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公務

電子公務

電子公務是指利用信息化手段,高效實現政府、企業、公民(或社區)在生產公共產品和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的事務。eGBCP是電子公務的模式,是指使用信息化的手段來實現GBCP的模型,即為eGBCP。

長期以來,我國學界主流觀點是把“公共行政(Public Administration)”簡稱行政,是政府依法對國家事務、自身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的管理活動。麥克斯韋爾學院副院長梅戈特博士認為,20世紀80年代前後的西方行政改革使得公共管理主體的劃分很難有明確的界限,所有為公共利益服務的人員都是公共管理的主體。李立明等學者在《電子公務eGBCP初探》一文中總結了依託現代信息通訊技術支撐的多主體互動參與公共事務為特點的公共管理與服務創新,對電子公務的概念及發展首次進行了系統的闡述。圍繞如何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應對公共管理與服務新趨勢。圍繞公共產品(Public Product,簡稱P)的提供,充分考慮政府(Government,簡稱G)、企業(Business,簡稱B)、公眾(Citizen,簡稱C)三個角色,充分依託信息技術,展開全要素公共事務管理,電子公務eGBCP (electrical government-Business-Citizen-Public Products Model)也就是在這個環境下產生的。

從電子政務到電子公務

作為實現政府管理最有效的技術手段,電子政務已經走過了初級發展階段。在這階段,通過把現代化的電子技術來套用於政府管理過程,提高了政府在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的效率,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同時方便了普通民眾,意義非常重大。在電子政務的發展過程中,其所賴以存在的客觀環境、技術條件、管理理念和法律政策都發生了較大變化,電子政務的內涵、方式等也發生了重大變革。一種以公共管理為背景、以社會事務和公共服務為核心內容,以信息集成為載體的信息化領域——電子公務已經出現。在信息化和全球化時代,政務向著公務的轉變,管制換位於服務的理念和治理模式,就必然要求原先的電子政務向著電子公務演進,這是歷史發展的趨勢。
人們今天所講的公共管理,與名義上稱之的“行政管理”而實際上的“政府管理”不同,公共管理的主體不僅有政府,而且還包括社會中那些追求為公共利益服務的第三部門。北京大學陳慶雲教授認為,公共管理是政府與非政府公共組織,在運用所擁有的公共權力,處理社會公共事務的過程中,在維護、增進與分配公共利益,以及向民眾提供所需的公共產品(服務)所進行的管理活動。
可見,政府管理與公共管理是兩個不同的模式。公共管理是包括政府管理在內的全社會開放式管理體系。政府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主角,但社會公共事務管理還需若干配角,如非政府公共組織。就我國而言,從計畫經濟走向市場經濟,政府管理也必然要求走向公共管理。
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們可以把側重現代信息技術與行政管理(或政府管理)結合的傳統電子政務稱為“電子政務”,而把側重現代信息技術與公共管理結合的現代電子政務稱為“電子公務”。電子政務是政府部門廣泛採用計算機、網際網路、移動通信等現代信息技術開展行政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向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社會公眾提供所需的公共產品或服務。電子公務則是電子政務是政府部門和非政府公共組織廣泛採用計算機、網際網路、移動通信等現代信息技術開展公共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向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社會公眾提供所需的公共產品或服務。

電子公務發展

從歷史上看,依據人類對公共事務的管理與處理在主體、客體和手段方面的不同,我們可將公共事務管理的發展大致劃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早期萌芽階段。這個階段是從公共事務管理產生之初起一直到19世紀中葉。在原始社會中,僅存在簡單的社會性公共事務,人們通過結繩記事以及面對面簡單的溝通與交往來交換信息,社會依靠自身的力量實現自我服務與管理。在國家產生之後,政治性公共事務產生並日益突出,政府在公共事務管理中的作用逐漸占據重要地位,受社會發展條件的制約,經驗式的管理為主要管理方式。
第二階段是公共行政階段。從19世紀中葉到20世紀80年代,無論是政治性公共事務還是社會性公共事務,其內容和範圍都迅速擴大,迫切需要通過有效管理來滿足社會共同需要;政府最終成為公共事務管理最重要的主體,主要運用行政手段,保證公共事務管理的有序規範。在信息交換上,檔案往來是主要特徵;在結構上,實行科層制;方式上,運用的手段是強迫命令、下級服從上級。
第三階段是公共管理階段,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至今。20世紀70-80年代新公共管理運動的興起是建立在現代政治經濟學和私營部門管理方法之上的。加強對社會力量的利用和公共服務的社會化,要求政府進行社會、市場管理和政府職能最佳化,要求充分利用網路信息技術,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統,將權力進一步分散和下放,不是從管理主體的角度考慮如何管制被管理者,而是站在社會與公民的立場,要求公共管理的主體,特別是政府如何為公民服務,對部門內部的組織結構進行改革,等等。與此同時,信息技術在各個領域的套用逐漸普遍化,電子商務、電子政務、電子社區也走上前台,信息技術成為重塑社會形態的重要力量。
隨著電子政務、電子商務、電子社區的發展,三者之間的相互依賴與衝突日漸明顯,三者之間鬆散的關係漸漸體現,主要表現在公共服務的信息化水平低下。公共事務的管理不可能僅僅依靠一個或者兩個領域的信息化。應對公共事務管理的社會化,同時伴隨著信息技術與通訊技術的融合以及以移動技術為代表的普適計算機的發展,圍繞公共產品的提供,充分考慮政府、企業、公眾三個角色,電子公務eGBCP應時而生。

公務與電子公務

"公務":政府、企業、公民(或社區)在生產公共產品過程中的事務,是"公共事務"的簡稱。其狹義是指上述活動中產生的互動公共事務;其廣義是指一切公共事務,包括互動的事務和非互動的自身活動產生的公共事務。
如在城市管理中,GBCP是政府(Government)、企業(Business)、公眾和社區(Citizen and community)、公共設施與公共環境(Public facilities and public environment)構成的、涵蓋城市公共管理服務各方面的完整動態循環系統,並構成以P為內點核心、G、B、C為外點的和諧三角。GBCP反映社會複雜的動態和諧,信息與物質疊加使其形成統一整體。P通過間接傳送、接收信息成為城市公共管理服務物質基礎核心。C是G、C、P管理服務的對象,GBCP系統循環運轉的最終目的是滿足C的需求。G通過接收和傳送信息達到監管B、P和管理服務C的目的,同時接受B和C的監督。B接收來自G、C的信息,通過施加作用力於P達到滿足G、C需求的目的。
"電子公務":是指利用信息化手段,高效實現政府、企業、公民(或社區)在生產公共產品過程中的事務。eGBCP是電子公務的模式,是指使用信息化的手段來實現GBCP的模型,即為eGBCP。
圍繞公共事務管理,政府、企業、公眾這三個社會組成要素相互制約、影響,這種作用集中體現於該範圍內的公共物品或公共環境,由此四者及其相互間制約形成了一個開放的生態系統,這個系統具有自我完善機制,同時也與外部系統保持良好的溝通,力爭實現全系統的資源配置的最最佳化和效益的最大化,這就是GBCP模式。而通訊技術與信息技術的融合以及以移動技術為代表的普適計算技術的發展,為打造一個全要素的信息流暢運行的電子公務體系提供了嶄新的機遇和挑戰。藉助信息化手段,建立充分納入G、B、C、P四個公共事務管理要素的電子公務體系,達到和諧三角的關係,輔助實現上述目標,就是本文研究的eGBCP。
放眼各類公共事務領域,只要有政府、企業、公眾三者在共同參與,就可以在eGBCP電子公務理論的指導下,從業務、功能和技術等方面綜合考慮,進行電子公務的整體規劃、頂層設計和系統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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