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與定義
音場的概念起源於美國,它的英語為“Sound Stage”,主要是指舞台上樂隊的排列位置和形狀,包括長、寬、高,是一個三維空間的概念。
對於音響器材來說,音場實際上就是指您的器材所再生的樂隊所排列的形狀。由於受到頻率回響曲線分布不均勻以及音箱指向性的影響(比如房間的寬度大於深度或者深度大於寬度),音響所播出來的聲場實際上或多或少與原錄音時的情形是有差異的。聲場技術就是讓展現在聆聽者面前或環繞四周的那種三維的空間感和錄音時儘量一致的技術,是對錄音現場、還音系統以及編碼、解碼的規範。
原理與示例
人對可視物體具有立體感受是因人有雙眼,當兩隻眼睛看該物體時、會產生視角差。同樣,人耳能辨別來自不同方位的聲音,同樣也是靠聲源與雙耳之間形成的相同或不同的角度。由於角度的差距,使得聲音由聲源傳到左、右耳的時間產生微小的時間差,而人耳的生理特性對這微小的時間差非常敏感,使人能夠產生準確的方向感;同時又由於角度的差距,使聲源到達左、右耳的距離產生微小的差距,人耳又可以通過聲音強弱的微小差距產生距離感,從而使聲像得到準確地定位。從聲像定位原理我們知道如果用一隻音箱,只能產生“點”聲源,點聲源只能模擬聲音的強弱並使人產生距離感,而不能產生不同聲源在不同位置的位置感。接著從聲像定位原理我們可以知道使用兩隻音箱可以產生“立體聲”,也就是所謂雙聲道立體聲,並且我們必須位於兩隻音箱正前方等腰三角形頂點上的位置時,才能準確表現原來的聲場。但是兩路音箱所能重現的聲場只是我們前面的聲場,對我們身邊兩側和身後的聲音就不能重現了。那么如果我們錄音時,再增加兩支左後、右後的拾音話筒,在重放時,再在我們的身後增加兩路左後和右後音箱,這樣我們不是就可以重放整個聲場中各個方位的信號了嗎?事實上就是如此,只不過人們根據實際需要進行了適當的修改、調整和編碼。如杜比定向邏輯環繞聲(Dolby ProLogic)就是在聽音環境中加了後置左右聲道音箱(為降低成本,合用一路放大器),這時就能明顯產生三維立體空間感,而更高檔次的杜比Dolby Digital(AC-3)、THX、 DTS環繞聲技術均採用了六聲道技術。它們在上述的四聲道基礎上還增加了一個中間聲道,以加強語言對白,和超低音聲道,以加強低頻效果,這時音場的擬真程度就非常強了。
技術與規範
聲道
目前人們所使用的各種音場技術規範非常多,但最常見的幾乎都來自三家公司,他們是Dolby(杜比)、THX和DTS。各種具體音場技術從解碼聲道數量說,Dolby ProLogic為4聲道,Dolby Digital(可以簡稱為DD)、DTS Digital Surround、Dolby Surround ProLogicⅡ(杜比定向邏輯II)等為5.1聲道,Dolby Digital surround EX、DTS ES、THX Surround EX等為6.1-7.1聲道(6.1和7.1聲道並無本質的區別)。
分類
從解碼角度講它們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對某些編碼的音頻格式進行解碼,另一種是對某些音頻格式進行處理。前者是格式對應的關係,例如對DTS編碼音源,在重放時必須進行DTS解碼。後者是非對應關係,在處理時帶有“強制”的特點,例如上述Dolby ProLogic、Dolby ProLogicⅡ和DTS Neo:6就屬於此範疇,他們帶有將雙聲道轉換為多聲道環繞聲的特點,但範圍不是任意的,而是事先限定的。此外他們還具備兼容的特點,使用較多聲道數量的碟片可以在較少聲道數的系統播放,聲道數較少的碟片也可以在多聲道系統中播放,不至於出現無法播放的情況。當然,並不是說任何時候都是兼容的,主要的不兼容情況就是DTS環繞聲技術和Dolby環繞聲技術不兼容,不過由於幾乎不可能有哪個影碟只帶有DTS而不帶有其他格式音效,因此實際使用中這種不兼容不會導致無法播放任何聲音。此外還有一種虛擬環繞聲技術,他們屬於非標準環繞聲系統,特點是使用兩個音箱來模擬出環繞聲場。
其他
需要說明的是,帶有上述各種音場技術的音響產品,只是表示他們使用了特定的規範,能輕易的在家庭劇院效果取得平衡點,但是並不代表產品本身質量的好壞。目前全球能夠開發、生產杜比數字和DTS解碼晶片的公司有十幾家,但不是所有廠家的產品都處在同一檔次上。有的音響產品為了降低成本,把DAC(數字模擬轉換器)也和視頻解碼、音頻解碼都放在一個晶片當中去,這樣音頻信號就免不了被視頻信號干擾,而且音頻解碼精度本身也比較低。因此產品的質量的好壞並不能只看是否支持這些音場技術,重要的還是產品的設計、使用的器件和加工技術。
音場的位置
音場的位置應該包括音場的前、後、高、低。搭配不當的某些器材會使整個音場聽起來象飄浮在半空中;有些聽起來則又像是坐在音樂廳的二樓觀看舞台一樣。形成音場位置的原因很多,比如音箱的擺位、頻率回響的不均勻都有很大的影響。一個理想的音場位置應該是怎樣的呢?我們可以用聽一個交響樂隊演奏的方法來體會。當交響樂隊演奏時,低音提琴、大提琴的聲音應該從比較低一點的地方發出來,小提琴的位置要比低音提琴和大提琴略高一些;錄音時樂團應該是前低後高,像銅管樂器就極有可能在較高的位置。對於整個音場的高度我們可以用下面的方法來確定,音場高度應該略低於您坐著時兩眼平視的高度。換句話說,小提琴應該在視線以上,大提琴、低音提琴應該在視線以下。銅管至少要與小提琴等高或更高。那么音場的前 、後位置在音箱的前面板拉一條直線然後往後延伸的一段距離內。當然,這種最理想的音場位置是不容實現的,因為它與您的音響搭配、聆聽環境和所播放的軟體有極大的關係。
音場的寬度
在流行音樂的演奏中,您可以偶爾聽到有樂器在音箱外側響起;而在古典音樂演奏時,您往往會覺得樂團的寬度已經超出二個音箱之間的寬度,這就是超出音箱、寬抵側牆。許多發燒友都有這種經驗,不必多費口舌。至於破牆而出,那恐怕就要靠一點想像力了。至少,用想像的眼睛能夠看得到的音場位置才算真正的音場,牆外的東西我們看不到,我們很難肯定它在那裡。所以,音場的寬度其實只在牆壁之內而已。這種感覺您完全可以從剛才那首1812序曲中體會到。如果您聽到的1812序曲,聲音是緊縮在兩隻音箱的中間而沒有超出音箱兩側的話,那么您最好請一位懂行的發燒友去給您的音響診斷一下,看看是那兒出了毛病。
音場的深度
“音場的深度”就是我們常說的“深度感”,“深度感”不同於“層次感”,“定位感”,因為層次和定位與音場沒有多大的關係,而深度感卻仍然屬於音場的範圍。與"音場的寬度"一樣,許多人會說他家的音場深度早已破牆而出,深到對街。這當然也僅僅是一種自我滿足的形容詞而已。真正的"音場深度"指的是音場中最前一線樂器與最後一線樂器之間的距離。換句話說,它極可能是指小提琴與大鼓、定音鼓之間的距離。"寬到隔鄰、深過對街"這應該是包含在“空間感”中,這個問題有待我們在今後的去討論。有些器材或環境由於中低頻或低頻過多,因此大鼓與定音鼓動的位置會靠前一些,這時,音場的深度當然很差。反過來說,有些音場的位置向後縮,結果被誤以為音場的深度很好,其實那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