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青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青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前身為青島市標準計量局,1992年更名為青島市技術監督局,2001年更名為青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是: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開展行政許可工作;組織依法查處違反有關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的行為。2、 管理和指導質量工作。3、管理質量監督工作。4、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5、統一管理計量工作。6、開展認證的有關工作。7、按照分工負責特種設備生產(含設計、製造、安裝、充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安全監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依法查處特種設備生產、使用、檢驗檢測中的違法行為。8、負責纖維質量監督管理,組織依法查處纖維質量違法行為。9、對市以下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實行垂直管理。10、組織制定、實施本市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年度目標、崗位責任制並評比考核;組織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宣傳、教育、培訓、信息工作;組織開展對外交流工作。11、承辦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職能;1、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2、負責局機關保密、文秘、督辦、考核、提案、檔案、宣傳信息、信訪、保衛、接待及會議組織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3、組織開展調研工作;4、制定局機關工作制度;5、負責局機關資產使用管理及外事工作;6、負責管理全系統信息化工作。

二、 組織人事處

職能: 1、負責本系統幹部人事管理工作;2、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市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縣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分局)領導幹部的具體管理事項;3、承辦本系統機構編制管理工作;4、制定本系統教育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5、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 計畫財務處

職能; 1、組織實施各項財務管理規章制度;2、負責編制本系統財務收支預、決算;3、負責本系統各項經費、裝備、政府採購、行政性收費和罰款票據、基本建設項目經費,國有資產管理;4、負責綜合統計、機關財務工作。

四、科技處(加掛總工辦牌子)

職能: 1、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工作;2、科技管理工作(技術開發、成果推廣、科研項目);3、實驗室建設工作;4、負責全系統的技術改造管理工作;5、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技術機構的監督管理。

五、質量處 (加掛認證處牌子)

職能: 1、負責質量巨觀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振興規劃,指導全市質量工作;2、組織實施政府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實施名牌戰略;3、組織開展質量教育培訓,總結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4、推行實施質量職業資格制度;5、推行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和管理工作;6、定期對本市質量狀況進行分析;7、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8、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9、組織實施認證監管工作;10、組織協調認證行政執法工作;11、根據省局和市局工作安排完成對本轄區通過資質認定實驗室的監督評審。

六、監督與法制處

職能: 1、組織實施生產領域(不含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和化妝品)的產品質量監督;2、對部署的行政指令性質量監督工作實施監督管理;3、組織實施工業產品(不含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和化妝品)生產許可證制度;4、管理質量仲裁檢驗、鑑定工作;5、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6、受理有關行政執法的申訴和檢舉,承辦行政複議和應訴事項;7、負責本系統規範性檔案的備案管理工作;8、承辦防偽技術措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標準化處

職能: 1、負責宣傳貫徹國家標準化法律法規和國家、行業、地方標準;2、組織對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3、組織全市開展工業、農業、服務業標準化工作;4、組織全市開展實施標準化戰略工作;5、組織企業積極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6、組織對全市企業標準化人員的管理和培訓;7、承擔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和產品執行標準登記工作;8、組織協調標準化行政執法工作;9、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形碼工作。

八、計量處

職能: 1、組織貫徹計量法律、法規;2、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3、組織建立市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和全市計量校準網路,組織管理市內量值傳遞(溯源)及強制檢定工作;4、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的製造、修理、進口、銷售和使用;5、規範市場商品計量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6、組織依法查處違反計量法律法規的行為;7、監督指導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規範社會公正計量服務機構;

九、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

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2、對特種設備實施安全監察,即對生產(含設計、製造、安裝、充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和進出口進行監督管理;3、組織協調特種設備行政執法工作;4、承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格審核、發證工作和對考試機構的監管管理;5、組織或參與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有關工作;6、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食品生產監管處

職能: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及化妝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衛生監管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2、負責轄區內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及化妝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衛生監管和監督檢查工作;3、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及化妝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4、負責組織收集、分析、通報、報告轄區內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及化妝品質量安全衛生信息。

十一、機關黨委(政工處)

職能: 1、負責機關(市局和七區分局)及市直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規範化管理工作

十二、紀檢組(掛監察室牌子)

職能: 1、黨風廉政教育;2、進行黨內監督和行政監察;3、查辦案件,受理投訴舉報;4、受理紀檢監察信訪工作;5、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

直屬機構

一、青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局

職能: 1、受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委託,依法實施質量技術監督檢查和綜合行政執法工作;2、組織依法查處違反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查處生產領域質量違法行為,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3、指導、協調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行政執法隊伍正規化建設和行政執法技能培訓;4、管理全市產品質量申訴工作;5、負責全市專職行政執法機構行政執法信息的蒐集、統計和傳遞;6、對全市專職行政執法機構的業務工作進行研究、指導和有關業務的考核;7、負責全市“12365質監熱線”和質監行政效能投訴舉報的管理,對舉報的涉嫌質監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組織查處。

二、青島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職能: 1、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的抽樣與檢驗任務;2、承擔食品質量安全檢驗任務;3、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發證檢驗任務;4、承擔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發證檢驗與監督檢驗任務;5、承擔汽車產品(輪胎)缺陷的技術檢測任務;6、承擔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質量鑑定檢驗任務;7、承擔委託檢驗任務;8、承擔計量儀器設備的檢測與校準任務;9、承擔產品質量技術服務工作;10、承擔上級和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三、青島市紡織纖維檢驗所

職能: 1、承擔棉花及各類纖維、再加工纖維、絮用纖維製品的質量監督工作;2、承擔紡織及服裝產品的質量監督工作;3、承擔棉花及各類纖維、再加工纖維、絮用纖維製品的質量檢驗工作;4、承擔紡織及服裝產品質量檢驗工作;5、承擔棉花及各類纖維、再加工纖維、絮用纖維製品、紡織服裝產品的質量仲裁和質量鑑定;6、承擔棉花及各類纖維、再加工纖維、絮用纖維製品、紡織服裝產品的質量委託檢驗;7、承擔棉花收購、加工企業的資格認定工作;8、承擔棉花及各類纖維、再加工纖維、絮用纖維製品、紡織服裝產品質量檢驗技術研究、諮詢、培訓等服務工作;9、承擔棉花及各類纖維、再加工纖維、絮用纖維製品、紡織服裝產品質量的行政執法工作。

四、青島市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 (青島市特種設備檢驗所與青島市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職能合署)

職能: 1、鍋爐監督檢驗、定期檢驗;2、壓力容器監督檢驗、定期檢驗;3、壓力管道監督檢驗、定期檢驗;4、氣瓶監督檢驗、定期檢驗;5、安全閥定期校驗;6、鍋爐介質定期檢驗;7、承壓類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輔導;8、無損檢測。

五、青島市計量測試所 (青島市衡器管理所與青島市計量測試所合署)

職能:1、負責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進行量值傳遞;2、執行強制計量器具的檢定;3、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計量器具的檢定/校準;4、編制計量檢定規程和校準規範;5、承擔計量仲裁檢定;6. 對社會開展黃金珠寶及眼鏡質量檢驗;7、為青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實施計量監督提供技術保障。

六、青島市技術監督科技信息所

職能: 1、標準服務工作;2、物品編碼工作;3、組織機構代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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