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專賣藥物

當局必須確定商標名及非專賣名是獨一無二的,不會與其他藥品混淆。 有時可採用非專賣藥的改製品,但不能隨意取代原藥,因無比較標準。 選用家用商品藥或非處方藥的非專賣改製品可能省錢。

百科名片

“非專賣”這個詞常用於描述仿製名牌或暢銷產品而價格低廉的產品。對某些食品和家庭用品,“非專賣”意味著價格便宜、品質和效率標準較低的產品。但藥品不屬於這類情況。
藥物有許多常用的名稱,首次發現時,藥物用化學名或是化學名的縮寫命名或者是研究者為了便於使用的代碼名。如果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認為該藥是有效和安全的,批准此藥為常規處方藥,就給予兩個名字:非專賣藥名(普通藥名、法定藥名)和專賣商標名(也叫專利名或商標名),以明確其為某個公司所有的特許權。政府、醫生、研究人員和其他編寫新化合物的人用其非專賣名是指該藥本身,並不特指某個公司生產的藥物或特指某商標的產品。然而開處方常用商標名。
非專賣名比商標名更複雜、更難記。許多非專賣名是藥物化學名結構或公式的縮寫,更重要的一點應是法定獨一無二的。商標名也必須是獨一無二的,而且通常容易記,它們常指藥物的某一特性,例如:Lopressor(降壓藥)降低血壓,Vivactil是抗高血壓藥,Glucotrol控制高血糖,Skelaxin是骨骼肌鬆弛劑。商品名Minocin,僅是minocycline非專賣名的縮寫形式。
當局必須確定商標名及非專賣名是獨一無二的,不會與其他藥品混淆。與其他藥品名稱太相似會導致處方或發藥錯誤。
當一個公司準備開發一個非專賣藥時,公司的藥物專家首先要對他們的產品進行設計,使用與原藥相同的活性成分的同時,他們也可能使用不同的非活性成分。為了某種目的使用非活性成分,例如為了便於取拿,為了避免在生產和使用過程中被壓碎,有助於在胃腸道溶解或提供令人愉快的色或味。

非專賣藥和商標藥

非活性成分一般是對機體無害的物質。然而對於某些病人,它可以引起異常或嚴重的過敏反應,這樣使某種商標藥或非專賣改製藥比另一種藥物更易於接受。如重亞硫酸鹽在許多防腐劑類產品里都使用,它可以引起許多人哮喘性過敏反應。因此,含有重亞硫酸鹽的藥品要加用標籤。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患哮喘的人很可能已經接觸過重亞硫酸鹽,因為在許多治療哮喘的噴霧劑和溶液中都發現有這類防腐劑。
因法規的原因,改製品與原藥在大小、顏色和形狀上不同。因此,消費者通常都能識別改製品與他們熟知的商標藥有很大不同。
一般情況下,改製品的生物利用度變化不超過20%,而不會與原商標藥在療效上有明顯的不同。這些變化出現在商標藥與改製藥之間或者製造商的商標藥與非專賣藥的不同批號之間。例如,製藥公司所用的新澤西州的植物原料可能與波多黎各的植物不一致,同樣與波士頓的植物也不一樣。所有這些改製品形式都必須經過檢測以確保在人體內產生相似的效應。
事實上,FDA批准供口服非專賣藥和商標藥之間的差異,遠小於允許的20%。總的說來,觀察到的變化僅在3.5%左右。單獨研究很少超過10%。
有時可採用非專賣藥的改製品,但不能隨意取代原藥,因無比較標準。這些改製品雖然可以出售,但認為是不相等的。例如,甲狀腺激素所有的改製品都可用於治療甲狀腺功能低下,然而它們不能彼此取代,因無比較它們的標準。藥劑師和醫生能解釋哪些非專賣藥能作取代品,哪些不能作取代。

非專賣非處方藥物

大多數常用非處方藥的非專賣改製品,經常是通過藥品連鎖店或合作團體作為家用商品藥銷售。這些藥物的評價採用評價非專賣處方藥同樣的方法進行,因而必須滿足同樣要求。
選用家用商品藥或非處方藥的非專賣改製品可能省錢。藥劑師能告知何種非專賣非處方藥產品與原藥同樣有效。然而個別產品受歡迎常是與外觀、口味、含量及其他產品特徵有關。雖然活性成分相同,但是其他特徵可以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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