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名詞定義
中文名稱:電氣維護
英文名稱:electrical maintanence
所屬學科:電力(一級學科);通論(二級學科)
電氣維護範圍
電壓電流與頻率
主要分析參數:電壓和電流的有效值、頻率
套用:通過對電壓電流波形分析,可以判斷是否存在諧波;通過對電壓電流的有效值的測試,可以初步判定是否存在電壓偏差或者電流不平衡情況。
諧波
主要分析參數:總諧波畸變率,諧波次數,諧波產生原因
諧波產生源:
(a)電子開關型:主要為各種交直流換流裝置(整流器,逆變器)
(b)電弧型:各種煉鋼電弧爐的點燃和劇變變動形成的高度非線性使電流不規則的波動。
功率與電度
主要分析參數:有功功率、無功功率、視在功率、功率因素、電度
電壓驟升驟降與瞬變
主要分析參數:
電壓驟升
電壓驟降
瞬變
三相不平衡
主要分析參數:電壓和電流的三相不平衡、三相不平衡相位角
三相不平衡產生原因:三相負荷不對稱
單相大容量負荷
在系統中容量與電氣位置分布不合理
三相不平衡的危害:
導致繼電保護誤動作,電機附加振動力矩與發熱
六、浪涌電壓電流監製
閃變
1定義:人對變化的亮度的主觀感覺,由於電壓電源有效值的變化引起
2產生原因:電弧爐、軋機引起的電壓波動
3閃變的危害:引發的照明燈光閃爍現象,可能會刺激人的視覺神經
安全要求
保護接地
是指將電氣設備不帶電的金屬外殼與接地極之間做可靠的電氣連線。它的作用是當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帶電時,如果人體觸及此外殼時,由於人體的電阻遠大於接地體電阻,則大部分電流經接地體流入大地,而流經人體的電流很小。這時只要適當控制接地電阻(一般不大於4Ω),就可減少觸電事故發生。但是在TT供電系統中,這種保護方式的設備外殼電壓對人體來說還是相當危險的。因此這種保護方式只適用於TT供電系統的施工現場,按規定保護接地的電阻不大於4Ω。
保護接零
在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力系統中,將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與供電系統中的零線或專用零線直接做電氣連線,稱為保護接零。它的作用是當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帶電時,短路電流經零線而成閉合電路,使其變成單相短路故障,因零線的阻抗很小,所以短路電流很大,一般大於額定電流的幾倍甚至幾十倍,這樣大的單相短路將使保護裝置迅速而準確的動作,切斷事故電源,保證人身安全。其供電系統為接零保護系統,即TN系統。保護零線是否與工作零線分開,可將TN供電系統劃分為TN-C、TN-S和TN-C-S三種供電系統。
1)TN-C供電系統。它的工作零線兼做接零保護線。這種供電系統就是平常所說的三相四線制。但是如果三相負荷不平衡時,零線上有不平衡電流,所以保護線所連線的電氣設備金屬外殼有一定電位。如果中性線斷線,則保護接零的漏電設備外殼帶電。因此這種供電系統存在著一定缺點。
2)TN-S供電系統。它是把工作零線N和專用保護線Pe.在供電電源處嚴格分開的供電系統,也稱三相五線制。它的優點是專用保護線上無電流,此線專門承接故障電流,確保其保護裝置動作。應該特別指出,PE線不許斷線。在供電末端應將PE線做重複接地。
3)TN-C-S供電系統。在建築施工現場如果與外單位共用一台變壓器或本施工現場變壓器中性點沒有接出PE線,是三相四線制供電,而施工現場必須採用專用保護線PE時,可在施工現場總箱中零線做重複接地後引出一根專用PE線,這種系統就稱為TN-C-S供電系統。施工時應注意:除了總箱處外,其他各處均不得把N線和PE線連線,PE線上不許安裝開關和熔斷器,也不得把大地兼做PE線。Pe線也不得進入漏電保護器,因為線路末端的漏電保護器動作,會使前級漏電保護器動作。
不管採用保護接地還是保護接零,必須注意:在同一系統中不允許對一部分設備採取接地,對另一部分採取接零。因為在同一系統中,如果有的設備採取接地,有的設備採取接零,則當採取接地的設備發生碰殼時,零線電位將升高,而使所有接零的設備外殼都帶上危險的電壓。
設定漏電保護器
1)施工現場的總配電箱和開關箱應至少設定兩級漏電保護器,而且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保護的功能。
2)開關箱中必須設定漏電保護器,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除作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安裝漏電保護器。
3)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和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
4)漏電保護器的選擇應符合國標GB6829—86《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的要求,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於0.1s。使用潮濕和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採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於0.1s。
安全電壓
安全電壓指不戴任何防護設備,接觸時對人體各部位不造成任何損害的電壓。我國國家標準GB3805--83《安全電壓》中規定,安全電壓值的等級有42、36、24、12、6V五種。同時還規定:當電氣設備採用了超過24V時,必須採取防直接接觸帶電體的保護措施。 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溫、導電灰塵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於2.m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於36V。 2)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24V。
3)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壞么笥?2V。
電氣設備
電氣設備的設定應符合要求
1)配電系統應設定室內總配電屏和室外分配電箱或設定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實行分級配電。
2)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定,如合置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定,照明線路接線宜接在動力開關的上側。
3)開關箱應由末級分配電箱配電。開關箱內應一機一閘,每台用電設備應有自己的開關箱,嚴禁用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台及以上的用電設備。
4)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方,分配電箱應裝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
5)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乾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蒸汽、液體及其他有害介質中。也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烈振動、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的場所。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兩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其周圍不得堆放任何有礙操作、維修的物品。
6)配電箱、開關箱安裝要端正、牢固,移動式的箱體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皮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於1.3m,小於1.5m。移動式分配電箱、開關箱的下皮與地面的垂直距離為0.6~1.5m。配電箱、開關箱採用鐵板或優質絕緣材料製作,鐵板的厚度應大於重0.5mm。
7)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下底面,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後面或箱門處。
電氣設備的安裝
1)配電箱內的電器應首先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後整體緊固在配電箱箱體內,金屬板與配電箱體應作電氣連線。
2)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各種電器應按規定的位置緊固在安裝板上,不得歪斜和鬆動。並且電器設備之間、設備與板四周的距離應符合有關工藝標準的要求。
3)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線,並應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子板分設.
4)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線線應採用絕緣導線,導線的型號及截面應嚴格執行臨電圖紙的標示截面。各種儀表之間的連線線應使用截面不小於2.5mm2的絕緣銅芯導線,導線接頭不得鬆動,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 5)各種箱體的金屬構架、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的正常不帶電的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做保護接零,保護零線應經過接線端子板連線。
6)配電箱後面的排線需排列整齊,綁紮成束,並用卡釘固定在盤板上,盤後引出及引入的導線應留出適當余度,以便檢修。
7)導線剝削處不應傷線芯過長,導線壓頭應牢固可靠,多股導線不應盤圈壓接,應加裝壓線端子(有壓線孔著除外)。如必須穿孔用頂絲壓接時,多股線應刷錫後再壓接,不得減少導線股數。
電氣設備的防護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壓線路下方施工,高低壓線路下方,不得搭設作業棚、建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2)施工時各種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當外電線路的電壓為1kV以下時,其最小安全操作距離為4m;當外電架空線路的電壓為1~lOkV時,其最小安全操作距離為6m;當外電架空線路的電壓為35~l,lOkV時,其最小安全操作距離為8m。上下腳手架的斜道嚴禁搭設在有外電線路的一側。旋轉臂架式起重機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邊緣與lOkV以下的架空線路邊線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於2m。 3)施工現場的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時,架空線路的最低點與路面的最小垂直距離應符合以下要求:外電線路電壓為1kV以下時,最小垂直距離為6m;外電線路電;壓為l~35kV時;最小垂直距離為7m。 4)對於達不到最小安全距離時,施工現場必須採取保護措施,可以增設屏障、遮欄、圍欄或保護網,並要懸掛醒目的警告標誌牌。在架設防護設施時應有電氣工程技術人員或專職安全人員負責監護。
5)對於既不能達到最小安全距離,又無法搭設防護措施的施工現場,施工單位必須與有關部汀協商,採取停電、遷移外電線或改變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則不得施工。
操作與維修人員的要求
1)施工現場內臨時用電的施工和維修必須由經過培訓後取得上崗證書的專業電工完成,電工的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相適應,初級電工不允許進行中、高級電工的作業。
2)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a)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b)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c)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d)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e)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作妥善處理後進行。
使用與維護
1)施工現場的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和維修。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工作時必須穿戴好絕緣用品,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2)檢查、維修配電箱、開關箱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並懸掛停電標誌牌,嚴禁帶電作業。
3)配電箱內盤面上應標明各迴路的名稱、用途、同時要作出分路標記。
4)總、分配電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指定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停止作業1h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上鎖。
5)各種電氣箱內不允許放置任何雜物,並應保持清潔。箱內不得掛接其他臨時用電設備。
6)熔斷器的熔體更換時,嚴禁用不符合原規格的熔體代替。
線路
施工現場的配電線路
1)現場中所有架空線路的導線必須採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導線架設在專用電線桿上。
2)架空線的導線截面最低不得小於下列截面:當架空線用銅芯絕緣線時,其導線截面不小於10mm2;當用鋁芯絕緣線時,其截面不小於16 mm2跨越鐵路、公路、河流、電力線路檔距內的架空絕緣鋁線最小截面不小於35 mm2,絕緣銅線截面不小於16 mm2。
3)架空線路的導線接頭:在一個檔距內每一層架空線的接頭數不得超過該層導線條數的50%,且一根導線只允許有一個接頭;線路在跨越鐵路、公路、河流、電力線路檔距內不得有接頭。
4)架空線路相序的排列:
(a) TT系統供電時,其相序排列:面向負荷從左向右為L1、N、L2、L3;
(b) TN-S系統或TN-C-S系統供電時,—和保護零線在同一橫擔架設時的相序排列:面向負荷從左至右為L1、N、L2、L3、PE;
(c) TN-S系統或TN-C-S系統供電時,動力線、照明線同桿架設上、下兩層橫擔,相序排列方法:上層橫擔,面向負荷從左至右為L1、L2、13;下層橫擔,面向負荷從左至右為L1、(12、L3)、N、PE。,當照明線在兩個橫擔上架設時,最下層橫擔面向負荷,最右邊的導線為保護零線PE。
5)架空線路的檔距一般為30m,最大不得大於35m;線間距離應大於0.3m。
6)施工現場內導線最大弧垂與地面距離不小於4m,跨越機動車道時為6m。
7)架空線路所使用的電桿應為專用混凝土桿或木桿。當使用木桿時,木桿不得腐朽,其梢徑應不小於130mm。
8)架空線路所使用的橫擔、角鋼及桿上的其他配件應視導線截面、桿的類型具體選用桿的埋設、拉線的設定均應符合有關施工規範。
施工現場的電纜線路
1)電纜線路應採用穿管埋地或沿牆、電桿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
2)電纜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設的深度應不小於0.6m,並應在電纜上下各均勻鋪設不小於50mm厚的細砂,然後覆蓋磚等硬質保護層。
3)橡皮電纜沿牆或電桿敷設時套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作綁紮。固定點間的距離應保證橡皮電纜能承受自重所帶的荷重。橡皮電纜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於2.5m。
4)電纜的接頭應牢固可靠,絕緣包紮後的接頭不能降低原來的絕緣強度,並不得承受張力。
5)在有高層建築的施工現場,,臨時電纜必須採用埋地引入。電纜垂直敷設的位置應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豎井、垂直孔洞等,同時應靠近負荷中心,固定點每樓層不得少於一處。電纜水平敷設沿牆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於18m。
照明裝置
1)室內配線必須採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採用瓷瓶、瓷夾或塑膠夾敷設,距地面高度不得小於2.5m。 2)進戶線在室外處要用絕緣子固定,進戶線過牆應穿套管,距地面應大於2.5m,室外要做防水彎頭。
3)室內配線所用導線截面應按圖紙要求施工,但鋁線截面最小不得小於2.5mm2,銅線截面不得小於1.5mm2。
4)金屬外殼的燈具外殼必須作保護接零,所用配件均應使用鍍鋅件。
5)室外燈具距地面不得小於3m,室內燈具不得低於2.4m。插座接線時應符合規範要求。
6)螺口燈頭及接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a)相線接在與中心觸頭相連的一端,零線接在與螺紋口相連的一端。
(b)燈頭的絕緣外殼不得有損傷和漏電。
7)各種用電設備、燈具的相線必須經開頭控制,不得將相線直接引入燈具。
8)暫設室內的照明燈具應優先選用拉線開關占拉線開關距地面高度為2~3m,與門口的水平距離為0.1~0.2m,拉線出口應向下。
9)嚴禁將插座與搬把開關靠近裝設;嚴禁在床上設開關。
維護須知
(1)建立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制度,並建立相應的技術檔案。
(2)建立技術交底制度。向專業電工、各類用電人員介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總體意圖、技術內容和注意事項,並應在技術交底文字資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簽字手續,註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檢測制度。從臨時用電工程竣工開始,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進行檢測,主要內容是:接地電阻值,電氣設備絕緣電阻值,漏電保護器動作參數等、,以監視臨時用電工程是否安全可靠,並做好檢測記錄。
(4)建立電氣維修制度。加強日常和定期維修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並建立維修工作記錄,記載維修時間、地點、設備、內容、技術措施、處理結果、維修人員、驗收人員等。
(5)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建築工程竣工後,臨時用電工程的拆除應有統一的組織和指揮,並須規定拆除時間、人員、程式、方法、注意事項和防護措施等。
(6)建立安全檢查和評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門和企業要按照JQ59—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定期對現場用電安全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7)建立安全用電責任制。對臨時用電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監護、維修分片、分塊、分機落實到人,並輔以必要的獎懲。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定期對專業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和培訓,凡上崗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