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非喪
即非正常死亡,如工傷事故,自然災害,孕婦難產,或自尋短見自殺身亡者,均稱“非喪”。
非喪者按其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葬法和喪儀。不同喪儀
如在野外死亡者,不能抬進家門,至多停屍院內,俗稱“外死外
葬”。懸樑縊死者,喪家先要殺一隻小雞,從房頂上扔到屋後,俗說,可免災避邪。有的地方在縊死者出殯之後,拆除投繯自盡的屋樑及與梁銜接的桁條、椽子等,待百日後,購新木重蓋,拆除之木,一般亦須焚毀,不能留在家裡。對於惡性傳染病、癆病、癱瘓及血腥死亡,要在鬼門方向折一桑枝,置於大門坎上,出喪時,道士念押鬼鎮神咒語,念畢揮刀把桑枝斬成三段,靈柩從門口送出。起靈後,要在停柩處,掘成淺坑埋人“避殃煞”、“鬼箭羽”、雄黃等物,民間認為這樣可以杜絕後患。藥水壓煞
有的對於溺死、縊死、壓死、打死、雷殛死、服毒死、分娩死者,出殯後,家中灑十二種中藥煮製的藥水
壓煞,直灑到斷七為止。民間認為,踅亡橫死者,怨氣鬱結,遊魂不散,本身屬煞,如接上地煞,會引起家中不安。十二精藥為鎮煞之藥,遍洒家中,能使遊魂離去,諸煞俱避,使喪家“吉祥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