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洪雨烈士

共青團員,生前系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巡察支隊民警,三級警司。生於1977年。2001年7月畢業於天津體育學院,從事公安工作後他始終以共產黨員和人民警察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勤勤懇懇,兢兢業業,多次冒著生命危險抓獲犯罪嫌疑人。 2003年4月1日晚,霍洪雨與支隊民警執行巡邏任務時,發現一名形跡可疑的騎腳踏車的男子,遂停車準備盤查。該男子慌忙棄車與接應同夥一同逃竄。霍洪雨第一個衝下警車,撲向犯罪嫌疑人。兩名犯罪嫌疑人跑出約200米後,跳入北運河中企圖脫逃。霍洪雨奮不顧身躍入河中,與兩名犯罪嫌疑人進行殊死搏鬥,兩名犯罪嫌疑人在頑抗中溺水死亡,霍洪雨同志在與犯罪嫌疑人搏鬥中壯烈犧牲,年僅26歲。 霍洪雨同志犧牲後,天津市舉行了隆重的追悼儀式,被共青團中央追授為“全國優秀共青團員”榮譽稱號,被天津市公安局追記一等功。被批准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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