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將市農業委員會的指導繭絲綢行業管理職責劃給市商務局。(三)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全市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工作,推廣戶用沼氣池和生活污水淨化沼氣池的職責劃入市農業委員會。(四)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加強對生態農業、觀光農業、循環農業、農業生物質產業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職責。主要職責
江蘇省靖江市農業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農業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農業資源開發等農業各業(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二)擬訂全市農業產業發展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指導農業生產,落實農業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參與制定涉農的財稅、價格、信貸、金融保險、農產品流通和進出口等政策;推進農業依法行政,組織、指導農業行政執法工作,督辦、查辦重大農業案件。(三)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和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制定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指導實施農業重點產業帶和優勢特色產業基地建設;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四)負責農產品(含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農業產業的地方技術標準,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監管信息;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種畜禽、肥料、農藥、獸藥、漁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農(漁)機、漁船、漁網具的許可和監督管理;指導農業(含漁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五)制定全市農業開發項目中長期規劃及年度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家和省立農業開發項目庫建設及項目審核和上報工作,負責市立項目的審批、管理和檢查驗收工作。負責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用地、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擬定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參與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劃定,會同有關部門對基本農田地力分等定級;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的項目建議,經批准後與財政部門共同制定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六)制定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農作物秸桿綜合利用、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指導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指導休閒觀光農業、生態農業和循環農業建設。參與農業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工作。(七)指導、監督全市動植物(含水生動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組織重大動植物(含水生動物)疫病的防控工作。指導動植物(含水生動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的管理和飼料生產企業設立條件初審和動物(含水生動物)源性飼料安全衛生初審;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擔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新品種的檢疫審批工作。(八)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擬訂農業科教、技術推廣規劃和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申報並實施省農業新品種、新技術和新模式更新工程,推廣農業科技成果,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培訓、農民培訓工作;負責農業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及農村實用人才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上報工作。(九)管理農業信息,監測分析農業經濟運行,參與監測農村經濟運行工作;參與新農村建設和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分析、研判農產品市場行情,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的有關工作。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十一)負責林業資源的管理和合理利用。組織各類林業基地建設;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及檢疫和預測預防工作;指導森林防火、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和濕地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工作。(十二)負責漁業資源的管理和合理利用。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組織開展漁業領域節能減排工作;負責漁政、漁港和漁業船舶檢驗的監督管理;承擔漁業無線電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漁業捕撈許可證和養殖證制度,指導漁業捕撈和水產品加工流通工作;監督管理漁業生產安全。(十三)負責全市農業機械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農機質量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農業機械的安全技術檢驗、駕駛操作人員考核、驗發牌證、安全教育與檢查以及農機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機維修網路建設;參與調查分析和處理重大農機產品、商品質量事故;負責農機跨區作業的組織和管理。(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委機關日常政務、事務工作;協助檢查督辦委主要政務和重點工作;負責機關文電處理、會議組織、機要保密、檔案管理、信訪調處、綜合統計、計畫生育、安全保衛、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電子政務建設工作。行政服務科
負責本委行政許可項目的辦理,負責與行政審批工作相關的材料初審、諮詢、服務工作;負責市行政服務中心本委視窗的運行管理;負責對市行政服務中心農機分中心的業務指導。政策法規科
負責農業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本委依法行政指導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督辦查處違規違法案件;負責農業行政執法隊伍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委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和上報備案工作;承辦本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相關工作。負責全市農業生產的安全教育、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安全監督、安全教育、安全檢查等工作。綜合科
負責綜合農業和農村經濟情況,掌握農業和農村發展動態,參與新農村建設和農村綜合改革工作;負責全市農業生產的調研,制訂農業生產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開展農業生產的各項活動;承擔農業統計有關工作,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負責指導現代農業、高效農業、休閒觀光農業建設工作;負責農業防災減災的有關工作;負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有關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擔市高效農業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配合做好農業產業化經營相關工作;負責擬訂全市造林綠化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各類林業基地建設;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活動,提高全市森林綠化覆蓋率;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和預測預防工作;指導森林防火、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和濕地保護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畜牧業發展規劃、動物疫病防疫計畫、應急預案和畜牧獸醫重大技術措施;研究提出畜牧業發展和行業管理的政策建議;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和畜牧獸醫隊伍建設;負責突發重大疫情和突發人畜共患病疫情的應急回響,指導重大動物疫情防控應急隊伍建設和物資儲備,做好應急處理工作;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種畜禽、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監管工作;負責動物衛生監督員、動物檢疫員、動物疫病防治員的考核培訓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動物防疫監督、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漁業資源的管理和合理利用,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科技教育科
負責制定農業科技試驗示範、科技推廣項目及科技教育、科技普及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服務體系的建設和調研工作;管理農業科技成果,承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負責科技成果鑑定和農業專利的申報工作;負責省三項更新工程的組織申報、管理和檢查驗收工作;負責本系統在職幹部的繼續教育和全市農民綠色證書、農村勞動力轉移等農業技術培訓工作。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
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提出技術性貿易措施的建議;組織擬訂並實施地方農產品技術和質量標準;指導農業標準化示範區建設;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信息發布;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認證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農業資源開發科
負責擬訂全市農業區劃和農業資源開發計畫;負責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設計方案及有關材料的初審工作;建立農委系統農業開發項目庫;負責對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管理;監督農業資源開發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對全市農業資源開發工作的業務指導。農機管理科
負責制訂農業機械管理責任制和農機化工作計畫;負責農機化調研和統計工作;負責農機維修網點、跨地區作業的管理工作;負責農機職業技能鑑定培訓和農機化新技術推廣工作;負責農業機械報廢更新管理工作。財務審計科
負責農委系統的財務管理、基本建設投資、固定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農委事業經費預決算編制工作;負責農業專項資金的申報及管理工作;負責農委下屬事業單位會計代管中心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各鎮獸醫站的財務監督和審計工作;協同市有關部門協調和指導事業性收費工作。人事科
負責委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調配、工資福利和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委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農業初級技術職稱評審和中高級技術職稱的材料推薦上報工作;負責農村實用人才專業技術資格的材料推薦上報和評審工作。直屬單位
靖江市農機安全監理所工作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農機化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二、負責農業機械(包括上道路拖拉機下同)的安全技術檢驗,駕駛操作人員考核、核發牌證。三、對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進行年度檢審。四、處理農業機械事故。對於上道路拖拉機事故,僅指在鄉以下道路,拖拉機與拖拉機、非機動車及人發生的事故。五、開展農機安全宣傳教育。六、對農業機械及駕駛人員實施安全檢查,處罰違章行為。靖江市蠶桑指導站工作職責:一、擬訂全市蠶桑生產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二、負責蠶桑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與推廣;制訂蠶桑生產技術規程和“元山”牌蠶繭產品質量標準,並指導農戶生產。三、為蠶農提供優良蠶品種,抓好蠶種的管理與催青工作。四、對蠶藥、蠶具和蠶繭市場實行監督管理,為生產服務。五、負責全市繭絲綢的產業化經營,按質論價,現金收購蠶繭。
靖江市家畜改良站工作職責: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動物防疫法》及國務院《種畜禽管理條例》等有關發展畜牧業的法律、法規以及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二、推廣實用先進的“豬人工授精技術”,實行全市豬統一供精,為發展三元雜交商品瘦肉型豬生產提供優良品種精液。三、推廣山羊人工授精技術,在推廣期間,免費供精,加大山羊品種改良步伐。四、認真執行江蘇省標準局《豬統一供精綜合技術標準》,堅持科學和合理配方飼養好種公豬、種公羊,嚴格掌握采精、稀釋、分裝等操作技能,生產優質的豬、羊精液。五、增加服務意識,積極為農戶提供技術諮詢和送技術下鄉等服務,堅持常年按時送精,風雨無阻,確保精液質量。為方便民眾,門市銷售精液、配種登記堅持二十四小時服務。六、加強鄉鎮輸精員隊伍管理。定期組織開會學習,加強思想教育、輔導業務,使全市豬人工授精受胎率、產仔率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獸醫衛生監督所職責:一、對轄區內有關單位和個人遵守與執行《動物防疫法》及有關條例、細則、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二、負責對動物疫病預防的宣傳教育、技術指導、技術培訓、諮詢服務、組織實施疫病免疫計畫。三、組織撲滅動物疫情,按照規定報告疫情,為控制、撲滅重大動物疫情,可以派人參加當地依法設立的檢查站,執行監督檢查任務,必要時經省政府批准,可以設立臨時性的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執行監督檢查任務。四、設動物防疫監督員。對動物防疫活動及從事與動物防疫工作有關活動進行監測、鑑定、監督、檢查、裁決。五、設動物檢疫員。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檢疫管理辦法和檢疫對象,依法對動物、動物產品實施檢疫。按照財政、物價部門的規定收取檢疫費用。六、依法對動物防疫工作進行監督。在執行監測、檢疫、監督任務時,可以查閱、複製、拍攝、摘錄與動物防疫有關的運行日誌、貨物運單、貨票、契約、帳簿、發票及其他資料;可以對動物和產品採樣、留驗、抽檢;對沒有檢疫證明的動物和產品進行補檢和重檢,對染疫或疑似染疫的進行隔離、封存和處理。七、對動物飼養場、屠宰廠、肉類聯合加工廠和其他定點屠宰場(點)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是否符合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進行監督檢查。八、行使《動物防疫法》法律責任、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和行政措施的決定權。
畜牧獸醫技術服務中心工作職責: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農業技術推廣法》、《動物防疫法》及國務院頒發的《種畜禽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依法行政,秉公執法,保護畜牧業生產安全發展。二、積極推廣高效農業、普及良種良法。完成政府下達的畜禽品種改良、科學飼養管理和畜禽防疫滅病等科技推廣任務。為提高畜牧業生產水平和生產效益,推動畜牧業產業化進程提供科學依據和實施方案,為促進生產發展當好參謀。三、按照《動物防疫法》的規定,做好動物防疫工作,嚴格執行畜禽免疫程式,確保動物免疫工作達到規定標準。畜禽檢疫工作按程式要求規範進行。認真做好售前檢疫、屠宰檢疫、宰後檢驗、合格發證,讓市民吃上“放心肉”。 四、認真做好行政執法工作。對動物防疫、檢疫、獸藥生產、經營堅持長期有效地監督管理,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程式進行《動物防疫合格證》、《獸藥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和年檢。嚴格執法、依法行政、違法必究,秉公處理。五、做好鎮畜牧獸醫站的管理工作。樹立為農民服務的觀念,嚴格鎮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畜禽技術承包工作,按章收費,不亂收費,不重複收費,為農民發展生產做好服務工作。六、制訂畜牧生產技術規程和畜產品安全質量標準,開展無公害、綠色畜產品的論證和認定,指導養殖戶按標準生產。
森林植物檢疫站、木材檢查站工作職責:一、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林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二、執行國家森林植物檢疫任務,辦理森林植物產地檢疫和調運檢疫。三、徵收育林基金。四、執行木材運輸檢查和辦理木材及其產品運輸簽證。五、審查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和準運證明。六、對違反林業法律法規的案件實施林業行政處罰。
靖江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是綠化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負責日常工作。一、貫徹執行造林綠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二、對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的義務植樹活動和綠化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以及評比和表彰。三、組織編制全市國土綠化規劃、計畫,組織落實領導綠化責任工程的實施。四、組織徵收義務植樹統籌費和綠化費。
靖江市林業中心工作職責: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加強林政管理,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處理盜伐、濫伐林木案件,推行以法興林、以法治林。二、制訂全市農村造林綠化規劃,提出重點綠化工程實施方案及造林技術規程,檢查綠化實績,總結綠化成果。三、負責全市林果生產技術推廣,做好生產指導、服務和管理,不斷鞏固和提高造林綠化水平。
領導班子
李江豪(黨委書記、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審、辦公室、綜合科工作;褚善民(黨委副書記):分管黨務、機關、行政審批、平安創建、後勤等方面工作。協助李江豪同志分管人事、辦公室工作。分管科室:黨委辦、人事科、婦委會、工會、計生辦、團委、辦公室、行政服務科;
杜劍茹(副主任):分管林業綠化、農產品質量建設、蠶桑等方面工作。分管科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林業中心、檢測站、蠶桑站;
李華(副主任):分管種植業、大面積生產以及外向型農業、高效農業、農業招商引資等方面工作。協助李江豪同志分管綜合科工作。分管科室:作栽站、植保站、土肥站、經作站(食用菌站)、種子站、現代農業科學研究所、綜合科;
顧進松(副主任、農業資源開發局局長):負責農業資源開發和人武工作。分管科室:農業資源開發科、人武部;
楊靖(紀委書記):負責紀律檢查、監察工作。分管信訪、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和農村能源開發利用等方面工作。協助李江豪分管財務審計工作。分管科室:監察室、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與農村能源開發利用中心、財務審計科。
劉鋒(副主任):分管畜牧獸醫工作。分管科室:牧醫中心、動物衛生監督所、改良站;
張偉(漁業公司黨委書記、副主任):主持漁業公司全面工作。分管漁政、水產、安全等方面工作。分管科室:漁政站、水產站、安全監督科;
顧鳳琦(副主任、農幹校校長):負責農幹校、科教等方面工作。分管部門:農幹校、科教科。
馬伏才(副主任):協助李華同志分管種植業、大面積生產以及外向型、高效農業、農業招商引資等方面的工作。
朱傑(農業科學技術推廣中心主任):主持農業科學技術推廣中心工作,負責綜合科工作。協助李華同志分管種植業、大面積生產以及外向型、高效農業、農業招商引資等方面的工作。
陳雲(農業機械局副局長):分管農機管理、農機監理、農機推廣等方面工作。分管科室:農機管理科、農機管理服務中心、農機監理所、農機推廣站;
徐凱(林牧漁業局副局長):分管執法、農業產業化和農產品行銷等方面工作。分管科室:政策法規科、農業產業化發展指導科、農業綜合執法大隊、森檢站、木檢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