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概述
一個語言系統中能夠區分詞義的最小的語音單位,也就是按語音的辨義作用歸納出來的音類,是從語言的社會屬性劃分出來的語言單位。
音位(Phoneme)是語言中能表示語義的單位。根據國際語音學協會的定義,音位是“某個語言裡不加分別的一族相關的聲音”。它是具體語言或方言中能夠區別意義的最小的語音單位。近年來出版的北京大學葉蜚聲、徐通鏘著的《語言學綱要》則指出“音位是具體語言中有區別詞的語音形式作用的最小語音單位”。
區別意義
音位定義的要點是區別意義,例如[ts]、[ts']、[s],[tʂ]、[tʂ']、[ʂ](此為國際音標,對應漢語拼音為z、c、s,zh、ch、sh)在國語是兩組不同的音位,在南方許多方言是同一組音位。 同理,-[n]、-[l]在國語是不同的音位,在南方許多方言是相同的音位。 同理,[p]、[t]、[k],[p']、[t']、[k'](漢語拼音:b、d、g,p、t、k)在漢語裡是兩組不同的音位,在英語和葡語是同一組音位。英語清輔音送氣與不送氣不區別意義,以送氣為標準音;葡語清輔音送氣與不送氣也不區別意義,以不送氣為標準音。漢語“八趴”“答他”“該開”意義完全不同,英語葡語卻區別不開。 語言是表義的,因此音位問題很重要。
音位方法
分析音位的方法是先挑選出適當的詞(或語素),連續替換這個詞的讀音中的某一個音,看是否能形成別的詞的讀音。如果能夠形成,說明這些彼此替換的音有區別詞的語音形式的作用,它們是對立的,可以給它們立音位。比方我們選出漢語的“標”[piau],如分別用[p‘] [t] [t’]替換[p],就得出[p‘iau] (飄)、[tiau](刁)、[t’iau](挑)……這種替換說明“標、飄、刁、挑”等詞的語音形式依靠[p] [p‘] [t] [t‘]來區別,我們應該給這四個音素立四個音位,寫成/p/ /p‘/ /t/ /t’/。
不同語言中音位不同,如在漢語中,不同聲調代表不同的意義,是一種音位,聲調在英語和法語中只表示感情,同一個詞以不同聲調發出意義相同,所以聲調在英語和法語中不是音位。同樣重音在英語中是音位,在漢語和法語中則不是。不送氣的清輔音和對應的濁輔音在法語中是不同的音位,在英語和漢語中則意義相同,因而不是音位。[n]和[l]在漢語標準音中是不同的音位,在湖南方言中則相同。“四”和“十”的發音在漢語標準音中是不同的音位,在東北方言中則相同,東北人是依靠不同的聲調區分“四”和“十”,因此它們的發音在東北方言中不是音位。[l]和[r]在漢語、英語、法語中都是不同的音位,在日語則相同等等。
一個音位包含一些不同的音,這些音是音位的變體。例如國語“三”字發音是san,這是標準發音,是音位的“典型”;如果是一個大舌頭的人,他的發音可能是than。 S和th屬於同一個音位,這個音位有兩個變體。條件變體:出現在一定的條件下,如/a/音位有四個變體,它們分別出現在不同的條件下。自由變體:無條件變體,如粵語陽平無條件變為上升調,澳門、花園等詞的第二字。
確定音位
怎樣確定一個音位?三條標準: 1、辨義功能;2、互補分布;3、音感差異。 國語“三”[san] 說成[than]。[s]、[th](齒間音[θ])不分,在國語中不起辨義作用,同屬一個音位;在英語中,[s]、[th]是能辨義的,sing(唱歌)thing(東西)的意思不同,所以屬於兩個音位。 互補分布是指甲在這個環境中永不出現,乙卻可以出現,兩者不發生衝突,例如 [u] 永遠不出現在 [j]、[q]、[x] 後面,[ü] 卻永遠要出現在 [j]、[q]、[x] 後面,兩者不衝突,於是在此條件下[u]可以代替 [ü] 。
音位表示
音位表示法: 兩條斜線之間表示一個音位。例如國語 /n/和/l/是兩個不同的音位,粵語中/l/ 是一個音位,[n]是/l/音位的變體。 國語有輔音音位、元音音位和聲調音位。聲調音位簡稱“調位”,例如國語四聲的調位是/1/、/2/、/3/、/4/;或者是/55/、/35/、/214/、/51/。我們說去聲的調位是/4/或/51/,這是去聲調位的典型,半去的調值,是/4/或/51/這個調位的變體。
國語的元音音位、輔音音位、聲調音位就是根據音位理論整理出來的。例如國語聲調不止四個,除了陰陽上去之外還有半上聲、半去聲、輕聲等等,輕聲的調值又有好幾個,但用音位理論考察,原來那么多不同的調值是在一定條件下產生的:半去聲是在另一個去聲的前面才有;輕聲的調值是根據前一音節而變的,都是“條件變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