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區發展和改革局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起草本區發展和改革等重大問題的地方性行政公文,並組織實施。

工作職能

(二)研究擬訂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及本市巨觀調控要求,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本區經濟社會發展、經濟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綜合運用各種調控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執行情況。

(三)負責監測本區國民經濟形勢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工作,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等重要問題。

(四)負責匯總分析本區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擬訂財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研究擬訂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

(五)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本區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本區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研究各類經濟功能區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並協調相關政策的落實;負責全區政府特許經營權出讓協調管理的日常工作。

(六)承擔規劃本區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並與需要安排區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銜接平衡;擬訂本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和重大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和上報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

(七)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產業發展,推進本區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監督檢查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推進服務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協調解決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八)承擔組織編制本區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組織擬訂城市功能區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推進城鄉一體化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區域合作工作。

(九)承擔本區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節的責任,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提出擴大消費和促進對外貿易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政府訂貨、儲備、輪換和投放;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需求平衡。

(十)承擔本區價格管理責任;負責監測分析價格運行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和價格改革建議;依法擬訂或調整由區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指導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區政府對價格的監管工作;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等。

(十一)負責本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參與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十二)負責組織擬訂本區基礎設施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協調;研究分析綜合交通、水資源、園林綠化等基礎設施方面的發展狀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十三)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參與編制本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供應計畫;參與擬訂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節能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四)負責組織擬訂本區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本區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紀檢監察科牌子)。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工作;負責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務、人事、隊伍建設、離退休人員管理與服務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二)發展規劃科。 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研究提出全區重要經濟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對國民經濟運行態勢及計畫執行情況進行預測、監測和預警;綜合協調全區產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參與協調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工作;負責國民經濟動員工作;研究提出推進城鄉一體化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區域合作工作。

(三)綜合改革科。研究本區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指導推進改革工作;指導協調各類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研究各類經濟功能區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協調落實相關政策;研究提出並協調落實最佳化所有制結構,促進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並協調落實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城市建設與管理體制方面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區政府特許經營權出讓協調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項目管理科。編制全區重點項目名單及其年度投資計畫;研究提出加強全區重點項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區重點項目全過程協調管理和監督考核;按照職責許可權對本行政區域國家、省、市重大建設項目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建立全區重大項目儲備庫。

(五)產業投資科(掛成都市青白江區散裝水泥辦公室牌子,掛行政審批科牌子)。提出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監測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綜合管理;指導和協調招投標工作;負責區內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核准,非政府投資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外商、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初審),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非限制類的非政府投資項目備案;負責全區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的指導協調和執法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散裝水泥的推廣和運用。

(六)價格監測科。負責區內市場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監測工作,實施國家發展和改革委,省、市價格監測報告制度,調查、分析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供求的變動情況;跟蹤反饋國家重要經濟政策在價格領域的反映,加強價格預測並適時提出預警建議;加強價格政策、信息的宣傳發布,指導各價格監測點業務工作。

(七)物價綜合管理科。負責物價有關政務的綜合管理工作;研究本區域內收費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價格政策調整建議;組織協調價格認證和價格制度建設等工作;研究區政府管理的商品價格政策,提出價格調整方案,依法組織價格聽證。

(八)價格監督檢查分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全區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和收費的監督檢查;指導全區民眾性的價格監督檢查活動,依法查處轄區內的價格違法行為;負責全區商品和收費的明碼標價工作,推行明碼標價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在全區企事業單位中開展“價格誠信”、“明碼標價示範店”、“價格服務進萬家”等活動;受理12358價格舉報投訴,負責全區價格舉報的受理查處;負責宣傳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領導信息

局黨組書記、局長 任智勇: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黨風廉政、組織人事、機關財務等工作。

主管局辦公室(紀檢監察科)。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寧友明:負責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負責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運行態勢預測預警和信息工作,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等重要問題;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節能減排協調服務;行政審批(核准、備案);經濟動員;區域合作;對上爭取投資項目;政府投資項目稽查負責全區重點項目梳理、申報、計畫下達、綜合協調和管理服務工作,重點項目儲備庫建設和管理等工作。

分管項目管理科(區重點項目辦公室)、產業投資科(區散裝水泥辦公室)、發展規劃科、經濟信息中心。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賀春霓:協助局長分管局辦公室承辦的目標管理、黨群、綜治維穩等相關各項工作;負責物價綜合管理、價格認證,價格監督檢查、價格監測、價格補貼;經濟體制改革、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及全區政府特許經營權綜合協調管理等工作。

分管綜合改革科、價格監測科、物價綜合管理科、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價格認證中心。協助局長分管局辦公室。

調研員 石光明:協助賀春霓同志負責調研、老乾、工會等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