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青島市國稅局稽查局於1995年9月正式成立。2001年3月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機構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成立了新的青島市國稅局稽查局。2003年3月,稽查局升格為副局級單位,並調整了內設機構,下設7個處和2個派出分局,設立綜合管理處、案源管理處(舉報中心)、檢查一處、檢查二處、檢查三處(涉外稅收檢查處)、檢查四處(大要案檢查處)、案件審理處、一分局、二分局,一級稽查體製得到進一步完善。主要職責
稽查局是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稅務稽查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職責是:(1)負責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全市國稅稽查工作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
(2)負責制定全市稅務稽查的工作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監督五市國稅局稽查工作任務的落實。
(3)負責對市內八區偷、逃、抗、騙稅案件、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普通發票大要案件的查處工作。
(4)負責五市稽查局稽查業務的指導、監督及稽查案件的複查工作,並按計畫對五市重點稅源企業和重大稅務違法案件開展查處工作。
(5)負責對“金稅工程”增值稅專用發票協查信息管理系統的監控和管理及已確認有問題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的查處。
(6)負責民眾舉報稅務違法案件的受理、查處、轉辦及對全市國稅系統稽查部門民眾舉報工作的指導、監督並提出獎勵意見。
(7)負責對上級交辦及市內八局按規定標準移交的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8)負責本局職責範圍內有關案件的集體審議和重大涉稅案件的複審提交工作。
(9)協助市局法規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稅務違法犯罪行為案件;並負責協調稅務稽查工作中與公安、司法機關的有關工作,配合做好涉稅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工作。
(10)負責擬定全市國稅系統辦案補助經費的分配建議。
(11)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稅務檢查證的印製、審核、發放和管理。
(12)負責開展涉稅案件的公開曝光工作。
(13)負責對系統分管職責範圍內的綜合調研、業務培訓、指導監督和服務工作。
(14)負責本局幹部職工思想政治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1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2001年3月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機構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成立了新的青島市國稅局稽查局。2003年3月,稽查局升格為副局級單位,並調整了內設機構,下設7個處和2個派出分局,設立綜合管理處、案源管理處(舉報中心)、檢查一處、檢查二處、檢查三處(涉外稅收檢查處)、檢查四處(大要案檢查處)、案件審理處、一分局、二分局,一級稽查體製得到進一步完善。綜合處
綜合處是稽查局的綜合管理部門,設定17個崗位,分別是處長崗位、系統綜合管理崗位、稽查工作報告制度管理崗、秘書崗位、文檔管理崗位、經費會計崗位、經費出納崗位、固定資產管理崗位、後勤保障崗位、車輛安全管理崗位、職工醫療保健及計畫生育崗位、黨務工作崗位、幹部管理崗位、群團工作崗位、教育培訓崗位、紀檢監察崗位、計算機系統管理崗位。具體職責是:負責黨組會、局長辦公會、局務會等各種會議的組織和記錄工作,編寫會議紀要;負責起草和審核有關綜合性檔案和報告,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和信息交流;負責宣傳、新聞報導工作和重大宣傳活動的組織實施;負責公文處理、文印工作、檔案管理及本局查辦案件的稽查建議的轉辦工作;負責經費管理、財務核算和財產管理工作;負責本局日常行政管理、後勤服務工作及相關制度建設;負責信息化建設和計算機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本系統稅務稽查工作,貫徹落實上級機關部署的工作任務和專項檢查工作;負責全市稽查工作相關制度及稽查文書的制定、管理和落實;負責本系統稽查工作成果完成情況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負責跨地區稽查工作的協調聯絡和基層稽查局之間稽查案件的協調查處工作;負責五市稽查局案件抽複查的組織工作;按分管指標對五市稽查局實施崗位目標責任制的情況進行考核;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工作人員考核、選拔、培養、任免、交流、調配、獎懲、辭職辭退、退(離)休等事宜;負責人員、機構、勞動工資等情況的統計編報工作,勞動工資、勞動保險的辦理及晉級、定級和職稱評定及工資、保險、福利待遇管理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局黨組織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規劃;負責政治、業務培訓工作的組織實施和考核,負責幹部學歷教育工作;負責婦女、共青團、精神文明及國稅文化建設工作;負責醫療保健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本局的紀檢檢查工作,並協助黨組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