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電子政務和信息資源管理辦公室

青島市電子政務和信息資源管理辦公室

青島市電子政務和信息資源管理辦公室(簡稱青島市電政信息辦),是青島市市委、市政府的信息技術管理機構,主要負責全市電子政務的管理、統籌、協調、推進和技術支持等工作,承擔青島市電子政務協調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機構介紹

機構名稱

青島市電子政務和信息資源管理辦公室

機構性質

參照國家公務員法管理的正局級事業單位。

管理體制

由青島市委辦公廳和市政府辦公廳共同管理,以市政府辦公廳管理為主。

學歷構成

博士2人,碩士26人,本科25人,大專2人。

內設處室

秘書處、綜合規劃處、網路系統管理處、系統安全管理處、軟體系統管理處、政務網站管理處、信息資源管理處、套用推進處。

主要職責

負責青島全市電子政務管理、統籌、協調、推進和技術支持。受青島市政府辦公廳委託,承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推進、指導、協調、監督等工作。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電子政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和規劃方案,研究擬定青島市電子政務工作的政策法規、標準規範和規劃方案,並負責監督執行和推進落實。

二、負責對青島市各部門、各區市電子政務工作進行綜合管理、協調推進、考核評價和業務指導。

三、負責青島市電子政務建設項目的審核把關、實施監督、竣工驗收和績效評估。

四、負責青島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及全市機關統一的電子政務區域網路、專網、外網和信息網路安全保障體系、軟體體系及其他套用支撐技術體系等電子政務共用基礎設施和共性套用系統的規劃、設計、建設、管理和運行維護。

五、負責統一組織推進青島全市機關共性電子政務套用,協調、推動、指導各部門利用全市統一的電子政務基礎設施開發和推進專業套用,提供共性電子政務套用的日常技術和培訓等服務。

六、根據青島市政府辦公廳委託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承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推進、指導、協調、監督等工作。

七、負責組織推進青島市政務信息資源交換、整合、共享、開發、利用工作。

八、負責青島市委、市政府內部入口網站(決策資源網)和公眾入口網站(青島政務網 )的規劃、設計、建設、管理、運行維護和各類網上服務資源的規劃、組織、管理、發布。

九、負責組織規劃、建設和維護市民卡發行、管理、服務和套用相關的通信網路、信息交換、信息管理、安全保障、認證服務、市民信箱等技術系統,並指導、協調、規範部門相關套用系統的規劃、建設。

十、負責組織推進市民卡在全市機關、社會團體和公共企事業單位的套用,統籌整合面向市民的各類管理和服務。

十一、負責整合併集中管理市民卡套用相關機構間需共享的信息資源,為各套用相關機構提供共享服務,並依法向其他機構和個人提供服務。

十二、負責統籌協調青島市企業(組織機構)和個人數字證書的發放、管理,組織推進全市機關基於數字證書的網上政務管理和公共服務。

歷史沿革

1996年5月,青島市編委批覆成立青島市委市政府計算機中心,為正局級事業單位,由市委辦公廳和市政府辦公廳共同管理,以市委辦公廳管理為主。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內設3個處級機構。

2003年7月,青島市委市政府計算機中心加掛“青島市電子政務辦公室”牌子,參照國家公務員法管理,內設機構增加到4個。

2008年11月,青島市委市政府計算機中心更名為青島市電子政務辦公室,由市委辦公廳和市政府辦公廳共同管理,以市政府辦公廳管理為主。內設機構增加到6個。

2010年7月,青島市電子政務辦公室更名為青島市電子政務和信息資源管理辦公室,加掛市民卡管理辦公室牌子。內設機構增加到9個。

2011年3月,青島市電子政務和信息資源管理辦公室不再加掛市民卡管理辦公室牌子,撤銷內設的市民卡制發管理處,內設機構減為8個:秘書處、綜合規劃處、網路系統管理處、軟體系統管理處、政務網站管理處、系統安全管理處、套用推進處、信息資源管理處。

部門設定

秘書處

(一)負責電政信息辦內部辦公事務、行政後勤、日常運轉和管理。

(二)負責電政信息辦召開會議的議題組織、會務工作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落實、反饋。

(三)負責電政信息辦接收檔案和材料的登記、閱辦、轉辦、督辦和反饋;負責發出檔案的審核、傳送、送印、歸檔。

(四)負責上級領導批示件及電政信息辦領導決定事項的督辦、反饋。

(五)負責電政信息辦有關文稿的起草、審修、制發、歸檔。

(六)負責電政信息辦各門類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管理,以及對各業務處室檔案整理、歸檔、移交等工作進行指導。

(七)負責電政信息辦機關黨務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組織、落實;機關文化體系、機關品牌的推進、深化和創建;協助黨支部協調機關工、青、婦日常工作。

(八)負責電政信息辦《政務信息》《督查專報》《電子政務簡報》的編輯、審修、報送、歸檔。

(九)負責電政信息辦對全市、市政府辦公廳考核工作的協調、組織;做好機關內部處室、工作人員考核工作。

(十)負責電政信息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管理、編制年報、發布信息,答覆和處理公眾電子信箱和投訴電話反映的意見建議。

(十一)負責電政信息辦內部管理制度、工作和服務流程的落實、督促、檢查和推進。

(十二)負責電政信息辦內部信息化管理系統的規劃、套用、推進、統計、維護。

(十三)協助主任辦公會做好電政信息辦幹部人事基礎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電政信息辦對外接待服務工作;安排辦領導外出公務及調研活動。

(十五)負責電政信息辦車輛管理、安全行駛和駕駛人員安全教育管理。

(十六)負責電政信息辦辦公設備、辦公用品、辦公家具、印刷、聘請法律顧問、宣傳等工作的年度預算、實施採購、領用發放、維修維護。

(十七)負責電政信息辦日常考勤、值班、公共區域安全節能、集體宿舍、辦公電話、幫助工作人員的管理。

(十八)負責電政信息辦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年檢、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年檢。

(十九)負責電政信息辦印章、介紹信的管理。

(二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規劃處

(一)負責研究和制定電子政務系統綜合規劃。

(二)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政策法規,研究制定本地區電子政務相關政策、技術規範和技術標準。

(三)承擔電子政務工程項目的組織審核、實施監督、竣工驗收和績效評估等。

(四)承擔電政信息辦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五)承擔電政信息辦政府採購、資產管理工作。

(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網路管理處

(一)負責全市電子政務網路體系的規劃、設計、建設、管理和運維。

(二)負責全市電子政務網路建設規範標準的制定工作,並監督落實。

(三)負責管理市級機關辦公樓的網路線路、設備及樓外接入網路線路和設備。

(四)負責機房及相關配套基礎設施的規劃、設計、建設、管理和運維。

(五)負責制定電子政務安全保護制度、規範並監督實施。

(六)負責規劃、設計並組織建設電子政務安全系統。

(七)負責監督電子政務系統運行安全狀況,調整完善安全策略。

(八)負責管理電子政務共用安全設施。

(九)負責開展信息系統安全培訓教育。

(十)負責對外維修服務的統一受理、統一分辦。

(十一)組織開展計算機網路套用技術培訓和指導。

(十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軟體管理處

(一)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及全市機關統一的電子政務軟體體系及其他套用支撐技術體系等電子政務共用基礎設施和共性套用系統的規劃、設計、建設、管理和運行維護。

(二)負責統一組織推進全市機關共性電子政務軟體系統建設和套用推進,協調、推動、指導各部門利用全市統一的電子政務基礎設施開發和推進專業套用,提供共性電子政務套用的日常技術和培訓等服務。

(三)負責統籌協調機關、企業(組織機構)和個人數字證書的發放、管理,組織推進全市機關基於數字證書的網上政務管理和公共服務。

(四)指導、協助各區市、各部門做好軟體平台和套用系統規劃、建設、開發和維護。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務網站

(一)負責市委和市政府公眾網站的組織、規劃、建設、管理、實施。

(二)負責市委和市政府內部信息資源網站的組織、規劃、建設、管理、實施。

(三)負責研究、制定市委和市政府政務網站的規範和標準。

(四)負責協調、指導各市區及市直部門內、外網站的規劃、建設,組織套用方面的技術培訓。

(五)負責研究、制定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劃和相關配套制度。

(六)組織編制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和年度工作報告。

(七)承辦市政府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

(八)組織信息公開內容體系建設,協調指導全市政府信息公開服務載體建設。

(九)指導各區市、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依法開展信息公開工作。

(十)對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

(十一)負責規劃、組織、管理各類網上政務公開信息和服務信息。

(十二)組織開展網路問政、意見徵集等公眾參與和政民溝通服務。

(十三)負責內、外政務網站所需軟體、硬體資源的規劃、設計、引進、開發、管理和維護。

(十四)管理、運行、維護全市機關公務信箱和市民信箱。

(十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管理處

(一)負責全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和技術保障。

(二)負責研究、規劃全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政府數據開放、社會誠信、政務地理信息以及各相關套用的平台建設方案、工作推進保障機制,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研究、制定全市政務信息資源採集、交換、共享、管理、利用等規範和標準。

(四)負責制定全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辦法、安全保障技術措施和管理制度。

(五)負責建設並管理全市人口、法人、空間地理、統計、行政執法、審批證照、社會誠信、基本公共服務等基礎性政務信息資源中央資料庫。

(六)負責統籌規劃、整合、提煉各部門提供的共享信息和共享需求,組織制定政務信息資源已分享資料夾,建立目錄動態更新機制。

(七)負責加強對信息交換過程和中央資料庫的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身份認證、存取訪問控制、審計跟蹤和容災備份機制。

(八)負責審核各部門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使用申請,並組織技術實施。

(九)負責做好政務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對全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使用效益進行分析。

(十)負責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工作的日常監控,定期對各部門提供的信息數量、質量及更新、利用等情況進行綜合評估。

(十一)負責指導、協助各區市、各部門做好政務信息交換共享管理、套用。

(十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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