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
弘仁韓寇
‘日本紀略’弘仁四年(西元813年)三月十八日及前後的條目記載有五島、小値賀島(今長崎縣)的受侵擾事件。
811年十二月六至七日凌晨,一艘船於對馬佐須浦登岸,海上仍有二十餘艘新羅船隻。813年基肆軍團校尉於二月二十九日作如下報告:
一百一十名新羅人駕五艘船登上小近島,與當地人作戰,殺九人,擄一百人。
作為事後的對策,日本在對馬設定新羅語翻譯,以便審查每年大量渡至日本的商人、漂流者、移民、難民等新羅人集團。796年以來廢除的弩師也再次被設定。
弘仁新羅之亂
‘紀略’弘仁十一年(820年)二月二十六日條目記述居住於遠江、駿河的七百餘歸化人(定居日本的新羅人)發動暴亂。
亂民“殺人焚屋”,搶劫伊豆國穀倉及船隻。二國軍人開始未能捕捉,後來從關東等地七國請求援兵,最終捕獲亂民。關於動機,據推測,歸化人雖分得口分田與一定生活費用,但因被認為圖謀在博多等地從事與本國從事非法交易,而被勒令移居日本東部,故產生怨恨。
貞觀韓寇
‘日本三代實錄’卷十六記載貞觀十一年(869年)六月十五日至十八年三月九日所發生的博多受侵擾事件及事後對策。
大宰府報告:上月(869年五月)二十二日夜,新羅海盜乘船二艘來至博多港,搶奪豐前年貢絹綿後立即逃竄。雖發兵追擊但最終未能捕獲。
對此,政府加強沿海諸郡的防備,並逮捕且放逐了作內應的新羅商人潤清等三十人,賞賜了勇射海盜的百姓五六人。之後,在新羅被捕的對馬獵人卜部乙屎麻呂通報了當地的嚴重情況,最終大宰府決定將治下所有的新羅人遷至陸奧,給予口分田使其定居。當時新羅建造大船鳴號進行軍事演習,據說是為了“伐取對馬島(870年二月十二日條目)”。當地的書記官獲得了“新羅國文書”,告發了潛伏於大宰少弐藤原元利萬侶附近的內應。
日本朝廷加強弩師與守兵的配置,命對馬守小野春風等守衛當地,另一方面前往八幡、香椎、神功陵等神社祭祀上供,祈求神靈保佑,“日本乃神國,敵國之船不戰即沉沒”。
寬平韓寇
‘日本紀略’‘扶桑略記’寬平五年(893年)與六年的條目記載熊本、長崎、壹岐、對馬所受侵擾及反擊。
893年五月十一日大宰府發現新羅海盜。“新羅海盜於肥後國飽田郡殺人焚屋,由肥前國松浦郡遁去”。次年四月接到對馬島的受襲報告。九月五日對馬守文屋善友率數百郡兵以弩迎擊四十五艘船的海盜,據說射死二百餘人,捕獲一人。從俘虜口中得知新羅發生饑荒,都城亦不例外,故來搶奪谷絹。總共有船一百艘,約二千五百人。
長德入寇
‘百練抄’長德三年(997年)十月一日、四年二月的條目記載九州所受擄掠及反擊。‘百練抄’記載為“高麗國人”,而‘紀略’記載為南蠻海盜(即奄美島人)。筑前築後薩摩壹岐對馬皆有侵擾報告,故被認為並非僅有奄美島人參與。擄數百人亦無前例。與寬平韓寇行為甚為相似。
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貞觀韓寇時的供奉祈願文體現了“日本為神明之國”和受神風保佑不戰而勝的思想。延喜三年七月隱岐國有神靈傳言,風傳神風將毀滅賊船。另有“蕞爾新羅,凶毒狼戻”“新羅人挾奸年久,凶毒未悛”等抨擊韓寇的言辭。
受害的地域對新羅人的反感高漲,承和元年(834年)發生了對在日新羅人的暴力事件。對此日本朝廷有“全面禁止新羅人來航”的少數意見(藤原衛),但多數意見為應嚮慕德來日之人示以“仁恕”,故作出了放回俘虜的決定。
大宰府組織的海盜討伐促進了九州等地部分氏族武士的成長,也促進了受害區域航海民風的發展。有說法認為韓寇的増長與元寇和應永外寇存在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