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和賀方回韻送伯固還吳中

青玉案·和賀方回韻送伯固還吳中

《青玉案·和賀方回韻送伯固還吳中 》是宋朝文學家蘇軾寫的一首詞。

原文

青玉案
和賀方回韻,送伯固還吳中
三年枕上吳中路,遺黃犬,隨君去。若到松江呼小渡,莫驚鴛鷺,四橋儘是,老子經行處。
輞川圖上看春暮,常記高人右丞句。作個歸期天定許。春衫猶是,小蠻針線,曾濕西湖雨。

注釋

[伯固]蘇堅,字伯固。
[吳中]江蘇吳縣。
[黃犬]用陸機黃犬傳書典故。
[松江]吳淞江,太湖支流,自湖東北經嘉定、上海、合黃浦江入海。
[莫驚鷗鷺]用“鷗鷺忘機”的典故。
[四橋]姑蘇有四橋。

譯文

我們相識有三年,日子如同做夢一般。如今你要去吳中故園,我有心打發黃狗隨你身邊。以便來來往往把相互的音信遞傳。如果到松江渡口時招呼渡船,不要驚動那裡的白鷺雙鴛,因為她們都是我舊時相識。有名的四橋我都看遍,足跡遍布那裡的水水山山。
如今我只能在五維的畫中欣賞春天,常記王右丞的詩句,那些美麗的山山水水。我又穿上那件春天的衫,衫上還有小蠻作的針線,西湖的雨點,曾沾濕過這件衫。

詞牌

【青玉案】
青玉案,詞牌名。“案”音“wǎn”,取於東漢張衡《四愁詩》:“美人贈我錦繡段,何以報之青玉案”一詩。又名《橫塘路》、《西湖路》,雙調六十七字,前後闋各五仄韻,也有前片第五句不用韻者。上去通押。

格律

○平聲 ●仄聲 ⊙可平可仄 △平韻 ▲仄韻
此作的韻腳是:六御;可“六語七虞 / 六御七遇”通押。
(前片)
⊙○⊙●○○▲,
●⊙●、
○○▲。
⊙●⊙○○●▲。
⊙○○●,
⊙○⊙▲,
⊙●○○▲。
(後片)
⊙○⊙●○○▲,
⊙●⊙○●○▲。
⊙●⊙○○●▲。
⊙○○●,
⊙○⊙▲,
⊙●○○▲。

作者

作者蘇軾作者蘇軾
蘇軾
(1037~1101)著名文學家。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公元1057年(宋仁宗嘉祐二年)與弟蘇轍同登進士,授福昌縣主簿、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節度判官,召直史館。公元1079年(神宗元豐二年)知湖州時,以訕謗系御史台獄,次年貶黃州團練使,築室於東坡,自號東坡居士。公元1086年(哲宗元祐元年)還朝,為中書舍人,翰林學士,知制誥。公元1094年(紹聖元年),又被劾奏譏斥先朝,遠貶惠州、儋州。公元1100年(元符三年),始被召北歸,次年卒於常州。
蘇軾詩、詞、文、書、畫皆工,是繼歐陽修之後北宋文壇的領袖人物。詞存三百四十多首,具有廣闊的社會內容,將北宋詩文革新運動的精神,擴大到詞的領域,掃除了晚唐五代以來的傳統詞風,開創了與婉約派並立的豪放派,擴大了詞的題材,豐富了詞的意境,衝破了詩莊詞媚的界限,對詞的革新和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作品今存《東坡全集》一百十五卷。詞有《東坡樂府》等。

賞析

這是首送人之作,作於公元1092年(元祐七年)。此詞上闋抒寫作者對蘇堅歸吳的羨慕和自己對吳中舊遊的思念。用“黃犬”這一典故,表達出盼伯固回吳後及時來信。“呼小渡”數句細節傳神,虛中寓實,給對方一種“伴你同行”的親切感。下闋抒發了自己欲歸不能的惋惜,間接表達對官海浮沉的厭倦。就伯固之“歸”,抒說自己之“歸計”。
在眾多的送別詞中,蘇軾的這首《青玉案》可謂別具一格。一方面作者為送客而作,一方面自己還客居他鄉,是為“客”中送客之作。整首詞中心在於一個“歸”字,既是羨慕蘇堅歸吳中,亦是悲嘆自己歸夢難成。“作個歸期天定許”一句,奇境別開,明知不可歸而猶言“天定許”,思歸之情,倍見殷切。“小蠻針線”則顯出宦遊天涯之可衰,情真意切,其意境絕非柳永“針線閒拈伴伊坐”(《定風波》)之類小兒女語所可比擬。“作個歸期天定許,春衫猶是,小蠻針線,曾濕西湖雨。”“歸期天定許”寫蘇軾迫切思歸與親人愛侶團聚,特借白居易所寵愛的善舞妓人小蠻,喻指其愛妾朝雲,朝雲親手縫製的春衫“曾濕西湖雨”,為“天注定”做一註腳:天公有情,為朝雲之相思而灑淚雨,淋濕詞人春衫,豈非“天定許”嗎?全詞寫詞人思念朝雲,寫法婉曲,含蓄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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