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渭南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組織實施。

(二)加強和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市就業促進工作,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就業援助、職業資格和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並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計畫和相關規範性檔案。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制定和落實全市城鄉社會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各項規章制度,執行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

(五)負責對社會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並落實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制度;加強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市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巨觀管理;落實中、省、渭南市有關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及離退休規範性檔案,建立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和落實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推進繼續教育工作,參與人才管理;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使用和管理。

(八)負責管理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落實中、省、渭南市有關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韓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來韓工作的外國專家,負責留學人員來韓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如國(境)培訓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落實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法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專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落實中、省、渭南市有關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規定,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

(十)貫徹落實中、省、渭南市有關農民工政策規定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落實中、省、渭南市有關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勞動關係的政策規定,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擬訂企業工資指導線、人力資源市場勞動工資價位和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落實中、省、渭南市有關公務員管理政策規定;組織實施公務員職位分類、錄用任免、交流調配、培訓教育、考核獎懲、辭職辭退、申斥控告、監督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承辦市政府管理的幹部行政任免事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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