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龍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法院簡介

青龍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46年3月 1 日,前身是青龍縣法院,1987年5月青龍縣法院更名為青龍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全院共有幹警203人,編制99人,實有在編幹警97人中,碩士學歷8人,占總人數的8. %,大學本科文化51人,占在編幹警的53. %,大專文化38人,占全體在編幹警的39%。法院審判大樓現在坐落於青龍滿族自治縣青龍鎮西街土坎子村。2010年,青龍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高標準、高起點完成了綜合審判大樓建設。審判大樓占地12畝,建築面積近12000平方米,總體布局按其功能和相關性分為立案接待區、審判調解區、法官辦公區、法警辦公區、生活附屬區、教育培訓區,各區之間相互聯結又相對隔離,建設規模和功能布局合理,莊重實用,功能齊全,設施完善,極大地提升了法院的司法形象,激發了幹警的工作積極性。近年來,在省、市兩級法院的監督指導下,在縣委的正確領導下,在以王新忠院長為首的院黨組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題和“尚學、尚進、尚廉”建院理念,以文化建設為引領,以基層法庭建設為突破口,立足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這個基點,狠抓業務管理和隊伍職業化建設兩條主線,創新工作方法,狠抓制度落實,各項工作蓬勃發展,2014年上半年,該院共受理各類案件3551件,審執結3502件,結案率為98.6%,訴前調解糾紛3106件,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抗訴117件,改判1件,發改率為0.8%,所審理案件無一超審限,共受理執行案件808件,執結779件,執結率為96.4%,案件質效綜合指數在全市名列前茅,審判執行工作水平步入先進行列。青龍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集體正在以昂揚的鬥志向全國優秀法院而努力奮進。

機構設定

青龍法院成立於1946年3月,經過60多年的發展,現下設立案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局綜合辦公室、政治處、辦公室、研究室、監察室、信訪申訴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等17個內設機構和城關人民法庭、祖山人民法庭、隔河頭人民法庭、雙山子人民法庭、河北青龍經濟開發區人民法庭、木頭凳人民法庭、肖營子人民法庭、八道河人民法庭、涼水河人民法庭等9個派出法庭以及2014年根據省高院一鄉一庭建設所成立的鳳凰山鄉人民法庭、龍王廟鄉人民法庭、乾溝鄉人民法庭、三星口鄉人民法庭、安子嶺鄉人民法庭、平方子鄉人民法庭、茨榆山鄉人民法庭、官場鄉人民法庭、大巫嵐鎮人民法庭、大石嶺鄉人民法庭、朱杖子人民法庭、馬圈子鎮人民法庭、七道河鄉人民法庭、草碾鄉人民法庭、婁丈子鎮人民法庭、三撥子鄉人民法庭等16個鄉鎮法庭。

法院建設

近年來,青龍法院緊緊圍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題,秉持“尚學尚進尚廉”的建院理念,紮實工作,頑強拼搏,為轄區經濟社會實現平穩較快發展提供了堅強有力的法律服務和司法保障。全院年收案件量在3600件左右,案件質效在全市名列前茅。

所獲榮譽

2009年,青龍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榮獲省高院集體二等功,2010年青龍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榮獲秦皇島市法院集體二等功,2011年法院集體榮獲 省法院集體二等功年,2012年,該院獲得了全國司法警察執法規範化活動先進法院、集體一等功、全省優秀法院、全省“兩評查”活動優秀法院等多項殊榮。2013年,該院各項工作又上了一個新台階,司法警察大隊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法院先進集體”,法院集體被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三化建設”先進法院並榮記集體一等功,被河北省政法委評為全省政法系統職業化建設先進單位、職業化建設展評參展優勝單位。被秦皇島市委政法委評為人民滿意政法單位、被市委組織部評為“十有一好”先進黨組織、被市委紀檢委評為三星級廉政示範點等十幾項集體榮譽,2014年,青龍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再接再厲,被省高院推薦為全國優秀法院、青龍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被省高院推薦為全國法院文化建設示範單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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