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永泰投資

5、項目方所提供的資料、相關法律檔案必須真實合法。 6、企業或項目在合作條件上必須是成熟的,有相應的擔保方式。 (3)合作:項目方提供項目,投資方投入現金。

青島永泰投資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是經青島工商局批准註冊成立,是中華財團授權駐青島代表機構,法定代表人由中華財團駐青島首席代表秦洪春先生擔任。資金主要來源於國內外各投資銀行、投資財團、金融機構、投資商保持緊密合作。公司設有專門的研究部,對投融資市場進行系統的研究,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產品優勢明顯、市場前景廣闊的企業開展投資融資服務,以緩解企業“貸款難”,“融資難”的矛盾專業的精神和專業的技能以及深層次的公共關係,為客戶提供優質、完善、一站式的投融資服務。
投資合作條件
1、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屬於國家允許和鼓勵的項目。
2、在建工程項目 礦產等。
3 投資項目必須具有良好的投資環境和可行性條件。
4、投資項目必須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和顯著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
5、項目方所提供的資料、相關法律檔案必須真實合法。
6、企業或項目在合作條件上必須是成熟的,有相應的擔保方式。
合作方式:
(1)借貸:投資方收取固定回報、信託融資;
(2)合資:就是按雙方股份比例投入資金;
(3)合作:項目方提供項目,投資方投入現金。
(4) 顯帳、擺帳、銀行承兌開票保證金代打、貼現。
(5)銀行保函、貿易信用證打包貸款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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