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分工
白亞軍 主 任 主持政府辦公室及政府機關總支工作。
孟桂琴 副主任、靈台賓館經理 主持靈台賓館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及辦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曹東靈 副主任、地震局局長 主持地震局工作;負責辦公室常務工作、辦公室支部、計畫財稅口業務,協抓政府機關總支工作,分管法制辦、督查科。
王建平 副主任 負責科教文衛、城市經濟口業務,分管秘書科、應急辦、外事僑務辦。
王建剛 副主任 負責農村經濟、商貿流通口業務,分管信息科、事務管理科、金融辦。
主要職責
(二)根據縣政府各個時期工作重點和工作部署,綜合分析,督促檢查,向縣政府提出工作建議,參與制定有關政策措施。
(三)負責處理縣政府的日常政務和事務;協助縣政府領導協調部門之間、鄉鎮之間的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各部門、各鄉鎮請示縣政府決策的各類問題。
(四)承擔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和縣政府領導同志召集的其他會議的籌備、組織工作。
(五)承擔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名義上報下達的各類文書的處理,以及縣政府領導同志重要報告、講話的起草、審核工作。
(六)負責安排縣政府領導同志的公務活動,協助組織處理需由政府直接處理的重大事項;協助處理民眾來信來訪。
(七)協調承辦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批評建議、意見、議案和提案,做好催辦反饋工作。
(八)指導全縣政府系統辦公部門的工作。
(九)監督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貫徹執行實施情況;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和解釋工作;協調處理各部門在法律、法規、規章套用解釋和執行中的分歧、矛盾;承辦縣政府依法管轄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和其他涉及縣政府的行政應訴事務。
(十)指導全縣應急值班值守工作;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組織開展全縣應急預案體系、應急信息平台建設。
(十一)指導全縣防震減災和地方史志、地方年鑑編纂工作;管理靈台賓館。
(十二)承辦縣政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靈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靈台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靈台縣應急委員會辦公室)設4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檔案、匯報、講話等文稿的起草、審核、繕印工作;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各類會議的會務組織;協助部門做好縣政府領導參加的部門工作會議的組織工作;完成縣政府及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督查科
負責縣政府和辦公室的文書業務;負責人大議案、政協提案和意見、建議以及重大決策落實、先進典型抓建、實事措辦的督辦工作;負責辦理應急管理、民眾來信來訪、縣長熱線電話及外事僑務等業務。
(三)信息科
負責全縣政務信息工作;負責縣政府網站、辦公網路及視頻會議工作,做好辦公室辦公自動化的業務指導;負責有關會議和活動的宣傳報導;負責政務信息報送,書刊組稿、展評,信息員培訓、考核工作。
(四)事務管理科
負責政府機關及辦公室日常後勤事務管理和協調服務工作;負責政府機關辦公樓管理和機關財物、安全、基建等工作;負責辦公室財務、車輛管理等業務工作。
下屬事業單位
靈台縣地方史志辦公室
主要職責是:徵集、整理、保存史志文獻,開展地情調研和史志研究;組織編纂地方志書和地方綜合年鑑;負責全縣各部門志、專業志書、年鑑及相關地情文獻的審查和驗收;培訓史志工作隊伍,促進史志文化遺產保護。
靈台縣地震局
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編制全縣防震減災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地震監測預測工作;負責震情、災情速報,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地震損失評估工作;負責地震行政執法及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縣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設防確認審批工作;負責全縣地震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備案和檢查工作;組織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和地震科學技術研究及成果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縣鄉防震減災工作的指導和管理。
靈台縣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金融方針、政策及有關法規,研究制訂全縣金融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落實縣政府關於金融工作的安排部署;組織、協調、指導全縣金融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秩序;指導地方資本市場發展,加強地方資本市場監管;負責地方各類風險投資機構、擔保中心、典當行的監管工作,推動、指導和監管各類基金的設立和發展工作。
靈台縣外事僑務辦公室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有關外事、僑務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協調全縣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審核並呈報本縣因公出國(境)事項和邀請外國人來訪事項,了解出國團組的活動情況和工作成效;負責全縣歸僑、僑眷的組織管理,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接待處理歸僑、僑眷和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的來信來訪工作;開展對華僑華人重點人物和社團的聯絡交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