指導全區性體育社團工作;組織開展區內外的體育交流、體育競賽;
3、負責全區業餘體育訓練、競賽的巨觀管理;抓好訓練體制改革和教練員培訓工作;綜合平衡重點運動項目的設定、布局和分類管理;了解掌握區內外競技體育的動態和信息,統計重大比賽的成績和積累資料,分析區各優秀運動隊訓練競賽狀態和發展動態,指導運動訓練;指導、協調區優秀運動隊備戰全市運動會的各項工作;指導體育科研工作;協同做好全區學校體育工
作,全面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承擔各類運動會的競賽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性的體育競賽工作;
4 、指導和監督全區體育市場的管理工作;擬訂區級體育經費預算計畫;負責財務、計畫、統計工作;
5、負責單位的人事、培訓、安全保衛工作;負責黨務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人員編制
核定事業編制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經費渠道
人員經費由區財政核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