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縣林業局

青田縣林業局位於校場路60號,負責青田縣林業相關工作。

主要職能

一、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林業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制訂林業發展和林業生態
環境建設的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計畫,指導林業經濟體制改革。
二、按照全社會辦林業、全民搞綠化的方針,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國土綠化和各類林業基地和工程
項目的建設,對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及集體林場、鄉鎮林業站實行指導管理。
三、組織開展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及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管
理木材憑證採伐、加工、運輸等林政管理工作;負責林地、林權管理;主管森林資源的有償使
用;主管陸生野生動物、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四、指導林業公安工作和林業公安隊伍的建設、組織、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案
件;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檢疫和山林糾紛調處工
作。
五、制訂林業產業經營管理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發展高產、高效、優
質、持續林業、擴大經濟總量,對木材生產、林產加工、森林旅遊、木本藥材、苗木花卉等林
業產業實行管理;規劃指導林副產品市場建設。
六、按照國家規定,做好林業基本建設和技改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預審、上報工作,指導管理林業
基本建設。
七、管理、指導、監督林業系統的財務工作,負責縣級林業基金的籌集和使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
研究制訂林業經濟政策。
八、制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林業科研項目的攻關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工作。
九、組織開展林業綜合開發、林業扶貧等工作。
十、制訂全縣林業專業人才的培養和林業教育的計畫,組織開展專業人才的培訓。
十一、指導和開展林業宣傳動員和林業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十二、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工作,組織貫徹執行局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的文秘、財務、檔案、信息、信訪、保衛、保密和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林業法律、法規、科學技術普及等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工作。

資源林政管理科

制訂貫徹林業資源調查,標準、規程和制度,組織開展森林資源清查和統計;編報森林採伐限額計畫、審批、檢查、管理採伐限額執行情況;監督木材、林產品加工、運輸、檢查、管理工作;負責林地、林權管理;負責森林資源的有償使用管理;負責野生動物管理。

營林科

制訂造林綠化的有關政策、規劃、計畫並付諸實施;負責種苗的生產管理和調劑;組織開展用材林、經濟林、竹林的營造及培育管理;負責林業綜合開發和林業示範林基地等工程建設的指導和管理;負責管理鄉村林場、林業工作站的生產和經營;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組織協調和檢查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和部門綠化,城市綠化工作;督促城鄉綠化規劃和計畫的實施。

場圃產業科

貫徹落實林業產業的各項方針、政策;負責林業產業的行政管理;編制產業發展規劃;指導木材公司、國營林場生產及經營;檢查監督林業系統的安全生產;規劃、指導林產品市場建設和運行。

青田縣森林警察大隊

1、維護本林區社會治安秩序,保護本轄區內森林資源;
2、負責管理本轄區內森林、野生動物刑事案件和各類林業治安案件;
3、負責查處本轄區內《森林法》規定的有關行政案件;
4、負責查處本轄區內森林火災案件;
5、搞好林業法制建設;
6、協助當地公安部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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