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義--霍恩
字天錫,易州(河北易縣)人。弘治十五年進士。
正德中,歷知上蔡縣(正七品)。
六年,賊四起,中原郡邑多殘破。
畿內則棗強知縣段豸、大城知縣張汝舟,河南則恩及典史梁逵,西平知縣王佐、主簿李銓,葉縣知縣唐天恩,永城知縣王鼎,裕州同知郁采、都指揮詹濟、鄉官任賢,固始丞曾基,夏邑丞安宣,息縣主簿刑祥,睢寧主簿金聲、丘紳,西華教諭孔環,山東則萊蕪知縣熊驂,萊州衛指揮僉事蔡顯,南畿則靈譬主簿蔣賢,皆抗節死,而恩、佐、采、環死尤烈。
恩與梁逵共守,當賊至時,語妻劉曰:“脫有急,汝若何?”
劉願同死,乃築台廨後,約曰:“見我下城,即賊入矣。”
及城陷,恩拔刀下城,劉台上見之,即縊,未絕,以簪刺心死。
恩被執,賊脅之跪。罵曰:“吾此膝肯為賊屈乎!”
賊日殺人以懾之,罵益厲。
賊以刀抉其口,支解之。逵自經死。
豸,字世高,澤洲(山西澤洲)人。起家進士。
正德中,授兵科都給事中(正六品),謫棗強令。賊至,連戰卻之。
及城陷,中四矢一槍,瞋目大呼,殺賊而死,賊屠其城。
汝舟官大城時,與主簿李銓迎戰,皆被殺。
佐,字汝弼。潞州(山西潞州)舉人,授西平令(正七品)。
手殺賊數十人,矢斃其渠帥。
賊忿,急攻三日,佐力屈被執,罵不絕口。
賊懸諸竿,殺而支解之。
天恩知葉縣,賊至,與父政等七人俱死。
鼎知永城,城陷,系印於肘,端坐待賊,不屈死。
采,字亮之,浙江山陰(浙江紹興)人,進士。
由主事謫教諭,遷裕州同知(正五品)。
與濟、賢共堅守,斬獲多,城陷被執。
采罵不輟,賊碎其輔頰而死。濟亦不屈死。
賢嘗為御史,方里居,招邑子三千人拒守,罵賊死,一家死者十三人。
基為固始丞,被執,使馭馬不從,被害。
宣,初授夏邑丞。
賊楊虎逼其境,或勸毋往,宣兼程進。
抵任七日,賊大至,拒守有功。城陷,死之。
祥已致仕,城陷,罵賊死。
聲、紳與義士朱用之迎戰死。
環,南宮(河北南宮)人。
由歲貢生授來安知縣,為劉瑾黨所陷,左遷西華教諭。
被執,賊曰:“呼我王,即釋汝。”
厲聲曰:“我恨不得碎汝萬段,肯媚汝求活耶!”遂被殺。
驂為賊所執,與主簿韓塘俱不屈死。
顯與三子淇、英、順俱御盜力戰死。
諸人死節事聞,皆贈官賜祭予廕立祠如制。恩妻劉贈宜人,建忠節坊旌之。
天恩、鼎、基、宣、祥諸人,里貫無考。
時有鄭寶,為鬱林州同知,署北流縣事。
妖賊李通寶犯北流,寶與子宗珪出戰,皆死。
王振者,為福建黃崎鎮巡檢。
海寇大至,率三子臣、朝、實迎戰競日。伏兵起,振被殺,屍僵立。
三子救之,臣重傷,朝、實皆死。亦予恤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