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職責
(一)承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責任;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有關規定和管理辦法;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轄區人力資源管理、服務工作,牽頭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健全人力資源引進、交流平台,促進全區範圍內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承擔促進就業工作責任;擬訂我區促進就業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制定全區職業培訓發展計畫和目標,落實就業援助制度、職業資格制度和勞動職業培訓制度;負責城鎮失業人員登記、管理,組織實施就業和再就業工作;負責職業介紹機構和開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審核;組織開發公益性就業崗位,促進轄區“協保”人員和大齡、特困失業人員再就業;擬訂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牽頭組織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信息引導和調節控制,保持全區就業形勢穩定。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落實辦法;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的核准工作;指導各機關、事業單位開展工資福利政策落實和業務申報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一發放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手續辦理和離退休政策落實工作;負責區級機關福利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規定;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承擔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責任;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和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推薦上報工作;組織各類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以及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等級考試報名;牽頭落實和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
(六)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負責許可權範圍內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計畫管理、錄用、調配、考核、獎懲;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人員調配、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承辦行政機關區管領導幹部的行政任免手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定政府獎勵制度並組織實施。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接收、安置、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隨軍家屬、轉業軍官家屬、規定範圍內志願兵及退伍義務兵的安置工作;負責落實上級關於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八)負責轄區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受理、調查、調解、審理,依法處置勞動、人事爭議。
(九)組織實施勞動監察,指導協調轄區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案件,維護各類勞動者合法權益。
(十)指導實施企業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指導企業執行各項勞動法律法規;指導監督企業執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監督實施消除使用非法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規範外來用工管理。
(十一)指導、監督轄區企業落實社會保障政策,協助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承擔轄區內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街道、社區開展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職能: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全局年度工作目標、計畫、方案、總結的擬訂和監督實施工作;牽頭開展全局重點工作的綜合調研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擬定全區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統籌負責會議組織、督查督辦、公文處理、檔案、印章、保密、電子政務、政務信息、宣傳、信訪、財務、資產管理、安全保衛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全局老幹部工作。
幹部科
職能: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職位分類、錄用、晉升、獎懲、培訓、交流、迴避、辭職辭退等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級及科級以下幹部培訓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城鎮退役士兵及隨軍家屬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行政表彰審核、備案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幹部、工人調配工作;負責組織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年度考核工作;負責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工資福利與離退休科
掛工資統發中心牌子。基本職能是:組織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編報以及辦理工資、保險、公積金、房屋補貼、規範性津貼補貼等津補貼的審核、批准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調動工作、晉升職務、職稱、技術等級、轉業軍官、復退軍人及新參加工作等人員工資核定和審批;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計畫的分配與使用管理;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福利補貼、假期待遇、工齡計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及犧牲病故人員撫恤金等各種福利待遇的審核批准;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手續辦理;指導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督促檢查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以及各種津補貼的執行情況。
人事管理科
職能:組織實施和指導事業單位崗位設定、人員競聘、考核管理;承擔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和繼續教育;組織落實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負責轄區各類職稱的評審推薦及認定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和職業資格考試及覆核辦證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等級考核及辦證工作。
勞動社會保障科
職能:組織落實勞動關係政策;負責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審核備案;指導企業落實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指導落實改革改制、關閉破產企業職工權益保障政策;負責區屬企業、私營企業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承擔轄區內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街道、社區開展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協助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
領導班子
1.局長:江志平
分工: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工作
2.副局長:厲承春
分工:分管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就業服務中心及勞動保障中心、職稱工作
3.副局長:魏貴德
分工:分管企業軍轉幹部、工資福利與離退休工作
4.副局長:胡春明
分工:分管勞動監察、仲裁工作
5.軍轉辦副主任:李漢昌
分工:分管人事爭議仲裁工作,協助分管企業軍轉幹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