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恩[明代官員]

順天府鄉試第九十五名,後參加會試第二百二十五名。 弘治十五年,登進士第三甲第十八名。正德年間,任上蔡縣知縣。當時流寇四起,中原郡邑,大多殘破。正德六年(1511年),流賊攻打上蔡縣,霍恩與典史梁逵共守。霍恩問妻子劉氏,如果城坡將如何。劉氏表示願意同死。霍恩於是在官廨後築台,與其子相約:“見我下城,即賊入矣。”城陷之後,霍恩拔刀下城。劉氏在台上見此情景,即自縊。但未氣絕,用髮簪刺心而死。霍恩被敵軍抓獲,敵人強迫他下跪。霍恩大罵:“吾此膝肯為賊屈乎!”敵軍每日殺人對其震懾,霍恩怒罵更甚。最終被敵人支解身亡。梁逵也自縊殉國。《明史》將其列入忠義傳。

曾祖父霍旺,曾任正千戶;祖父霍敬,曾任正千戶;父親霍贇,曾任正千戶。母李氏;繼母趙氏

忠義--霍恩

字天錫,易州(河北易縣)人。弘治十五年進士。

正德中,歷知上蔡縣(正七品)。

六年,賊四起,中原郡邑多殘破。

畿內則棗強知縣段豸、大城知縣張汝舟,河南則恩及典史梁逵,西平知縣王佐、主簿李銓,葉縣知縣唐天恩,永城知縣王鼎,裕州同知郁采、都指揮詹濟、鄉官任賢,固始丞曾基,夏邑丞安宣,息縣主簿刑祥,睢寧主簿金聲、丘紳,西華教諭孔環,山東則萊蕪知縣熊驂,萊州衛指揮僉事蔡顯,南畿則靈譬主簿蔣賢,皆抗節死,而恩、佐、采、環死尤烈。

恩與梁逵共守,當賊至時,語妻劉曰:“脫有急,汝若何?”

劉願同死,乃築台廨後,約曰:“見我下城,即賊入矣。”

及城陷,恩拔刀下城,劉台上見之,即縊,未絕,以簪刺心死。

恩被執,賊脅之跪。罵曰:“吾此膝肯為賊屈乎!”

賊日殺人以懾之,罵益厲。

賊以刀抉其口,支解之。逵自經死。

豸,字世高,澤洲(山西澤洲)人。起家進士。

正德中,授兵科都給事中(正六品),謫棗強令。賊至,連戰卻之。

及城陷,中四矢一槍,瞋目大呼,殺賊而死,賊屠其城。

汝舟官大城時,與主簿李銓迎戰,皆被殺。

佐,字汝弼。潞州(山西潞州)舉人,授西平令(正七品)。

手殺賊數十人,矢斃其渠帥。

賊忿,急攻三日,佐力屈被執,罵不絕口。

賊懸諸竿,殺而支解之。

天恩知葉縣,賊至,與父政等七人俱死。

鼎知永城,城陷,系印於肘,端坐待賊,不屈死。

采,字亮之,浙江山陰(浙江紹興)人,進士。

由主事謫教諭,遷裕州同知(正五品)。

與濟、賢共堅守,斬獲多,城陷被執。

采罵不輟,賊碎其輔頰而死。濟亦不屈死。

賢嘗為御史,方里居,招邑子三千人拒守,罵賊死,一家死者十三人。

基為固始丞,被執,使馭馬不從,被害。

宣,初授夏邑丞。

賊楊虎逼其境,或勸毋往,宣兼程進。

抵任七日,賊大至,拒守有功。城陷,死之。

祥已致仕,城陷,罵賊死。

聲、紳與義士朱用之迎戰死。

環,南宮(河北南宮)人。

由歲貢生授來安知縣,為劉瑾黨所陷,左遷西華教諭。

被執,賊曰:“呼我王,即釋汝。”

厲聲曰:“我恨不得碎汝萬段,肯媚汝求活耶!”遂被殺。

驂為賊所執,與主簿韓塘俱不屈死。

顯與三子淇、英、順俱御盜力戰死。

諸人死節事聞,皆贈官賜祭予廕立祠如制。恩妻劉贈宜人,建忠節坊旌之。

天恩、鼎、基、宣、祥諸人,里貫無考。

時有鄭寶,為鬱林州同知,署北流縣事。

妖賊李通寶犯北流,寶與子宗珪出戰,皆死。

王振者,為福建黃崎鎮巡檢。

海寇大至,率三子臣、朝、實迎戰競日。伏兵起,振被殺,屍僵立。

三子救之,臣重傷,朝、實皆死。亦予恤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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