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成立
青島市紅十字會前身是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時,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會長呂海寰到青島組建的中國紅十字會青島分會。1928年6月,由李涵清、張玉田、程伯良等發起,組建了萬國締盟中國紅十字會青島分會;1929年改名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青島分會。1952年9月7日,經青島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改組成立了中國紅十字會青島分會。組織發展
青島市紅十字會在市委、市政府的關懷和指導下,紅十字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1993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頒布實施以來,市紅十字會堅持依法建會、依法治會、依法興會,認真履行職能,在開展募捐救助、備災救災、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開展社區服務和紅十字青少年活動,以及推動無償獻血、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建設和遺體捐獻等方面,特別是在抗擊“非典”鬥爭中,做出了積極努力,樹立了人道主義救助團體的形象,為促進精神文明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工作業績
到2003年,十二區市全部成立了紅十字會,全市紅十字基層組織1204個,發展會員21萬。近年來,全市各級紅十字會共募捐款物2000多萬元,救助200餘萬人,特別是在2003年抗擊非典時期,接收捐贈款物1600多萬元。在援助印度洋海嘯災民的募捐活動中,發現、培育“微塵”,現在微塵已經成為熱心公益的青島市民群體性標誌,提升了青島的城市形象,微塵被評為“全國十大社會公益之星”、獲得中華慈善獎,被評為“CCTV2006感動中國十大人物”。1998年9月我市成為全國第一個臨床用血100%來自無償獻血的城市,2001年實現了機采成份血100%來自無償獻血,2003年5月1日組織的“支援北京,抗擊非典,無償獻血一日捐”活動中,一天採血619人,總計19.1萬毫升,619位無償獻血者的名單被國家博物館收藏。無償獻血連續5次被評為青島市精神文明建設十件好事之一,2003年又被市民評為20年來感動青島十大事件之一,至2007年,青島市連續五次獲國家無償獻血先進城市獎。在全國無償獻血先進個人表彰中,青島市有963名,占獲獎總數的20%,占山東省的65%。無償獻血成為島城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道亮麗風景線,體現了青島高水平的精神文明。
2001年4月“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啟動以來,全市已有2.8萬人報名捐獻造血幹細胞,8000多人血樣檢測入庫,謝振華、王安正、李梅、鄭強、王愷、鄢麗、任鵬、郭慶廣、徐鴻春、王甜甜、周淑玉、黨金松、趙玉鳳、張波等十四位市民實現捐獻,挽救了白血病患者的生命,他們的無私奉獻行為得到了廣大市民的極大關注,在他們的帶動下,越來越多的市民加入到捐獻造血幹細胞志願者的隊伍中來。“青島市造血幹細胞捐獻群體”於2007年1月榮獲“中華慈善事業突出貢獻獎”。
2003年10月市紅十字會建立起國內規模最大的志願捐獻遺體者紀念林,到2007年6月已有近千名市民進行了捐獻遺體、角膜登記,其中34位市民實現了捐獻。
先後對近20萬名交警、駕駛員、建築工人、外企工作人員、酒店、旅行社員工及大、中、小學生進行了初級救護知識培訓。
建立志願者服務基地6個,紅十字志願服務工作深入到社區、街道和農村。1997年至今已有10餘所學校通過達標驗收,百餘學生獲得紅十字助學金和獎學金;高校紅十字組織在宣傳紅十字知識、開展無償獻血、捐獻造血幹細胞和普及預防愛滋病知識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2002年與美國馬霍寧市紅十字建立友好關係之後,2003年又與韓國大邱市紅十字簽定了友好協定。定期開展友好紅十字會之間的互訪和交流。
主要職責
青島市紅十字會主要職責:青島市紅十字會是中國紅十字會的地方組織,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市紅十字會機關主要職責:
(一)開展備災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在政府統一協調下開展救災、救助、救護工作;
(二)開展募捐救助工作;
(三)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進行初級衛生救護培訓,組織民眾參加現場救護;
(四)參與、推動無償獻血;
(五)開展非血緣關係捐獻造血幹細胞的宣傳、登記和聯絡工作;
(六)開展捐獻遺體、角膜等人體組織的宣傳、動員和登記工作;
(七)組織紅十字會員、志願者在社區開展紅十字人道主義服務;
(八)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綜合處職責:
1.指導和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標誌使用辦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和《青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
2.全市紅十字會基層組織建設工作,指導下級紅十字會的組織發展工作。
3.指導各區市紅十字會開展紅十字志願者的組織管理工作;
4.組織管理市紅十字會青少年工作委員會的工作,指導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
5.組織開展社區紅十字志願服務工作,開展助老、助孤和助殘等活動;
6.機關辦公經費管理及行政經費預決算的編制與綜合分析工作。
7.全市紅十字系統宣傳、信息、報刊發行以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編髮《青島市紅十字會簡報》;
8.紅十字會機關的綜合協調、調研、文秘、印章和業務檔案管理,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和安全、保衛、衛生、車輛等後勤保障工作;
9.機關黨建、組織人事工作,處理人民來信、來訪來電;
10.對外聯絡、國際交流及對台工作,參與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負責開展其他人道主義服務活動。
業務處職責:
1.組織開展社會募捐,接受、管理賑災款物,實施賑災救助;
2.組織、指導區(市)紅十字會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宣傳和無償獻血先進表彰獎勵,負責市無償獻血者協會的組織管理工作;
3.組織並指導各區市紅十字會開展捐獻造血幹細胞宣傳、動員、登記工作,管理造血幹細胞捐獻者服務中心;
4.組織並指導各區市紅十字會開展捐獻遺體、角膜的宣傳、動員、登記工作;
5、組織開展初級衛生救護培訓,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組織紅十字醫療機構開展義診、救護、醫療救助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