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市審計局主管全市的審計工作,向市政府和泰州市審計局負責並報告工作。主要職責是:⒈根據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本市的規範性審計檔案;起草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的審計機關對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⒉確定全市審計工作重點,編制審計項目計畫。⒊組織實施審計管轄範圍內的審計事項,實施行業審計、專項審計以及對與本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⑴對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⑵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向市政府和泰州市審計局提出審計結果報告。⑶根據審計署的授權,對市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⑷對市屬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⑸對市屬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⑹對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係的市屬國有企業,接受財政補貼較多和虧損數額較大的市屬國有企業,以及市政府指定的其他企業,有計畫地定期進行審計。⑺對市建設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⑻對市政府部門管理和社會團體受市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⑼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⑽對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⑾對於本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有關鄉鎮、部門和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⒋指導、監督審計管轄範圍內的內部審計工作。⒌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指導、監督社會審計機構。⒍辦理市委、市政府和泰州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領導班子
葉亞明同志主持信訪局、聯席辦全面工作。何興南同志負責聯席辦日常事務、人民來訪接待,機關黨務、組織人事和績效考核工作,分管接訪科、人民來訪接待中心。
徐冠平同志負責信訪積案化解、駐京駐省信訪維穩及進京赴省信訪事項的督查工作,分管督查科、法制科。
曹建芳同志負責進泰信訪維穩及應急工作,負責信訪信息系統、人民來信辦理工作,分管辦公室、人民建議徵集科、辦信科及應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