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為8個,分別是: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政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暫時保留財務科。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
內設機構級別為正股級。
(職責略)
直屬機構
直屬機構為稽查局,級別為副科級。內設4個股,級別為副股級,分別是:綜合股、檢查股、案件審理股、案件執行股。
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協查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派出機構
派出機構為松城、三沙、下滸、溪南等4個稅務分局。稅務分局級別為副科級。
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等。
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為信息中心,級別為正股級。
其主要職責是: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