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
2000 年地勘單位屬地化後,青海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劃歸國土資源廳的直屬事業單位,編制 33 人,現有在職職工 33 人,各類專業技術人員 22 人。其中,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及高級工程師 16 人,工程師 4 人,助理工程師 2 人。經青海省國土資源廳批准,總站下設辦公室、地下水環境監測室、地質災害監測室、綜合研究室和地質環境調查院 5 個科級內設機構。無分站機構。 2010 年 9 月 2 日青海省編辦以青編辦事發【 2010 】 41 號《關於青海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掛青海省地質災害應急中心牌子的批覆》,“同意在青海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掛青海省地質災害應急中心牌子”。具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甲級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級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乙級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乙級資質。主要職責
1 、參與編制地質災害監測、調查與防治規劃;組織宣傳和普及地質災害監測預報、減災防災知識;開展地質災害隱患排(巡)查和險情監測;負責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提出應急救災方案,編報險情專報或地質災害調查報告。2 .參與編制地質環境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城鎮、礦山生態地質環境、地質遺蹟、地熱、礦泉水、地下水等地質環境資源勘查、評價規劃;參與編制地質環境監測工作規程和技術標準。
3 .組織實施城市、礦山生態地質環境和鹽湖(礦滷水)、地熱、礦泉水等礦產資源,以及區域地下水資源及其過量開採與污染的動態監測、預報;編制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地下水資源及其他地質環境資源開發利用等監測調查的專報、年報。
4 .承擔全省地質環境監測數據和資料的匯總、分析和地質環境信息系統以及地質環境監測設施的建設、管理、維護,並向省國土資源廳提交各類監測成果及政策建議。
5 .承擔地質災害防治勘查、環境地質調查和地質災害應急值守,會同氣象部門開展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